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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
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批转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发〔2010〕6号
时间: 2010-05-04 16:0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同意省发展改革委《关于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一○年二月二十四日   

关于2010年深化
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2009年,在改革发展面临异常严峻复杂的形势下,全省上下认真落实中央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重大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不断加大经济体制改革力度,各项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启动“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全省要继续在60年发展进步和30年改革开放的基础上,抓住国内经济运行回升向好的有利时机,加大制度创新力度,着力消除制约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努力在事关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改革方面取得实质性进展,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各项任务,为“十二五”更好更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根据国家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结合实际,现就全省2010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2010年我省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把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目标和战略举措,在发展中促转变,在转变中谋发展。把深化改革与促进发展结合起来,全面提升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按照中央要求和省委、省政府的战略部署,坚持国家总体改革要求与我省实际紧密结合,继续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和经济结构调整、社会公平正义和改善民生、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建设服务型政府等方面进一步推进经济社会体制改革,力争在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取得新突破,着力打造建设西部强省的新优势。

二、主要任务

(一)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的体制保障。

加快政府职能转变。进一步理顺省级政府部门职责关系,合理界定政府部门职能,确保权责一致。全面完成市县政府机构改革,认真落实改革方案。继续做好乡镇机构改革试点,为适时全面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做好准备。适时开展省属事业单位模拟分类,有选择地推进省属事业单位改革(省编办牵头)。进一步完善参照管理制度,加强对贯彻执行《公务员法》的监督检查。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积极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基本完成事业单位首次岗位设置和岗位聘用。继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牵头)。

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继续削减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将部门审批职能相对集中,强力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大力推行电子审批,实行网上政府采购。健全对中央和省上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及纪律保障机制。加强行政效能监察,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管理创新。大力推行行政问责制,提高政府执行力和公信力(省监察厅、省政府法制办牵头)。继续推进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试点,推进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改革工作(省政府法制办、省编办牵头)。加强立法工作,强化制度建设,为改革工作提供法律制度保障(省政府法制办牵头)。

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健全和完善投资项目审批制,健全政府投资管理机制,完善政府投资决策机制,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研究建立后评价制度。继续深化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在完善大项目建设机制方面,进一步改进行政审批流程。探索建立对投融资项目进行跟踪检查制度(省发展改革委牵头)。进一步创新政府投融资机制,推进各级投融资平台改革,不断做实地方城投公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省金融办牵头)。

全面推进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体制和反应机制,加强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合作,提高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能力。探索建立重大危机预防和灾害救助机制(省政府应急办牵头)。

(二)以落实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意见为重点,积极推动综合配套改革试点。

努力将关中建设成为全国内陆型开放开发战略高地。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切实抓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实施的意见,抓紧出台和完善各项政策及子规划。坚持重点突破、突出改革创新,研究制定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攻坚的有关政策。推进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实质性推动西咸一体化。协调推进全国和省级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研究制定促进西安统筹科技资源综合配套改革实施的政策,探索创新型路径,创建创新型区域(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牵头)。

探索建立城乡一体化发展机制。积极建立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城乡规划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支持西安、安康等地加快推进城乡统筹建设工作,落实好已批准的神木、府谷、杨凌、高陵城乡统筹省级示范区试点方案,制定配套政策、督促指导和协调解决试点中的问题(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加快扩权强县改革步伐。确定扩权改革工作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理顺和明晰放权的具体内容,继续增加扩权强县改革试点数量和下放权限。加强对扩权县工作的调研、指导、协调和监督,争取有实质性进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三)坚持和完善基本经济制度,进一步优化所有制结构。

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完善国资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以上市为目标,加快省属企业股份制改革,推进股权多元化。鼓励、支持省属企业内部资源整合,重点抓好有色、煤炭、黄金等资源或企业的整合。调整国有经济需要重点控制和进入的行业和领域,加大并购重组力度,力争2010年完成10个并购重组项目,积极培育一批具有新体制、新机制的大企业、大集团。继续完善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加大监管力度。进一步扩大选派外部董事范围,对各方面条件比较成熟的国有独资及控股公司推行外部董事制度(省国资委牵头)。不断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启动编制我省省级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草案,抓紧制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配套制度,积极扩大我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试行范围(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牵头)。

