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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金融办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
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关于金融支持
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金融办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关于金融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98号
时间: 2010-12-01 09:58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金融办和人民银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陕西证监局、陕西保监局《关于金融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九月十三日      

关于金融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的意见

省金融办 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银监局

陕西证监局 陕西保监局

为指导全省金融业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和实施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大机遇,推进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促进关中—天水经济区早日发展成为带动西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增长极,现依据国务院《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结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金融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的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眼于区域经济金融协调、稳健、可持续发展,着眼于培育新的经济增长极,着眼于不断消除制约区域金融协调发展的各种障碍,以提高金融集聚能力,增强金融业对经济的辐射和带动作用为目标,以深化金融改革和推动金融创新为重点,整合金融资源,健全和完善金融组织体系,增强金融服务能力,促进金融区域联动,不断提高金融服务国民经济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二)发展目标。通过打造关中—天水经济区金融“四大品牌”,努力实现“六大目标”。即:以推进经济一体化为基础,着力打造“开放型金融”;以提高国际竞争力为动力,着力打造“创新型金融”;以转变金融发展方式为重点,着力打造“集约型金融”;以实现可持续发展为根本,着力打造“生态型金融”。基本实现“六大目标”,即:基本满足关中—天水经济区经济发展的合理金融需求;基本确立金融业在关中—天水经济区中主导产业地位;基本确立关中—天水经济区金融市场规模在西部地区的优势地位;基本形成门类齐全的金融市场体系和金融中介服务体系;基本形成高效规范的金融监管体系;基本营造良好、规范、安全、开放的金融生态环境。

在金融投入总量方面,力争2010—2020年,经济区内信贷增速和直接融资增速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要通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促进经济区产业结构进一步升级,创新能力显著改善,金融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大幅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和水平明显提升,公共服务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一个高地、四个基地”的战略定位,明确金融支持的重点领域和项目

(三)以国家级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大金融对科技资源改革示范基地的支持力度。以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杨凌农业高科技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大对科技产业和科技示范基地建设的金融支持。着力做好“13115”科技创新工程的金融配套工作,扶持一批对经济区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重大科技项目,抢先占据产业链高端。探索推进知识产权、自主品牌质押贷款,支持经济区内以企业为主体、联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开展的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项目。

积极为资源加工类企业技术产品升级换代和深加工提供资金支持。支持资源加工类企业技术创新、产品升级换代和深加工,逐步退出资源加工粗放、高耗能、高污染的行业信贷,增加对资源加工企业节能、环保、附加值高的新产品的信贷投入。

(四)以先进现代制造业为发展方向,加大金融对建设全国先进制造业重要基地的支持力度。围绕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阎良航空制造园、蒲城通用航空产业园、泾渭新区(咸阳空港产业园)、天水机械电工设备制造基地和宝鸡航空安全装备产业园建设,加大信贷资金投放力度,加快园区建设步伐。在国家财政拨款外有资金需求缺口的,金融机构应积极提供信贷融资支持。积极开展科技保险工作,为科研项目产业化提供风险防范保障。

(五)以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科技创新中心为目标,加大金融对建设现代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支持力度。围绕“将杨凌示范区建设成为现代农业发展示范辐射高地”的目标,加大金融资源的投入。加大对农业科研机构的金融支持,引导涉农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加大对农业科技成果转化和农业技术推广的金融支持;积极研发帮扶农业科技成果入户的金融产品,着力培育科技大户,构建农户技术传播网络;对生产和制造新型肥料、低毒高效农药、多功能农业机械及可降解膜等新型农业投入品的企业要给予必要的支持。对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中发展优势高新技术的企业,要给予政策倾斜,帮助这些企业做大、做强、做优。

(六)以丰厚的历史文化为依托,加大金融对历史文化基地的支持力度。要充分发挥经济区历史文化积淀深厚、革命文化资源富集的优势,重点加大对曲江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西安高新区文化创意产业园等一批文化产业示范区和示范基地建设的支持力度。积极探索通过银团贷款、资产证券化以及以项目受益权和收费权为质押的贷款等业务,为重大文化基础设施建设提供必要的金融支持,促进特色文化产业集群发展。

