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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90号
时间: 2010-11-02 16:27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的《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八月二十日      

关于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省发展改革委

为加快培育生物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促进全省经济结构调整和优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国办发〔2009〕45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培育生物产业的重要意义

(一)培育生物产业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大举措。我国正处于加速工业化进程中,抓住生物科技发展重大机遇,加快生物产业发展,对于缓解人口、资源、环境等瓶颈约束,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二)培育生物产业是建设西部强省的战略需要。我省具有以生物资源促进经济发展的雄厚物质基础和智力支撑,有条件抓住机遇,发挥资源优势和科技优势,把生物产业培育成为具有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实现由生物资源大省和科技人才资源大省向生物产业强省的根本性转变。

(三)培育生物产业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选择。生物产业涉及农业、工业和流通等领域,产业链长,附加值高,培育加快生物产业发展,对壮大县域经济,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区域产业结构,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保护生态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促进生物产业加快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四)生物产业发展总体目标。按照“大集团引领、大项目支撑、集群化推进、园区化承载”思路,培育10大龙头企业,实施100个重大产业化项目,形成一批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生物企业群和知名品牌;建设6大产业园区和30个创新平台,形成若干创新能力较强、产业链较完整的生物产业集群。进一步壮大我省生物产业规模,实现年均增速22%以上。到2015年,全省生物产业增加值达到1000亿元,成为高技术领域的支柱产业和国民经济的主导产业。

(五)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体系。统筹省内生物科技资源,加强产学研合作,建立企业牵头、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参与的技术创新机制;以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成果的开发和应用为核心,加强生物科技创新条件平台建设,推进生物技术公共实验室、中试基地以及融资平台、人才培训平台等产业化能力建设,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掌握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要生物技术、产品和标准。

(六)培育一批生物企业做强做大,加速生物产业规模化、国际化发展。以现有骨干生物企业为基础,以自主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为依托,扩大与省外、国外生物企业技术合作,培育3—5家跨国经营的大型生物企业和100家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型中小生物企业,在生物育种、现代中药、生物能源等领域形成若干个集聚度高、核心竞争力强、专业化分工特色显著的生物产品链条和生物产业集群,促进我省生物产业的规模化和国际化发展。

(七)引导技术、人才、资金等资源向西安、杨凌等生物产业基地聚集。根据我省生物资源分布情况和生物产业链条布局需要,依托现有的陕南中药材种植基地、西安高新区、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以大企业集团为核心、专业化中小企业协作配套为纽带,积极引导优势资源向这些基地聚集,将陕南建设成生物种植养殖基地,将西安、杨凌建设成为生物技术研发、生产和销售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集聚效应和辐射效应,促进我省生物产业集群化发展。

(八)加强生物资源保护,提高资源开发利用水平。以秦巴山区和黄土高原生物多样性资源保护为重点,保护已经耗尽或接近消失的珍稀野生生物物种资源,把秦巴山区建成我省动植物资源丰富、自然环境优美、生态系统良性循环的生物资源富集区;加大优良物种的开发利用和规模化人工原料基地建设,对优势特色生物资源进行保护和修复,为生物产业提供充足的生物资源,探索一条保护和开发并重,实现生物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成功之路。

三、生物产业发展的重点领域

依托资源技术优势,在生物医药、生物农业、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生物环保等五个重点领域,组织实施生物检测试剂、创新药物、现代中药、新型医疗器械、生物育种、绿色农用生物制品、生物能源、生物制造、生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西安全球生物医药研发外包基地等十大工程,把优势生物资源和科技资源转变为优势生物产业。

(九)生物医药领域。重点在生物检测试剂、创新药物、现代中药和新型医疗器械等领域突破一批关键技术,取得一批重大科研成果,实施生物检测试剂、创新药物、现代中药、新型医疗器械、生物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西安全球生物医药研发外包基地等六大生物医药产业工程,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化发展。

(十)生物农业领域。依托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围绕解决我国干旱半干旱地区农业可持续发展、粮食安全和农产品结构调整等核心问题,实施生物育种和绿色农业生物制品工程,加速一批新型实用技术的推广应用,加快一批新技术的研究和开发,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的综合效益。

(十一)生物能源领域。以减少对化石能源需求为方向,以保护生态环境、增加农民收入、做强做大生物能源产业为目标,加强技术创新,加大资金投入,实施燃料乙醇、生物汽油两大工程,着力培育生物质能资源,积极发展生物质发电和生物液体燃料,推广农村沼气和固体成型燃料,发展循环经济。