推进垄断行业改革。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石油、铁路、电信、邮政、盐业等垄断行业体制改革,引入竞争机制,加强政府监管和社会监督。加快推进铁路投融资体制改革,抓紧研究制订我省铁路体制改革落实方案(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盐务局负责)。进一步放开城镇供热、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投融资市场,规范特许经营,严格市场准入,探索和试点道路、广场、路灯、桥梁、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的冠名权、广告权有偿竞卖,加快市政公用事业单位企业化改制(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按照管养分离、事企分开原则,建立和完善国省干线公路养护管理机制,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参与公路养护发展。开展道路运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进一步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的制度环境。全面清理融资、土地等方面的歧视性规定,落实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相关政策(省中小企业局、省发展改革委、省国资委负责)。抓紧完善中小企业贷款担保基金和贷款担保机构等多层次担保体系,在有条件的市、县逐步建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完善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建立中小企业、银行、担保机构和政府逐级分担风险的机制(省中小企业局、省财政厅牵头)。

深化服务业体制改革。继续壮大以文化、旅游、物流、会展、金融等产业为主的现代服务业。完善服务业发展规划体系,努力创新服务业加快发展的体制机制环境,进一步放宽服务业市场准入,落实鼓励类服务业与工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基本同价的政策。建立健全全省服务业标准体系和社会信用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化政府机关和事业单位后勤服务社会化改革(省编办、省财政厅、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

(四)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加快农村城市化进程。

推进农村经济制度改革。继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着力增强乡镇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继续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加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做好化解农村“普九”债务验收工作,探索开展其他公益性债务化债试点。完善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机制(省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办公室牵头)。完善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继续深化国有粮食企业改革,2010年90%以上的县(市、区)基本完成产权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粮食应急体系和监测预警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粮食局牵头)。

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按照产权明晰、用途管制、节约集约、严格管理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制度改革(省国土资源厅牵头)。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研究提出推进土地流转工作的政策性意见,积极推进土地流转服务组织和网络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扎实做好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工作(省农业厅牵头)。继续开展全省被征地农民就业培训和社会保障试点工作,维护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积极推进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建设。扩大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范围,择优培育扶持一批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民主管理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省农业厅牵头)。

建立现代农村金融制度。继续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进一步扩大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推进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和服务创新。逐步扩大农村有效担保试点范围,发展农村多种形式担保的信贷产品(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省金融办牵头)。完善政策性与商业性相结合的农业保险体制,建立多层次风险保障体系。支持发展生产、灾害、疫病、住房等农村保险事业,加快建立农业再保险和巨灾风险分散机制。继续扩大农业保险覆盖面,全面推行惠农补贴“一折通”模式。继续稳步推进苹果、红枣、设施蔬菜保险,完善多种形式的农业政策性保险模式(陕西保监局、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牵头)。

继续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争取2010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全省集体林权制度主体改革,在户县等10个试点县(市、区)继续开展配套改革,逐步扩大生态公益林补偿试点范围,引导发展林业专业合作社(省林业厅、省财政厅牵头)。开展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和林业发展金融服务试点,推广林权抵押贷款试点(省林业厅、人行西安分行牵头)。

(五)加快推进财税金融体制改革,建立有利于科学发展的经济调控体系。

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继续改革财政产业性资金投入方式,逐步建立以贴息、担保、参股和创业投资为主的投入机制。按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科学合理配置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进一步增强市、县(市、区)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继续完善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加大对财政困难县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力度,逐步建立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进一步完善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配套政策,提出我省推进和深化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的意见,研究提出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与扩权强县有关政策相衔接的意见。进一步完善科学公正的考核指标体系,加大省财政对县区的考核奖励力度。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进一步扩大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范围,每个市区至少有三分之一的县区将改革范围扩大到所有预算单位。逐步扩大财政性资金纳入改革的范围,扩大公务卡改革试点范围,省本级要扩大到西安市以外的省级单位,11个市区至少三分之一的市区要扩大到所有本级预算单位。进一步完善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模式,建立规范的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省财政厅牵头)。按照国家部署,择机推进全省资源税、房地产税、城建税和印花税合并等项改革(省财政厅、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牵头)。

