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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8〕26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陕西省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到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省委、省政府对此一贯十分重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贯彻落实《防治方案》提出的任务和各项措施,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确保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取得切实成效。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三月二十七日

陕西省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为切实做好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要求和《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地质灾害现状和2008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报,制订本方案。

一、全省地质灾害现状及2007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省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全省可划分出23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10.0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8.8%。地质灾害隐患点8711处,其中滑坡5426处、崩塌2477处、泥石流沟378条、地面塌陷250处、地裂缝180条,直接威胁人口达49.7万人、房屋(窑洞)31.6万余间(孔)、土地10余万亩、公路及铁路191处,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907处、威胁300人以上有242处、威胁1000人以上有57处。汉中市略阳、镇巴,安康市紫阳、旬阳、宁陕、岚皋、镇坪、白河,商洛市镇安,咸阳市淳化,宝鸡市金台,铜川市王益、宜君,延安市宝塔、子长、洛川、延川,榆林市榆阳、神木、横山等县(区)的县城受到威胁。

2007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与群专结合的监测预防,成功预报了6起地质灾害,避免了116人伤亡和93万元的经济损失。由于降水和不科学的人类工程活动等作用,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270起,造成59人死亡、27人失踪、2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3086.6万元。灾害主要发生在安康、商洛、汉中、延安、榆林、咸阳、西安等市。

二、200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省气象台预测,2008年我省降水量趋势为:陕北北部、陕南东部、西部偏少,省内其余大部偏多。春季第一场透墒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偏晚,初夏汛雨较常年略偏早,盛夏关中、陕南有15天左右的轻伏旱,秋季关中、陕南有弱秋淋。

根据全省地质环境特征及地质灾害分布规律,结合2007年地质灾害灾情、隐患点稳定状况和省气象台对2008年全省降水量趋势初步预测,预计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频度、密度和造成的损失将呈平缓增长趋势,地质灾害以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为主,地质灾害防治形势较为严峻。

三、重点防范区域、防范重点和防范期

(一)重点防范的区域。

秦巴山区:安康市的中东部,宁陕县西北部及汉阴、石泉中部地区;汉中市的略阳、宁强、勉县、南郑西南部,城固、洋县、汉台中部山前地区,镇巴南部,西乡北部,留坝中北部和佛坪东南部地区;商洛市南部及中部地区;宝鸡市的凤县、太白地区;渭南市的南部山前山区。这些地区以中低山为主,板岩、片岩、页岩、千枚岩易滑地层及第四系坡残积层、膨胀土分布广泛,人类切坡盖房、修路、采矿活动频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分布密集,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几率较高。宝鸡市南部、汉中市、安康市和商洛市是今年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区域。

关中盆地:宝鸡市渭河北岸黄土塬边缘地带,西安市周至、户县、长安、蓝田、临潼秦岭山前及黄土台塬区,渭南市白水、澄城、合阳、韩城采煤区,咸阳市的泾河南岸黄土塬边地带。这些地区属冲洪积平原或黄土台塬地貌,新构造运动活跃,山前洪积扇、河流高阶地与黄土台塬边坡陡峻,黄土垂直节理发育、湿陷性较强,人类活动频繁。在人为及降水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将发生黄土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以及加剧采煤区地面塌陷及地表变形裂缝。关中西部是今年地质灾害防范的重要区域。

陕北高原:延安市北部、洛川中部和黄陵县采煤区,铜川市采煤区和宜君县西南部地区,咸阳市彬长采煤区和咸阳市北部山区,宝鸡市千阳——陇县的千河岸边,榆林市神木——府谷采煤区、榆阳——横山采煤区及东南部黄土梁峁沟壑区。这些地区黄土梁峁发育,沟壑纵横,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井下采煤强度不断增大,切坡建窑十分普遍,预计煤矿采空区塌陷将呈上升趋势,黄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及人工高切边坡垮塌将有发生。延安市、铜川市是今年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区域。

(二)重点防范的城镇。

宝鸡市金台区,汉中市略阳、镇巴县,安康市紫阳、旬阳、宁陕、岚皋、镇坪、白河县,商洛市镇安县,咸阳市淳化县,铜川市王益区、宜君县,延安市宝塔区、子长、洛川、延川县,榆林市榆阳区、神木、横山县等20个县(区)的县城。上述城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下,有可能发生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重点防范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

神府煤矿区,榆神煤矿区,榆横煤矿区,子长煤矿区,黄陵煤矿区,铜川煤矿区,蒲白、澄合、韩城煤矿区,彬长煤矿区,主要表现为地下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宁强县黎家营锰、铅锌矿区,勉县茶店磷矿区,留坝县蚂蝗沟大理岩矿区,凤县铅锌矿区,太白县双王金矿区,旬阳县南沙沟、关子沟铅锌矿区,紫阳县瓦板岩矿区,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陈耳金矿区,柞水县大西沟铁矿区,潼关县、华阴市金矿区,主要表现为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