三、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一核、一轴、三辐射”的空间发展框架体系,把握金融支持的策略和方向

(七)加大金融支持西咸一体化建设力度,加快推进西安国际化大都市建设。积极整合西咸两地金融资源,加快两地产融对接,建立统一的金融要素市场;完善金融组织机构,尽快建立健全高效、务实、顺畅的西咸共建区金融协调推进机制,建立定期交流协调机制;围绕沣渭新区、重大基础工程项目,通过争取总行直贷、开展银团贷款、联合贷款等业务加大对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

(八)加大金融对经济区次核心城市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产业集群发展。按照世界知名、国内一流的产业集群发展标准,做好重点产业集群的金融配套工作,促进产业链条延伸,提升区内配套率和产品深加工能力。通过金融的有力支持,促使经济区次核心城市之间形成具有区域特色、有较强竞争力、以高新技术为支撑的现代化工产业集群,带动经济区整体发展。

(九)加大金融对经济区内基本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化小城镇建设。围绕关中—天水经济区新农村建设和现代化小城镇建设工程,研究制定金融支持经济区基本建设的具体融资策略。鼓励通过发行“关中—天水经济区基本建设债券”,向社会公开筹集基本建设项目资金,降低融资成本,促使经济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硬环境”有较大改善;研究探索金融介入小城镇建设路径,鼓励支持经济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贷款证券化。加大对经济区内农村节水灌溉、人畜饮水、道路、沼气、水电、草场围栏等“六小”工程建设的信贷资金投入力度。

四、全方位提升金融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的服务质量和水平

(十)综合运用货币信贷政策工具,营造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宽松的金融发展环境。经济区内各级人民银行要将金融机构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的贡献度纳入信贷政策导向效果评估指标体系,在科学评价各金融机构贡献度的基础上,充分发挥差别存款准备金政策的激励约束作用,调动金融机构支持经济区发展的积极性。对经济区发展贡献度较大的金融机构在申请再贷款、再贴现等中央银行资金支持时,各级人民银行要积极优先给予支持,增强其服务经济区发展的资金实力。

(十一)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积极满足经济区发展的合理资金需求。有关部门要指导金融机构着眼未来,顺应区内人口加快集聚的形势,合理、有序规划区内金融网点布局,不断优化金融软硬环境,构造“政策洼地”,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在经济区设立分支机构。积极拓展电子服务渠道,优化业务流程,着力加强和改进对区内客户的金融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围绕把西安建设成为区域性金融中心的目标,从实际出发,不断转换经营机制,大力推进金融创新,积极稳妥地推进金融对外开放,促进股份代办转让系统等区域性资本市场的发展,支持金融机构在西安设立研发中心及后台服务中心。

要以上市公司发展为重点,加大对上市公司发展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为上市公司发展提供信贷资金支持,推动上市公司产业调整,支持上市公司利用信贷资金开展并购重组,改善上市公司资产质量和经营情况,引导优势企业通过并购重组实现借壳上市,对条件较好的拟上市公司信贷需求给予大力支持,使省内优势资源向上市公司集中,加速我省优势产业与资本市场的对接。

国家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新增贷款要向经济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倾斜。进出口银行西安分行应进一步扩大对经济区内外贸企业出口的贷款范围,通过开展信用证、进出口押汇、打包贷款、出口退税贷款等多种融资方式,为外贸型企业提供有力的资金支持。农业发展银行要主动研究探索扩大信贷服务范围,更好地为“三农”和县域经济服务。

国有商业银行省级分行、股份制商业银行西安分行要积极争取总行支持,每年优先安排一定比例的专项贷款,用于经济区重点项目建设资金支持。邮政储蓄银行要充分发挥在农村地区的储蓄、汇兑和小额贷款功能,促进邮政储蓄资金回流农村,增强涉农金融服务的作用。农村信用社要继续深化改革,全面完成以县为单位的统一法人社改革,不断完善产权制度、组织形式和内控机制,成为服务“三农”的社区性金融机构,进一步发挥农村金融主力军作用。