深化金融体制改革。构建结构合理、功能完备、高效安全的现代金融体系。推进行政区域内大型银行深化体制和机制改革,重点推进农业银行陕西省分行深化股份制改革。加快地方金融体制改革,促进金融业发展。完善长安银行运行机制,加快其向现代商业银行发展的步伐。继续推进西安市商业银行的重组优化,继续深化信托公司改革。建立健全金融监管协调机制,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推进汽车金融公司、财务公司等新型机构设立步伐。积极发展地方性证券、期货等种类金融业务(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省金融办牵头)。加快关中—天水经济区经济金融一体化步伐,西安区域金融中心以及关中—天水经济区金融协调机制建设。继续推进政策性银行改革(人行西安分行牵头)。深化保险业改革,积极支持设立养老金保险、健康保险、汽车保险等专业性保险公司。吸引国内外保险公司进驻陕西。完善保险中介市场体系,培育一批信誉良好的保险中介机构(省金融办、陕西保监局牵头)。继续做好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制订我省担保机构的规划及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和发挥10个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已建立政府背景的信用担保公司的功能。促进有实力的县(市、区)积极组建担保公司(省金融办牵头)。

(六)推进资源与环境体制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加快推动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和排污收费改革。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促进资源配置向高效率、环保型产业和企业倾斜(省发展改革委、省环境保护厅、省物价局牵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适当理顺我省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的比价关系,保证天然气价格改革政策顺利出台。深入推进电价改革,适时理顺煤电价格关系,试行与发电环节适度竞争相适应的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进输配电价改革,调整销售电价分类结构,减少各类用户电价间交叉补贴,继续完善需求侧电价管理制度。完善可再生能源发电定价和费用分摊机制。全面推行居民用电阶梯价格制度。推进水价综合改革,研究制订我省新一轮水价改革规划方案,进一步完善水价形成机制(省物价局牵头)。继续落实我省燃油税费改革的有关政策,研究改革后促进公路发展的投融资政策(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牵头)。

健全节能减排体制机制。积极实施陕南循环经济产业发展规划,支持榆林、杨凌国家级循环经济试点和汉中、安康、商洛循环经济园区以及延长集团靖边循环工业产业园建设,支持铜川搞好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并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健全淘汰落后产能企业公告制度,完善节能减排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体系和多元化节能环保投入机制,健全高效节能环保产品推广激励制度及落后产能退出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统计局牵头)。探索建立循环经济考核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省统计局牵头)。继续建立健全绿色信贷有关制度,开展企业环境行为评价工作(省金融办、省环境保护厅牵头)。制定环保审批前置指导目录和建设项目信息共享机制(省环境保护厅、省工商局牵头)。建立重污染企业退出机制,对合法的重污染企业退出建立补偿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设立环保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发挥环保投资的带动效应。扩大排污权交易试点范围,对碳交易进行探索。推行渭河上下游污染补偿和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制度,完善排污权交易支撑体系,建立排污权交易管理信息系统和排污总量监管执法体系等。建立有利于生态保护和建设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大力推进生态补偿。进一步采取以奖代补、以奖促治的方式促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环境保护厅牵头)。

(七)进一步完善现代市场体系,规范市场秩序。

健全要素市场体系。进一步推进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积极推进业绩优良的国有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促进上市公司后备资源尽早实现上市目标,鼓励支持已经实现部分资产上市的企业,通过增资扩股、资产收购等方式实现整体上市,推动一批“两高六新”中小企业在创业板上市,加快完善创业投资机制(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陕西证监局、省国资委牵头)。继续搞好西安浐灞金融商务区建设,积极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来陕设立总分支机构。积极培育市场主体,鼓励农村金融机构和非银行金融机构参与银行间市场交易,引导省内大型非金融企业积极参与债券市场(人行西安分行牵头)。利用国家有关鼓励军工企业发行上市的政策,推进省内军工企业发行上市。重点做好创业板企业上市的推进工作。认真做好发行债券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在咸阳推广开展强筋小麦上市交易试点工作(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关于进一步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实行全省统一的户口性质登记管理(省公安厅牵头)。进一步发展住房二级市场,放宽市场准入规则,制订鼓励大中型企业存量房上市交易具体办法(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

规范发展土地和矿业市场。建立健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加强流转管理和服务,在适宜的地方逐步组建土地流转服务中心。规范矿产开发管理制度,继续推进矿产资源市场化配置工作和矿业权有偿使用制度,争取成立陕西省矿业权交易中心(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八)努力推进民生领域改革,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消费能力。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进一步强化和落实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公共投资带动就业增长的机制,充分发挥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建设和产业规划对就业的带动作用(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完善配套政策,建立灵活多样的就业和创业促进机制,以创业带动就业。健全统筹城乡的就业服务体系和就业援助制度,加快推进农村劳动力就业服务平台与机制的建设,鼓励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认真抓好职业培训,促进劳动者提高职业技能,增强就业和创业能力(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

