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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转发省节能办全省2009年
节能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节能办全省2009年节能工作安排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9〕 3号
时间: 2009-03-16 16:06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节能办《全省2009年节能工作安排意见》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一月十日


全省2009年节能工作安排意见

陕西省节能减排领导小组节能办公室

近年来,全省上下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把节能降耗工作摆在重要位置,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取得明显成效。2007年全省万元GDP能耗为1.361吨标准煤,比2006年下降4.54%,完成了确定的4.5%的目标,经国家发展改革委综合考核,被评定为完成等级,“十一五”进度目标达到30%以上。2008年上半年,全省单位GDP能耗下降4.21%,好于去年同期,预计全年下降4.3%,完成4%的年度指标。但同时也要看到,我们全面完成“十一五”节能降耗目标任务的压力仍大,任务艰巨。2009年是实现“十一五”节能目标的关键年、攻坚年。为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要坚持整体推进,突出重点,着力抓好九项重点工作。

一、严格目标责任评价考核。计划全省万元GDP能耗达到1.244吨标准煤,比2008年下降4.5%;万元工业增加值能耗达到2.073吨标准煤,下降4%;万元GDP电耗达到1224.23千瓦小时;200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130万吨标准煤。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统计局建立能源消费季报预测预警机制,进一步加强全省与各市节能指标和能源数据分析,按季度公告全省能源消费情况,督促各市区统筹节能管理,全面完成年度节能目标。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开展2008年度各市政府和200户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目标评价考核,实行年度指标与“十一五”目标进度“双考核”办法,严格落实奖惩措施。发布2008年全省和各市单位GDP能耗以及2009年上半年全省单位GDP能耗公告。

二、继续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把淘汰落后产能作为调整产业结构和节能降耗的重要抓手,继续加大实施力度,2009年计划关停小火电机组20万千瓦,淘汰落后水泥产能191万吨,焦化产能589万吨,年实现节能172万吨标准煤。建立淘汰落后产能季度检查和报告制度,坚决完成“十一五”落后产能淘汰任务。

三、大力实施“2321”节能工程。实施100个重点节能技改项目,形成100万吨标准煤节能量;抓好节能项目储备库、重点用能企业信息库、节能评估机构及节能专家资源库“三库”建设;完成200户重点企业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网上直报系统;选择100户重点用能单位开展节能专项执法监察。抓紧在建节能项目建设进度,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开展项目督察,确保项目按时完工,发挥效益。

四、强化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把好节能准入门槛。按照国家即将出台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条例》,建立健全我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体系,把节能评估和审查作为项目审批的前置条件,从源头上杜绝浪费能源,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五、加快建设“循环经济推进”工程。做大循环经济规模,推进全省矿产资源、固体废物、再生资源以及水资源的循环利用。推进杨凌、榆林、汉中、商丹、韩城龙门等国家和省级循环经济试点,支持一批循环经济项目,尽快建成一批循环经济典型地区、企业及工业园区。开展《循环经济促进法》宣传活动,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法制办等部门做好《陕西省〈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办法》立法的前期工作。组建循环经济技术研究院,促进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的研发与推广。

六、全面加强节油节电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节油节电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全民节能行动的通知》以及省政府出台的实施意见,大幅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大力推广天然气汽车和甲醇汽油。所有火电厂燃煤锅炉启动点火采用等离子无油、小油枪等微油点火技术。工业窑炉要逐步停用燃料油,以天然气等替代燃料油。推进电石炉和铁合金炉大型化、密闭化、自动化,积极采用矿热炉低压补偿等新技术。推广电机系统变频调速、软启动装置、自动控制系统等先进技术和设备。推广高效节能空调,宾馆、商场等公共建筑要严格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全省有条件的大中城市道路、公共场所照明将逐步淘汰低效照明产品,减少城市照明用电。强化办公节电管理,尽量减少办公设备待机时间,积极购买节能型办公设备。

七、启动实施“节能管理能力建设”工程。建立、健全省、市、县节能行政管理、执法监察、统计计量、技术服务等体系建设,完善监管体制和机制,有效推进节能基础保障工作。

八、强化节能执法监察。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即将出台的《节能监察办法》,加强节能执法监察。制订节能执法监察实施计划,组织开展一次节能专项监察行动,在重点区域、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选择100户重点用能单位,督促检查节能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严肃查处违反节能法律法规的案件,在主要媒体上曝光一批浪费能源的典型,依法加大处罚力度。

九、深入开展节能减排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全国节能宣传周、城市公共交通周、世界水日、“六·五”环境日等活动,广泛宣传节能减排工作,举办一次全省“市、县长、经理高层节能减排论坛”,强化全民节能减排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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