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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43号
时间: 2010-07-19 16:2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四日      

关于2010年纠风工作的实施意见

省政府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为贯彻落实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省纪委第五次全会和国务院第三次、省政府第三次廉政工作会议关于纠风工作的部署和要求,现提出2010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2010年的纠风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标本兼治、纠建并举,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推动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为落实中央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措施,推动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二、继续推进纠风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一)认真落实强农惠农政策,坚决维护好广大农民的根本利益。进一步完善补贴资金发放办法,切实加强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资金发放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到位;组织开展自上而下的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检查,摸清底数,查明流向,坚决纠正和查处挪用、套取、贪污和截留、滞发、抵扣等行为;坚决纠正农村土地承包、流转、征收和征用拆迁中的违规行为,严格落实被征地农民补偿措施,完善相关社会保障机制;继续对“家电下乡”和“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加强涉农收费监管,查处各种面向农民的乱收费、乱罚款和集资摊派行为,防止农民负担反弹;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秩序。

(二)深入推进药品“三统一”工作,深化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加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投入资金监管,坚决纠正挤占、截留、挪用和骗取资金问题,坚决查处各种乱加价、乱收费问题,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推进创造条件。加强对全省基层医疗机构药品“三统一”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制订和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切实降低群众医药费用。规范网上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积极推进医用耗材以省为单位的网上集中采购工作,全面推行院务公开和医德医风考评工作。

(三)清理涉企乱收费和各种摊派,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全面清理涉及企业的各种收费,取消不合理收费项目,降低过高收费标准,及时修订公布新的收费目录,对国家已经明令取消的收费和基金,一律不得继续收费,或者另立名目变相收取;坚决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乱收费、乱罚款和各种摊派行为;完善涉企收费相关政策法规,逐步建立企业负担监管的长效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服务和收费行为,纠正和查处面向企业的垄断服务、强制收费等违规行为,指导行业协会加强自律管理。

(四)巩固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巩固和深化清理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成果,督促各地区各部门按照公布项目及要求开展活动,严格审批新增项目;严格控制和规范庆典、论坛活动,坚决撤销华而不实、铺张浪费、加重基层负担的庆典、论坛;政府机关举办庆典、论坛活动,所需经费必须纳入财政预算,接受审计监督;严格管理和规范国有企事业单位举办、参与和赞助举办庆典、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严肃查处滥用财政资金、向企业和个人摊派费用或拉赞助,以及利用举办庆典、论坛活动为单位或个人谋取私利等问题。

(五)加大食品药品安全检查力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继续加强食品药品安全检查,严肃查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继续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药品安全和利用互联网等媒体发布虚假广告、通过寄递等销售假药的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和非药物冒充药物等违法行为;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制度,强化各职能部门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消费环节的监管职能。

(六)以震后恢复重建资金为重点,切实加强“四项资金”监管。督促有关部门和地区进一步加大汶川地震灾后恢复重建项目资金和社会捐赠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全面实现“三年任务、两年完成”目标;建立健全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扶贫资金和救灾救济资金以及政府专项资金的监管机制,加强对大额资金的实时监控;认真纠正和查处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资金安全和高效使用。

(七)继续深化教育乱收费治理工作,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对教育经费投入和使用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认真解决义务教育阶段因择校引发的乱收费等问题;落实好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制度,解决教辅材料散滥问题;全面开展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坚决纠正假清理、走过场等违规行为;严格执行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三限”(限分数、限人数、限钱数)政策;进一步规范中小学代收费、服务性收费行为,坚决纠正通过代收费、服务性收费牟取利益问题,继续实行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各种费用。

(八)强化源头监管,坚持不懈地抓好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继续有序推进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工作,严格落实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政策;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通行效率;以规范治超站(点)为重点,加大源头监管力度,坚决纠正乱收费、乱罚款、以罚代管等突出问题;严格规范公路设站检查行为,严禁没有权限的部门在公路上设站或者上路检查车辆,加强和规范各类已设公路检查(收费)站的管理;进一步规范公安交警、交通运政、路政等涉路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严肃查处各种名目的公路“三乱”问题。

此外,要认真解决环境保护、安全生产、企业重组改制、劳动争议、涉法涉诉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重大责任事故、群体性事件以及各类损害群众利益问题背后存在的干部徇私枉法、失职渎职、提供“保护伞”等违纪违法行为。

各地区、各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

三、以民主评议和热线工作为载体,深入推进政风行风建设

(一)认真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等活动,进一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省直机关在作风建设上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各部门、各行业要加强对系统行风建设的检查指导,集中解决一两个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继续推进和加强对各级政府职能部门和公共服务行业的民主评议工作,坚决纠正公共服务行业指定服务、强制服务以及价格欺诈、乱收费等损害群众消费权益问题。继续在与群众密切相关的基层站所和窗口单位开展“两个创建”和“面对面三公开”活动,深入开展民主评议基层站所工作,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促进政风行风进一步好转。

(二)规范和创新政风行风热线工作,进一步提高热线工作质量。要以贴近基层、关注民生、服务群众为主线,建立完善政风行风热线定期督办制度,督促相关部门认真办理群众投诉,督促整改落实,切实提高办理群众投诉的效率和质量,不断加大解决问题的力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调查研究,注重制度建设。加强对重点单位、重点人员监督管理的调查研究,加强对热点、难点问题的调查研究,加强对新情况、新问题的调查研究,探索从源头上解决不正之风的对策,积极推进制度创新。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法制化、制度化建设。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二)坚持求真务实,夯实纠风基础。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到一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坚持纠风工作重心下移,拓宽诉求渠道,认真倾听群众呼声,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充分依靠群众力量开展纠风工作。以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为重点,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际效果。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配齐配强纠风工作人员。加强对县(市、区)纠风办主任的培训,不断提高纠风工作能力。

(三)创新治理方法,推动工作落实。以改革创新精神,力求纠风治理方式方法新的突破和发展。要善于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加强跟踪检查,实施全过程监督。对问题严重的地方要反复查,直到解决问题。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梳理,提出处理建议,及时督促整改。纠风部门和各牵头部门要结合本地、本部门、本行业实际,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统筹安排、分解任务,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协调行动、综合治理,确保纠风专项治理取得新的成效。

(四)强化案件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颁布的《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对照4个方面31种需要追究责任的行为,研究整改措施,切实改进工作。加强对《陕西省损害群众利益行为行政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落实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肃查处以权以业谋私、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大案要案,性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顶风违纪、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案件以及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的案件。对于典型案件,要借助通报、新闻媒体曝光等形式,坚决遏制不正之风的滋生蔓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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