(十二)生物制造领域。实施生物制造工程,发展生物制造产业,实现对传统化工产品的部分替代,推动碳氢化合物经济向碳水化合物经济转变,加快运用微生物制造技术和酶工程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减少工业生产能耗与污染物排放。

(十三)生物环保领域。以水污染治理、有机垃圾治理、荒漠化生态治理和修复为重点,大力开发生物环保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培育一批生物环保骨干企业,加快生物环保产业化发展。

四、大力推进创新体系建设

(十四)加强高校知识创新的基础性地位。加大政府投入,支持高校知识创新体系建设。重点支持第四军医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在基因工程、人造干细胞、分子育种、微生物等技术领域,建设和完善一批国家和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为生物产业发展提供基础研究和原创技术。

(十五)加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大力支持陕药集团、步长集团、力邦制药、绿方生物等龙头骨干企业,通过与高校、科研单位联合,在生物技术领域组建一批国家和省级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进一步提高生物产业的整体技术水平和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支持龙头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加快组建陕西省生物医药研究院,着力突破制约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共性关键技术,推进省内生物医药技术的工程化、系统化和产业化。

(十六)加强专利保护,促进成果转移及产业化发展。充分发挥西安、杨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专利技术孵化等公共服务平台的作用,支持生物企业积极申请国家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加强对专利的保护;健全和完善生物技术成果的评价体系和转让机制,推进生物技术科研成果首先在省内转移;支持企业承担国家和省上生物技术产业重大专项,加快推进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生物技术成果产业化、规模化和国际化。支持企业和科研单位承担国家生物产品相关标准的研究制订工作。

五、发展壮大生物企业

(十七)支持创新型龙头企业做强做大。支持我省生物产业领域10家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国内竞争力的龙头企业加强研发能力建设,支持其加强与国内外企业的战略合作,引进先进技术和科技成果,加快推进产业化。加快推动生物企业间、生物企业与科研机构间的合作、并购、重组,扩大企业规模,增强企业实力,提高国际竞争能力和国际知名度。

(十八)支持和鼓励中小企业快速发展。利用我省现有的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大力支持100家中小型生物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的发展。对新创办的生物企业,在人员聘任、借贷融资、土地、技术评价和成果转化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支持西安、杨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生物企业孵化器和留学生创业服务中心,为在孵企业申请国家和省上各类科技计划和重大专项,推动中小型生物企业加快发展壮大。

(十九)积极支持生物企业参与国际合作。鼓励境内外企业和个人来我省生物产业基地投资生产、设立研发机构和开展委托研究。鼓励和支持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企业“走出去”,开展产品的国际注册和营销,到境外设立研发机构和投资兴办企业,支持省内企业开展生物技术国际交流与合作。

六、加快建设西安、杨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二十)加强基地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大力支持西安、杨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和企业孵化器、加速器、信息服务、产品质检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服务功能。支持其为企业承接全球生物技术和产品研发,承担国家和省上重大生物专项,参与相关标准的制订,培养高端人才和开展国际合作交流等提供服务。

(二十一)支持引导跨国公司和研发机构向基地聚集。抓住生物医药技术、产品全球化和模块化的机遇,按照药物开发国际规范,整合现有研发平台和科技、人才资源,在西安高新区规划建设3平方公里的药物研发服务外包基地,在杨凌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55平方公里生物医药生产基地,吸引一批国内外著名的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大企业(集团)来基地投资,开展新药研发、新产品转化和国际生物技术合作交流业务,打造生物医药产业总部经济。

七、加强生物产业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二)加快生物科技人才培养。整合省内现有生物技术人才培训基地的教育资源,优化学科设置,扩大培训规模,加强校企合作,为企业输送符合需要的工程技术人才、经营管理人才和高级技能人才。实施“陕西博士后科技创新项目资助计划”,争取增加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点,扩大进站人员数量。建立生物产业人才库,通过进修、参与国际科研合作等多种途径,帮助现有人才加速知识更新,提高综合能力。

(二十三)积极引进优秀生物科技人才。制定和完善生物技术人才引进方式和配套政策,吸引海外留学人员和高素质科技人才来陕创办、领办生物企业,从事生物技术研究和开发工作。争取更多的高层次海外归国人才列入国家“千人计划”。对在生物技术研发和产业化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团队给予必要的表彰奖励。