(十二)重点发展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着力增强服务功能。长安银行、西安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及农村合作银行等地方法人金融机构要抓住经济区建设的有利时机,做大信贷总量,优化信贷存量,提升信贷质量,不断扩大地方商业银行在金融市场中的份额,鼓励和支持增设分支机构,扩大服务地方经济的实力;鼓励设立地方法人保险机构,支持在陕现有法人机构优化公司治理结构,积极向保险集团公司发展;积极推动西部证券、开源证券、西部信托、陕国投、西国投等非银行地方金融机构加快发展。

五、不断拓宽金融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的投融资渠道和方式

(十三)进一步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扩大企业直接融资比重。按照“积极推进、分类指导、风险防范”的原则,努力扩大经济区内资本市场融资规模。对经济区内符合上市条件但暂时在经营和资金等方面存在困难的企业,应帮助其解决困难,促其早日上市;对规模不够但有潜力、有市场的企业,通过资产重组、并购等方式,帮助其创造上市条件。鼓励扶持高新技术型中小企业积极在创业板上市。

加快西部产权交易所的建设步伐,确立西部产权市场的龙头地位。积极开发产权交易品种,促进各类产权合理有序流动。鼓励上市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债券和非公开发行股份,创造条件利用配股、增发公司债券,分离交易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等再融资。

创新符合保险资金运用要求的金融平台,吸引保险资金参与关中—天水经济区重点项目投资,加大保险资金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

着力引进国内外创业投资基金公司及其管理经验,鼓励设立创业投资基金,大力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和具有创业投资性质的企业改建为规范的创业投资企业。重点扶持一批具有一定规模和实力的创业投资公司,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创业投资企业,促进地方经济发展。

(十四)充分利用银行间债券市场,丰富企业融资方式。积极扩大经济区内企业债券发行规模,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筹措资金;鼓励采用“分别负债、统一担保、集合发行”的方式,在银行间货币市场发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鼓励有实力、经营稳健、信用好的金融机构利用信息、技术优势,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和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提供增信和承销服务;鼓励各类担保机构联合提供担保服务,提高集合债券信用等级,促进中小企业集合债券顺利发行。扩大中小企业短期融资券试点规模。

(十五)积极创新其他融资方式,扩大间接融资覆盖广度。依照相关法律,进一步扩大申请贷款可用于担保的财产范围,积极规范和完善担保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建立健全贷款担保财产的评估、管理、处置机制。规范发展应收账款、股权、仓单、存单等权利质押贷款。积极推进和完善多元化的信贷担保体系建设,鼓励各类信贷担保机构通过再担保、联合担保以及担保与保险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加大融资担保服务。

六、着力构建金融支持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的沟通协调机制

(十六)加强金融监督管理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形成金融支持合力。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要通过建立联席会议等形式加强政策协调、信息共享和联合行动,共同指导经济区内金融机构做好自身金融支持工作,加强银证保之间的合作与配合,在推进经济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方面形成金融支持合力。

经济区内人民银行各分支机构要重视基础性金融服务职能,加紧建立和完善区域支付结算体系,扩大非现金支付工具覆盖领域;加快信用标准化建设,扩大非银行信用信息采集面,不断提高信用信息的质量;积极培养信用评级市场,健全信用监督和失信惩戒机制。

(十七)加强金融政策与其他政策的协调配合,形成政策支持合力。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证监局、保监局、金融机构要坚持通过有效的金融政策措施,进一步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税收政策、财政政策、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进出口政策等经济政策要充分考虑经济区金融发展实际,在实现自身政策目标的同时,围绕建设西安区域金融中心目标,积极支持经济区内金融产业发展壮大,实现当地金融生态环境改善、金融资产增加、金融覆盖面扩大和金融风险降低,促进金融业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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