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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
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08〕11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月中旬以来,国务院先后批转了煤电油运和抢险抗灾救灾应急指挥中心《关于抢险抗灾工作及灾后重建安排报告》(国发〔2008〕6号)和《低温雨雪冰冻灾后恢复重建指导方案》(国发〔2008〕7号),对全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做出了全面安排部署。为贯彻好国务院文件精神,现将前一阶段全省抗灾救灾工作情况予以通报,同时就继续做好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提出具体实施意见,请各地、各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一、受灾情况

我省这次低温雨雪冰冻灾害历史罕见,持续时间之长,降雪强度之大,涉及范围之广,均突破陕西有气象记录以来的历史极值。低温雨雪冰冻灾害给人民群众和工农业生产造成了重大损失。

(一)人员受灾情况。据民政部门统计,这次灾害共造成全省10个市81个县(区)的185万人受灾,紧急转移安置受灾群众1万多人,因灾造成伤病1800多人。因灾倒塌民房3500多间,损坏民房8700多间。

(二)农业受灾情况。全省约422万亩农业作物受灾,成灾192万亩,绝收55万亩,其中:133万亩蔬菜不同程度受灾,成灾86.5万亩,绝收30多万亩。因灾倒塌牲畜圈舍7000多间、14万平方米,死亡仔猪3.62万头、育肥猪300多头、羊5.4万只、牛930多头、家禽2.7万余只。全省农业直接经济损失10亿多元。

(三)公路交通受灾情况。全省7条15段高速公路2046公里,4条国道488公里、8条省道1276公里,间断性封闭,高寒山区道路和大部分县乡道路、桥面普遍结冰,交通运输大范围受阻,电煤、成品油等供应受到一定影响。全省交通直接经济损失7.5亿元(含县乡道路损失)。

(四)水利设施受灾情况。全省800多公里供水管网受冻破损,22.8万处水利设施发生冻裂,1万多个水表、水龙头损坏,部分农村水电站上网线路发生断裂。23.8万人因管网受损造成饮水困难,特别是镇巴县8万多名生活在海拔800米以上群众陷入饮水困境。城市、乡村水利设施直接经济损失约3.5亿元。

(五)电力设施受灾情况。地方电力直接经济损失3000多万元。

二、前阶段抢险抗灾工作情况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省委、省政府及时组织启动应急预案,紧紧围绕“保交通、保供电、保民生”的总体要求,带领全省人民奋起抗灾,顽强拼搏,抗灾救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胜利,2月上旬以后逐步由应急抢险抗灾转入全面恢复重建。

(一)加强组织协调和应急处置工作。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冒雪深入一线,检查高速公路通行情况和煤电油运保障等工作,要求各地、各部门精心组织,科学实施,扎扎实实做好抢险救灾工作。省政府专门召开常务会议和电视电话会议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各项工作,并制订下发了《关于防范应对强降雪天气的紧急通知》、《做好当前省内电煤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做好电煤及生活必需品供应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各市县党委、政府负责同志靠前指挥,现场解决问题,确保了抗灾救灾各项措施的落实。省级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相关工作,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财政厅、农业厅编制了《陕西省灾后恢复重建规划方案》,并督促相关地区和部门抓紧组织实施;省工交办及时预测可能出现的问题,下发了《实施省内电煤供应应急方案的通知》,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了电煤抢运月活动,为全省煤电油运及抗灾减灾工作提供了有效保证。

(二)全力保障交通主干道畅通。省政府紧急下拨400万元专项资金清雪除冰,确保电煤和群众生活必需品运输通畅。省交通厅紧急启动公路交通一级预警应急预案,组成工作组,逐路督导,加强运输组织和运力调配,主动与周边省份沟通协调,确保主干道和重点路段畅通。各级交通部门累计投入资金7600余万元用于清雪除冰,抛散融雪剂3万多吨、防滑沙12万多立方米,投入人工20多万工日,动用除雪、装载和平地设备7000多台班。各级公安、交通等部门采取多种措施为受困车辆和群众提供护送、引导和救助等服务。

