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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发展的指导意见

陕政办发〔2009〕31号
时间: 2009-06-23 17:25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提高直接融资比例,优化资源配置,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平稳较快增长,经省政府同意,现就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主要任务

(一)指导思想:按照国家资本市场发展的总体部署,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确定的经济工作重点,制定措施、健全体系、完善功能、强化监管、优化环境,继续搞好政策扶持和协调服务,努力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发展步伐。

(二)主要任务:大力推进企业股份制改造,积极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加快企业上市步伐;优化上市公司发展环境,提高上市公司运作水平;积极培育债券市场,稳步发展期货市场,开拓创业投资市场,规范产权交易市场,不断完善资本市场体系;加快培育资本实力雄厚、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强的证券期货公司,推动其他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提高执业水平;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形成职责明确、信息交流通畅、协调配合到位、风险控制有效的监管机制。

二、加快企业上市步伐,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三)做好企业上市培育工作。按照“培育改制一批、辅导申报一批、发行上市一批”的工作思路。每年重点培育拟上市的企业60家,进入上市辅导的企业30家,争取有10家以上的企业上报发行材料,有5家以上的企业首发或借壳上市。

1.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省金融办负责建立省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实行动态管理。入库企业由各市政府、相关部门推荐或企业自愿申报,申报材料包括企业基本情况、聘请中介机构、申请上市辅导,以及向中国证监会或境外证券交易所提交的上市申请材料等。省金融办对入库企业建立档案,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综合评定、分类排队,筛选60户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赢利能力强、成长性高的企业列为重点培育对象,给予政策扶持。各市(区)政府也要建立市级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形成我省企业上市梯次推进格局。

2.开展企业上市培训和辅导。通过举办企业改制上市培训班、研讨班,组织专家深入企业考察咨询等多种形式,加强资本市场、资本运作和企业上市规则基本知识的培训,通报资本市场发展动态,交流企业上市工作经验,提高上市后备企业利用资本市场重要性的认识,抓紧做实上市的各项准备工作。

3. 建立后备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重点上市后备企业的跟踪、服务工作,企业上市相关审批事项要简化程序、特事特办。省金融办、陕西证监局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国土资源、国资、工商、税务、环保等部门的沟通联系,建立后备企业上市协调机制,及时研究解决企业上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大政策引导与扶持力度,调动企业上市积极性。

1.在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设立上市扶持专项资金,为重点培育的后备企业垫付上市前期费用。垫付每户企业的资金不超过100万元。在3年内未实现上市的企业,要如数退还垫付资金;成功上市的企业,除垫付资金作为奖励外,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我省金融业发展的若干意见》(陕政发〔2007〕21号)的规定,对领导班子给予奖励。

2.发展改革、科技、财政等部门向国家有关部门申请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专项资金、创业投资基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国债项目财政贴息资金,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重点上市后备企业。

3.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为上市改制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因资产评估增值而需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由同级财政部门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返还。重点上市后备企业上市过程中因调整以前年度应纳税所得或应税收入而补缴的所得税,由同级财政按地方留成部分的50%给予返还。

4.重点上市后备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和重组整合,在调整股权、划转资产不变更实际控制者,涉及的房产、车辆等资产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过户时,发展改革、国资、房管、税务、国土资源、工商、交管等部门按变更登记办理,只收工本费。拟上市企业购并企业,在办理房产、土地过户手续时,相关费用给予50%优惠。

5.重点上市后备企业投资新建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有关部门要优先纳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办理立项预审、转报或核准手续;申请新增建设用地,根据项目投资规模、产业类别等情况核定用地规模,优先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实施供地。实施上市(包括进入辅导期)企业原有用地需办理有偿使用手续时,如缴纳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确有困难,可采取国有土地租赁方式予以办理。

6.有关部门应积极向银行推荐上市后备企业,引导信贷资金支持企业发展。这些企业在兼并关联企业进行资产重组时,商业银行需根据自身权限和企业财务状况,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或具有成长性的被兼并企业的逾期贷款给予适当展期。

(五)鼓励企业多途径上市融资。坚持重点境内上市、推进境外上市的原则,鼓励企业因企制宜选择多种上市途径。积极创造条件,重点推动我省能源化工、装备制造等行业发展前景好的龙头骨干企业在主板发行上市;利用中小企业板定位明确、发行审核效率高、上市速度快的特点,推动更多中小企业上市;抓住创业板即将设立的机遇,推动高科技企业和成长型创业企业上市。帮助企业与境外合法经营机构建立联系,通过境外上市融资,实现快速发展。在2010年底前,没有上市企业的市(区),要力争实现零的突破。

