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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10年
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10年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10〕26号
时间: 2010-06-17 16:0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地震局《关于做好2010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三月二十五日     

关于做好2010年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省地震局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地震局关于2010年地震趋势和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0〕14号)精神,结合我省震情形势和工作实际,现就做好2010年全省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谋划“十二五”时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2010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各级政府要按照《防震减灾法》和 《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的要求,研究编制本地区防震减灾“十二五”规划,并将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地震部门要切实承担起规划编制任务,紧紧围绕2020年防震减灾奋斗目标,合理确定“十二五”防震减灾规划目标、任务和重点项目等。按照全省“一盘棋”的思路,加强上下沟通,切实做好省级规划和国家规划的衔接,以及省市县三级规划之间的衔接,尤其要重视省市县规划目标、任务及重点项目的衔接,保证省市县防震减灾规划同步编制、同步审批、同步实施。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积极支持“十二五”防震减灾发展规划的编制工作。

二、切实加强震情监视跟踪工作

全力做好震情监视工作。各级地震部门要切实落实年度震情短临跟踪工作方案的各项措施,扎实做好国家和省级地震重点危险区、重点监视防御区和汶川地震余震区的震情监视和短临跟踪工作。进一步拓宽视野,注重运用邻省台网资料,加强资料分析处理,认真做好震情分析会商工作,使地震趋势判断的依据更加充分,力争对可能发生的破坏性地震有所察觉。认真做好重大活动、重要时段的地震安全保障工作。

加强地震监测台网运行管理。各级地震部门要确保地震监测台网正常运转和信息网络畅通。加快市级虚拟台网中心建设,强化市县台网速报管理,提高全省地震信息快速获取和数据共享水平。逐步开展地震烈度速报工作,加强灾情速报工作,进一步拓宽地震速报服务范围。加快实施灾后恢复重建地震监测系统建设,不断提高地震监测能力。

三、着力提升城乡地震灾害防御能力

依法加强抗震设防管理。各级地震、发展改革、规划、建设等部门,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密切协调配合,切实将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管理纳入基本建设管理程序。强化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监管,做好一般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的备案,加强建设工程抗震设计和施工管理,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抗震能力。有计划地开展重大建设工程、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建设工程、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建设工程和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建设工程的抗震性能鉴定和加固改造。要继续大力推进全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

开展震害防御基础探测。要抓紧实施西安、宝鸡、咸阳、渭南四城市地震小区划项目和宝鸡、咸阳、汉中地震活断层探测项目,为城市规划和工程建设提供更科学的依据。

继续实施农村民居地震安全和城市地震安全社区示范工程。各级建设、地震等相关部门要尽快编制地震安全农居建设规划,加快建立农村民居地震安全技术服务系统,加大对农民建房技术指导,大力推进农村民居地震安全示范工程,积极创建市级和省级地震安全农居示范点。各地要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地震安全社区创建活动,争创国家级地震安全示范社区。

四、进一步加强地震应急救援能力建设

常备不懈地做好地震应急各项准备工作。各地要依法完善抗震救灾指挥机构的职能,明确各部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日常运转机制。全面完成省地震应急预案修订工作,大力推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的修订完善。加强预案的管理和备案登记,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预案演练,尤其要落实《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中关于“学校应当每年组织学生开展地震应急疏散演练”的要求,开展中小学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重点危险区的市县要制定切合实际的地震应急准备工作方案,落实应急准备各项措施。

强化地震应急基础设施建设。加强“12322”防震减灾公益热线的宣传和推广使用,使其尽快成为快速获取灾情信息的主要渠道之一。加强应急指挥系统建设和现场通讯演练,做好基础数据更新,提高地震应急信息处理能力。各地要认真贯彻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规划和建设的意见》(陕政发〔2008〕50号),推进地震应急避难场所和应急疏散通道建设,抓紧实施西安、宝鸡、咸阳、渭南、汉中等城市和宁强、略阳、勉县、陈仓区等四个重灾县(区)应急避难场所建设。

加强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省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伍救援技能培训,强化装备配备,提升救援能力。各设区市要结合实际,加快推进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地震应急救援志愿者队伍建设,增强全省地震灾害救援救助整体水平。各级地震部门要继续强化地震现场工作队伍建设,加强人员业务培训,提高整体工作能力。

五、不断加强防震减灾法制建设

全面贯彻实施《防震减灾法》和《陕西省防震减灾条例》。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履行防震减灾法定职责,进一步健全政府主导、各部门共同推进的防震减灾工作机制。充分利用防震减灾法律法规颁布实施纪念日等重点时段,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和学习活动,增强全社会的防震减灾法制意识,依法规范全社会防震减灾行为。依法修改完善防震减灾相关配套法律制度,进一步做好防震减灾工作。加大对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贯彻实施情况的检查力度,着力解决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六、深入开展防震减灾宣传教育

各地、各部门要以“关注建筑安全,远离地震灾害,依法防震减灾”为主题,采取多种形式,精心策划组织防震减灾系列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纸、广播等媒体的作用,大力普及防震减灾知识,提升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和防震减灾意识。切实将防震减灾知识纳入国民素质教育体系,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企业、进学校、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活动,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加强领导干部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把防震减灾宣传纳入各级党政干部教学计划,提高应急决策与指挥能力。强化中小学生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继续推进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建设。要推动防震减灾科普基地建设,每个设区市建立一处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要充分发挥地震科普专家报告团的作用,在城市社区、企事业单位、学校、部队等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巡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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