八、建立多元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二十四)加大政府对生物产业的投入。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对生物产业发展的支持和引导作用,加大对生物技术研发及其产业化的投入,省级重大科技创新、产业引导资金、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技术创新与技术改造专项资金以及支持区域性发展资金等要对重要生物技术产品研发、产业化示范项目给予重点扶持。鼓励生物企业积极争取国家项目,对列入国家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等项目,给予一定的配套资金。

(二十五)引导社会资金投向生物产业。抓住国家联合地方政府参股、在全国启动创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的机遇,积极申报设立省生物产业创业投资基金,发挥政府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引导社会资本投向生物产业,促进生物产业大力发展。引导金融机构探索多种融资模式,特别是利用小额贷款、统贷、转贷等方式,对符合条件的生物产业项目、生物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建设提供信贷支持。做好招商引资工作,多渠道吸引国内和境外资本投资我省生物产业。

(二十六)支持生物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积极推进一批业绩良好的中小生物企业在创业板上市,鼓励符合条件的生物企业在境内外上市筹资。支持西安、杨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内具备条件的生物企业进入证券公司代办系统进行股份转让试点,推进未上市生物企业股权流通。选择一批投资回报率高的项目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等,支持西安、杨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内企业联合发行企业债券试点工作。

九、落实国家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二十七)建立生物产品政府采购制度。建立财政性资金优先采购自主创新生物产品制度。省内各级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生物产品的,应优先购买列入政府采购目录中的自主创新生物产品。

(二十八)落实国家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生物企业为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再按照研发费用的50%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150%摊销。对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生物企业,按照税法规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对涉及资源综合利用、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和安全生产等领域的生物企业,纳入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的产品或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或投资抵免等税收优惠政策。

十、营造生物产业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十九)培育生物产品市场。扩大医疗保险覆盖范围,规范药品政府采购方式,发展商业健康保险,积极拓展生物医药应用范围。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生物药品,符合条件的支持纳入医疗保险目录。大力推广使用农林业良种、生物农药、生物肥料、生物饲料及饲料添加剂、完全可降解生物薄膜等。稳步推进非粮燃料乙醇应用试点,有序开展生物柴油应用试点。规范生物产品市场秩序,依法查处制假售假、商业欺诈等行为。督促指导生物企业加强环境保护,确保污染物排放达标。

(三十)完善生物技术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对生物医药、生物能源、生物农业等领域,涉及国家安全、人体健康安全、动植物安全、环境保护的生物产品和技术,按照国家标准,完善我省生物技术产品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加强审查、评价、认证认可和监管,为生物产业创建规范的行业发展环境。进一步加强省内生物检测实验室的管理工作,切实提高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水平。

(三十一)积极推动生物企业开展创新试点工作。在我省生物产业发展重点领域,每年选择5—10家基础条件好、发展潜力大、产业关联度高、带动作用强的龙头企业,作为生物技术领域创新试点单位,在科研开发、专利授权、成果转化、企业重组、制度创新等方面给予重点扶持,为生物企业做大做强提供基础条件。

(三十二)加强生物安全监管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按照国家统一部署,进一步加强防范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的防御体系建设,防范转基因生物、微生物菌剂非法越境转移和无意越境转移,严格管理影响国家安全或公共利益的生物技术和产品进出口;进一步完善生物安全风险分析和信息交换机制,强化风险预警和应急反应机制,提高防范与应对外来有害生物入侵、生物恐怖袭击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实验室生物安全监督管理,健全实验室生物安全体系,保护实验室工作人员和公众安全。加强生命科学、生物技术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引导社会公众树立正确的生物安全意识,营造发展生物产业的良好社会环境。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

(三十三)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成立省生物产业发展协调委员会,加强对我省生物产业发展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省生物产业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就我省生物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开展研究和论证。

(三十四)明确分工和职责。各有关市及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共同承担起加快生物产业发展的责任,努力营造全社会重视、关心和支持生物产业发展的良好氛围。

有关市(区)及部门工作分工表

序号 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参加单位

1 加强组织领导,营造良好环境,推进我省生物产业重点工程加快实施 省发展改革委 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厅、省林业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省环境保护厅等

2 推进创新体系建设 省科技厅 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知识产权局

3 发展壮大生物企业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省国资委 省商务厅、省中小企业局

4 加快建设西安、杨凌国家生物产业基地 省发展改革委 西安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卫生厅等

5 加强人才队伍建设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卫生厅

6 建立多元化产业投融资体系 省金融办 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7 落实国家促进生物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省财政厅 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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