(四)重点防范的交通干线。

铁路:宝成线凤州——阳平关段,阳安线阳平关——勉县段,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紫黄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柞水——安康段,陇海线硖石——凤阁岭段,西延线蒲城——富县段,神延线延安——绥德段,神朔线店塔——府谷段,西南线临渭——商南段,以上线路处于秦巴山区和陕北黄土高原沟壑地区,若遇暴雨、连阴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公路:高速公路西延线黄陵——铜川段、延榆线安塞——靖边段、西汉线户县——洋县段,国道316酒奠梁——河东店段、210清涧——延川——宝塔区姚店段、长安区丰峪口——宁陕县广货街段、西乡县古城——镇巴县鱼渡镇段,108周至——佛坪段,312永寿——彬县段、307绥德——吴堡段,省道旬阳——白河段、平利——镇坪段、岚皋——镇坪段、勉县——阳平关段、商州——山阳段、山阳——柞水段、山阳——镇安段、神木——府谷段。上述公路位于秦巴山区或黄土梁峁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若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对于秦巴山区和黄土梁峁沟壑区正在建设的公路、铁路,施工过程中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工棚等生产、生活设施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

根据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等情况,本着危害程度大、稳定性差的原则,从中选择36个作为2008年度省级防治方案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应急防治措施(详见附件1、2)。

(六)重点防范期。

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预计2008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段为5月至10月,其中6月至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由于去冬今春全省低温多雪,2月至4月也是陕北黄土地区和秦巴山区冻融作用引发崩塌、滑坡的高发期。因此,在该期需加以重点防范。

四、地质灾害防治任务

按照《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陕政办发〔2006〕88号)的安排部署,2008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主要任务有:一是继续开展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与管理信息平台体系建设;二是完善和规范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方案点的监测责任;三是全面加强应急管理,提高应急反应能力;四是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应急处置力度。

五、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级政府和主管部门要切实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领导对本行政区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认真做好防治工作。涉及铁路的,由铁路部门负责做好防范工作;涉及公路的,由公路部门负责做好防范工作;涉及矿山的,由矿山企业负责做好防范工作。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以人为本、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切实落实《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各项规定,真正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二)制订方案,落实经费。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要求,会同同级建设、水利、交通等部门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汛期前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全省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在年度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用于地质灾害监测、预防、应急和治理工作。因工程建设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的治理费用,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由责任单位承担。

(三)突出重点,强化措施。

我省90%以上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发生在汛期,集中强降雨为主要引发因素,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十分重要。

1. 开展汛前检查,做好汛期值班,落实地质灾害报告制度。各级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在汛期到来之前,对本地区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落实汛期地质灾害防治24小时专人值班制度,严格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加强地质灾害报告制度的通知》(国土资发〔2004〕86号)和《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规定,将本行政区域内的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灾情和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情况等如实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各级建设、水利、交通、气象等有关部门应积极协助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

2. 强化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建立和完善县、乡、村三级群测群防体系,落实地质灾害监测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均要在醒目地段建立警示牌,搞好群防群测。对列入省市县三级年度防治方案的隐患点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和气象部门,在汛期继续联合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及时提供有效的预报预警信息。各有关媒体应确保预报预警信息向社会及时发布。

3.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救灾准备工作。各市、县要按《陕西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省应急管理工作的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本行政区域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针对强降雨可能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气象、国土资源和水利等有关部门应在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中加强信息互通,建立联动应急反应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落实应急救灾物资、设备、资金、人员,建立应急工作机制和应急专家队伍,保证一旦发生灾情或险情,能及时有效进行判断,迅速做好应急救援、应急处置和应急调查。

(四)加强宣传,普及知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普及,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重点要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继续加强群测群防、监测方法、临灾征兆识别基础知识和简易技能等方面的宣传培训,不断增强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水平和自救互救能力。

(五)加强协作,形成合力。

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发展改革、气象、水利、交通、建设、民政、扶贫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和协商,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订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利用扶贫搬迁和以工代赈资金,加快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工作。积极开展搬迁居民安置用地的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确保群众的居住安全。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村镇、集镇规划和移民新村建设,严格执行省建设厅、省国土资源厅、省农业厅、省水利厅和省扶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村村庄规划建设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07〕3号),认真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防御地质灾害,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配合,形成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合力,提高防灾减灾效果。

省国土资源厅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电话:(029)87851045,值班传真:(029)87851403。

附件:1.陕西省2008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doc

      2.陕西省2008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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