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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省
在十一届全运会上有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我省在十一届全运会上有突出贡献单位的通报

陕政字〔2009〕136号
时间: 2010-01-26 09:26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在十一届全运会上,我省金牌、奖牌、总分三项均创全运会历史最好成绩,同时获得体育道德风尚奖,充分展示了新时期陕西人民锐意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为陕西赢得了荣誉。

在备战十一届全运会期间,全省各地及体育工作部门,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事业发展的决定精神,围绕建设西部体育强省的奋斗目标,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体育科技为先导,以队伍建设为根本,突出重点项目,落实金牌战略,狠抓科学训练,加强科学管理,使运动员、教练员的综合素质和运动项目的整体实力得到明显增强,体育工作质量和水平不断提高。

为表彰我省体育工作取得的突出成绩和显著进步,省政府决定,对在备战十一届全运会期间,能够精心组织、密切配合、科学统筹、严格训练,为落实金牌战略作出突出贡献的省体育局、西安市人民政府、宝鸡市人民政府、咸阳市人民政府、渭南市人民政府、榆林市人民政府予以通报表彰。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建设西部体育强省为目标,大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努力提高人民群众身体素质,更加扎实地做好2012年伦敦奥运会和2013年第十二届全运会的备战工作,力争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推动我省体育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九年十二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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