建立合理的收入分配调节机制。配合国家探索建立对垄断行业企业和职工收入实行有效监督和调控机制。落实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工资集体协商和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规范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及负责人薪酬管理(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国资委牵头)。

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继续扩大各项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落实各项社会保险待遇,重点推进城镇居民医保、新农保、工伤保险等工作,促进农民工、灵活就业人员、城镇居民、大中小学生参加社会保险。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督检查。研究制订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研究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改革办法。在45个县进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县自主试点。继续全面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工作,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保障水平。加快建立城镇职工医疗市级统筹制度,城镇职工、居民住院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普遍达到70%和50%以上。全面实施工伤保险市级统筹,不断完善工伤预防、补偿、康复“三位一体”工伤保险制度体系和工伤保险政策标准体系。进一步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深入推进省级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建立集中管理与分散管理,政策管理与具体管理相结合的新的管理体制和模式(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建立多层次的住房供应体系,解决好不同需求层次群众的住房问题。建立鼓励普通商品住房消费的体制与机制。组织开展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工作。加大改革力度,推动物业管理规范化、标准化、市场化、社会化步伐。推动农村房屋权属登记,明晰农村房屋产权,增加农民财产性收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牵头)。不断完善我省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加强医疗救助与相关保险制度的衔接,在全省选取部分县(市、区)作为医疗救助工作示范点。在全省各市推行临时救助制度,将低保之外的困难群体纳入到政府救助范围。大力推进临时救助工作。加快推进我省社会化养老服务事业的发展。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省民政厅牵头)。

(九)推进社会领域各项改革,体现公平正义和改善民生。

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加强科技创新体系和机制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和运营模式改革,促进源头创新、企业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和中介服务三类平台建设。推进产学研合作创新,加快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完善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激励机制,建立技术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制度(省科技厅牵头)。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制订城市中小学的公用经费标准,完善补助政策。全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进一步完善高等教育政府助学、奖学制度。深化以素质教育为主题的教学评价机制和教学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高中新课程改革。发展和规范民办教育。整合职业教育资源,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重点完善职业教育办学模式,逐步推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进一步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省教育厅牵头)。

稳步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推动文化强省建设和先进文化发展的体制与机制,支持具有先发优势的文化企业率先发展,通过并购扩张等培育优秀文化企业和产业集群。继续推进国有经营性文化单位转企改制和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充分发挥文化产业投资公司的作用,着力做好陕西演艺集团转企改制和集团发展的指导工作。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许可的文化产业,积极促进民营文化企业发展,不断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市场化程度(省文化厅配合、省委宣传部负责)。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继续抓好医改重点任务的落实。争取在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公立医院改革两个重点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制订出台全省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意见和相关配套文件,在70%的基层医疗单位通过“三统一”方式推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全面完成乡镇卫生院人事制度改革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任务。积极推进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重点加强对延安市子长县创建平价医院改革的指导,选择3-4个县区,开展省级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建立试点县区公立医院新型补偿机制。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专项和促进城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积极推进新农合制度,新农合参合率稳定在94%以上,扩大新农合市级统筹、门诊统筹试点。着力抓好城乡基层医疗卫生工作,2010年以街道办事处为单位,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覆盖率达到95%以上(省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三、强化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认真抓好改革落实

各地、各部门要切实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充分认识改革工作的重要性和迫切性,主要领导要亲自抓改革。要认真总结改革经验,宣传改革成就,研究改革问题,推动改革工作向更深层次发展,使所在地区、部门的改革工作有新起色、新成效。各项改革的牵头部门和负责部门要加强协调、会同相关部门认真调查研究,科学制订方案,明确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相关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配合做好有关工作。省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对经济体制改革的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做好改革方案制订和组织实施的统筹衔接,要加强《意见》落实情况的检查与督促,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都要在年底前就推进改革的情况写出书面报告,经省发展改革委汇总整理后报省政府。

继续做好改革试点和创新。各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能,积极支持和指导改革试点工作,试点单位要积极进行具有前瞻性、超前性的试验和探索。市级有关部门要参照省级责任部门职责分工,明确各自职责,搞好工作衔接,把握改革政策趋向,选准改革切入点,做好本领域的改革工作。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积极探索,也可自主开展各类综合改革和专项改革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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