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统一组织协调为期两年的全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经省政府同意,建立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厅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要任务
依据“地方政府负总责、相关部门各负其责、企业是第一责任人”的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要求,明确政府、部门、企业责任,加强与相关部门的组织协调,逐步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强化药品安全的长效机制;围绕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等环节,严格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加强药品质量监管,全面提高药品企业的准入门槛,确保上市药品的质量安全;加快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加大医药市场整顿力度,整治制售假劣药品、无证生产销售药品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安全的用药环境。
二、组成人员
召集人:李荣杰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成 员:曹军念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王玉成 省公安厅治安局局长
贠 军 省监察厅副厅长
黄立勋 省卫生厅副厅长
范 兵 省卫生厅副厅长、省中医局局长
徐军峰 省工商局副局长
张 宁 省食品药品监管局副局长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省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张宁同志兼任。
三、工作规则
(一)建立会议沟通机制。联席会议由联席会议办公室协调组织,主要研究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成员单位之间交流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专项整治工作的重大问题。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适时召开。各成员单位确定一名处级干部为联络员。
(二)做好信息沟通与交流。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汇总各地、各部门上报的相关信息,并整理、归纳,以适当形式发送各地、各有关部门,报送领导部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印发工作动态、通报重大案件、转发各地各部门有关专项整治工作相关文件及材料等形式进行交流;向社会通报药品安全专项整治重大案件的查处情况,宣传整治成果。
(三)加大联合办案力度,查处药品违法案件。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加强组织协调,加大联合办案力度,形成监管合力,协同推进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发生药品安全突发事件,有关部门要采取严格的控制措施,督促企业召回产品,依法及时妥善处置;坚决依法查处生产经营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对专项整治工作中发现的顶风作案的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要严厉处罚,决不姑息迁就;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部门要坚决依法吊销企业证照。要加大行政问责和行政监察力度,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
(四)开展联合督查,确保实效。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各地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查,对整治效果显著的地区,要予以表彰;对药品安全问题突出、整治不力的地区,要通报批评,限期整改。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突出重点抓好各项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四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