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部署全省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5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电子公文传输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07〕153号)精神,全省电子公文传输系统已在首批部署的71家单位间试运行。截至3月21日,省政府办公厅已下发电子公文79件,各地、各有关部门上报电子公文53件,总体运行情况良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个别单位认识不到位、体制不顺、技术不完善、传输文件数量偏少。为妥善解决上述问题,进一步做好电子公文传输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原定从4月1日起,在省政府办公厅与首批部署单位之间基本取消纸质公文传递的决定暂缓执行,仍按“电子公文为主、纸质公文为辅”的原则试运行,正式运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在5月底前完成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第二批部署单位的设备配置和人员培训(单位名单见附件),有关事宜另行通知。培训结束后即参照首批部署单位实行电子公文传输试运行。
三、在试运行阶段,省政府办公厅下发的电子公文种类为:“陕政发”、“陕政办发”的全部公文(标有密级的除外,下同)、“陕政发明电”、“陕政办发明电”,“陕政字”的全部下行公文、“陕政通报”、“要情通报”等内部刊物,其中除“陕政发”和“陕政办发”两类文件印发少量纸质文件供各地、各部门存档外,其他文件不再另发纸质文件。
四、向省政府报送的公文为非涉密请示性文件,条件成熟后逐步扩大范围。从4月1日起,省政府办公厅原则上不再受理首批部署单位的纸质非涉密请示性文件;6月1日起,原则上不再受理第二批部署单位的纸质非涉密请示性文件。
五、各单位要根据实行电子公文传输后的新情况,理顺工作机制,合理调配人员,健全工作制度,优化办文流程,充分发挥电子公文传输速度快、效率高的作用。各地、各部门在这方面的好做法、好经验望及时告省政府办公厅。
六、要切实加强电子公文传输、办理过程的保密工作,计算机设备要专机专用、专人管理,严格电子印章和个人密钥管理的制度和使用程序,因管理不善造成失泄密的,要按照有关法规追究责任,严肃处理。
七、省政府政务信息化办公室,要切实做好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的指导和服务工作,加快推进全省各级政府及部门之间电子公文传输工作。
八、为确保电子公文传输接收24小时畅通,省政府办公厅将建立电子公文接收提示平台,非工作时间以手机短信形式提示接收明传电报等紧急公文。请各地、各有关部门办公室(厅)于4月1日前,将负责接收电子公文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姓名、职务以及联系电话报送省政府办公厅,今后如有变动亦应及时报告。
九、鉴于有关领导工作变动,增补省政府副秘书长李明远同志为省电子公文传输系统部署推进小组副组长,庄长兴同志不再担任该小组副组长。
十、省政府办公厅将根据实际,不定期对各地、各有关部门电子公文传输工作情况进行通报。
附件: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第二批部署单位名单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电子公文传输系统第二批部署单位名单
工作部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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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监察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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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事业单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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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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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核工业地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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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炭工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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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煤田地质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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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省双重管理单位(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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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矿安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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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通信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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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测绘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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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烟草专卖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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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二级(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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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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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驻陕单位(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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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储备物资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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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邮政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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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铁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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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航西北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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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检验检疫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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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海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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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上中游
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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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署
驻西安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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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
驻西安特派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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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
陕西调查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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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西安分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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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银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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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证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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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保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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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电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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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督查
西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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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部
西北督查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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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航空工业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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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兵器工业
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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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电网
西北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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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省政府共同管理机构(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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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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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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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档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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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其他机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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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供销合作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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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有色地质勘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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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企业(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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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医药
控股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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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资产业集团
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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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建工
集团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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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投资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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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旅游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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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石油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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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有色金属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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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地方
电力(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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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机场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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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国际信托
投资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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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煤业化工
集团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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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陕西国际经济技术合作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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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农村信用社
联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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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计:48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