三、规范上市公司运作,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

(六)规范上市公司运作。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管理者之间的制衡机制。强化董事、监事和高管人员的诚信责任,完善独立董事制度。规范控股股东行为,对损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控股股东进行责任追究。强化上市公司及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责任,切实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七)提高上市公司质量。鼓励以市场化为主导、有利于上市公司持续发展的并购重组。支持主业突出、竞争优势明显、融资能力强的上市公司,收购兼并同行业上市公司和非上市公司,促进优质资产向优势上市公司集中,使其成长为带动区域经济发展的龙头企业。有计划、有重点地推进经营业绩差、主营业务缺乏增长潜力的上市公司实施资产重组,通过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形式,实现上市公司与省内优势资源、支柱产业的嫁接和整合,增强其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要通过配股、增发、发行公司债券等方式,扩大融资规模,提高质量,加快发展。

(八)深化上市公司经营机制改革。上市公司要建立适应市场竞争需要的组织管理体制,加强对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强化目标责任。鼓励有条件的上市公司完善高管人员的薪酬结构,探索建立股权、延期支付及其他福利组合计划等多元化的激励约束机制,吸引并留住优秀人才。

四、加大创新力度,健全资本市场体系

(九)积极拓展债券融资渠道。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发行债券的后备企业的培育工作,支持他们通过剥离不良资产、注入优质资产等方式,提高企业信用等级。引导鼓励经营稳定、业绩优良、市场信誉好的大中型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方式筹集资金,扩大融资规模。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集合债券,改善财务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对成功发行债券的企业,根据融资额度对企业领导班子进行奖励,每户企业奖励金额不超过40万元,奖励资金在陕西省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列支。

(十) 培育和发展期货市场。加强期货市场功能的宣传,鼓励商品生产和流通领域具有条件的企业利用境内外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加强与期货交易所的协调沟通,积极争取陕西苹果浓缩汁早日成为期货市场上市品种;鼓励对我省大宗农产品进行产业化开发,有效利用期货市场交易平台。

(十一) 积极培育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西部产权交易所要进一步创新交易方式,拓展服务领域,积极主动地加入区域性、全国性产权交易网络,实现信息联网、资源共享。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规范交易和市场建设基础优势,吸引更多的民营企业产权、外埠企业产权进场交易。力争将西部产权交易所逐步建设成为具有国有产权交易、民营企业融资、科技成果转化、风险投资退出等综合服务功能的区域性产权交易市场。

(十二) 大力发展创业投资市场。加快建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扶持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和发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着力改善股权投资环境,推动境内外战略投资者、私募股权基金、创业投资在我省的聚集,拓宽我省企业的融资渠道,逐步建立健全以政府产业扶持资金为基础、创业投资为核心、各类社会投资共同参与的创业投资体系和机制。

五、促进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发展,提高执业水平

(十三)提升地方证券期货机构的综合实力和竞争力。鼓励省内证券公司通过增资扩股、改制上市等方式充实资本、增强实力,发挥省内证券机构在我省企业改制上市、债券发行、项目融资、资产管理等业务中的主体作用。扶持省内证券公司发起或参股设立基金管理公司,填补我省基金管理公司的空白。推进省内期货机构合规经营、稳健发展。

(十四)推动会计、律师、资产评估等中介机构发展。支持各中介机构在提高传统业务质量的同时,不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扩大财务顾问、管理咨询、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等会计法律服务范围。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证券执业行为的监管,督促其勤勉尽责,规范执业行为,提高执业水平。

六、加强资本市场监管,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

(十五)加强资本市场监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加强与证券监管部门的协作,建立健全与资本市场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监管机制,提高监管效率,降低市场系统性风险,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

(十六)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活动。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应对资本市场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机制和防范化解风险的长效机制,切实加大打击非法股票发行和交易、非法设立证券期货营业网点、非法或变相开展证券期货业务等违法犯罪行为的力度,落实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和善后处理属地原则,做好案件查处工作,净化资本市场,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七、加强组织领导,创造资本市场发展良好环境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加快我省资本市场发展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将发展和利用资本市场工作列入政府工作的重要议程,加强领导,明确机构,落实职责。省金融办要加强对全省资本市场发展的组织、协调和指导,研究制定资本市场发展规划和有关措施。各市要明确专门的协调指导机构和人员,负责当地资本市场发展的统筹协调和企业上市、上市公司重组的组织推动工作。

(十八) 加快资本市场信用体系建设。要加强对资本市场参与者的法制教育,建立健全资本市场参与者诚信档案和诚信评价机制。要建立强化企业内部信用制度,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和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在诚信建设中的作用,努力形成有利于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诚信环境。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九年二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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