(三)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灾情发生后,国家和省上及时下拨安排解决受灾群众生活资金19600万元,其中:冬令救灾资金8000万元(中央安排救助资金6000万元,省上安排2000万元),特困受灾群众春节生活补助1000万元,春荒救济款6540万元,冰雪灾害救助资金1000万元,受灾农户补助资金2000万元,捐赠资金1214.5万元。省民政厅等部门将紧急调拨救灾的3.2万件棉衣被和各方面捐赠的159万件衣物全部发放到困难受灾群众手中,确保受灾困难群众保暖过冬。

(四)努力保证市场供应。冰雪灾害造成部分鲜活农产品供应量减少,引起价格上涨。商务、物价等部门及时启动市场监测日报制度,密切关注市场运行情况,及时组织召开省级肉类储备工作会议,严格执行价格干预政策,组织落实菜源,增加对各种大路菜的储备。同时,强化市场管理,制定优惠政策,减免各种收费,活跃市场交易,保证市场供应,防范投机行为。此外,协调建立绿色通道,保证农副产品和其他生活必需品运输,在春节前使粮食、食用油、猪肉、鸡蛋、水产品和水果等生活必需品价格趋于稳定。

(五)组织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根据省政府的要求,省农业厅等部门及时派出工作组深入灾区一线,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重点做好农作物特别是设施蔬菜防冻抗灾以及幼畜、母畜安全过冬工作。气象部门密切监视天气变化,及时启动二级应急预案,通过广播、电视等媒体发布预警信号40余次,用手机短信方式发送降雪和道路结冰预警信号1700多万条次,为抢险抗灾提供全方位的气象服务。

三、下一步恢复重建的实施意见

我省抢险抗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但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任务仍十分繁重。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按照“规划先行、统筹协调,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落实责任主体,明确实施单位,分解各行业重建任务和实施步骤,落实资金,倒排工期,尽快修复受损基础设施,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恢复正常生产秩序,确保经济平稳运行,确保社会和谐稳定,努力把灾害造成的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夺取抗灾救灾工作全面胜利。重点要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紧修复基础设施。

1. 煤运输和煤矿设施。省工交办负责组织相关煤炭企业加强生产的组织协调、电煤调度和运力协调。省煤炭局负责指导国有重点煤矿调整停产检修安排,协调掌握煤炭生产、库存、销售情况,确保企业安全生产,确保煤炭稳定供应。省商务厅负责组织做好成品油供应工作。

2. 电网设施。以各市政府为责任人,省电力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负责组织实施。3月31日前全面恢复电网的正常运行。省电力公司和地方电力公司负责联系相关部门,申报农网改造国债转贷资金2008年利息豁免事项和中央基建投资调剂补助事项。

3.交通设施。公路方面,以各市、县政府和交通主管部门为责任主体,相关公路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实施。5月底前开工,10月底前全面完成灾毁路段修复工作。省交通厅负责联系相关部门争取国家车购税调剂补助事项。民航方面,以西部机场集团为主要责任人,西安咸阳机场负责组织实施。4月30日前,完成所有受损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重点是直接涉及飞行安全的受损机场飞行区各类设施,同时修复受损水、电、房屋等设施。西部机场集团负责联系相关部门争取国家民航建设资金调剂补助事项。

4.城镇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以城镇政府为第一责任人,城镇政府和供排水企业为实施主体,省建设厅负责组织指导并提供技术支持,力争3月31日前全面实现正常供水和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5.通信设施。以各通信运营企业为责任主体,省信息产业厅负责组织和指导。5月10日前,完成受损设施的恢复重建,使通讯恢复正常状态。

6.其他基础设施。教育方面,以各市、县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受灾学校为责任主体,6月10日前,恢复重建农村中小学损毁校舍。广播电视方面,以各市、县政府和广电部门为责任主体,各电视台、广播电台、发射台、有限电视网络中心具体实施,6月10日前全面修复。卫生方面,以各市、县政府和卫生主管部门、受灾医疗卫生机构为责任主体,8月10日前恢复重建县乡两级医疗卫生机构的倒塌及损坏业务用房,更新部分设备。环保方面,以省环保局和各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4月10日前修复受损水质和空气自动监测站、环境监察执法设备、在线监控仪器设备等。此外,以省地震局为责任主体,6月10日前修复地震检测台站受损设施、设备。

省教育厅、广播电视局、卫生厅、环保局、地震局负责联系国家相关部门争取补助。

(二)尽快恢复农业生产。

1.农业。以各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省农业厅负责指导。种植业方面,6月30日前生产设施全部恢复,下半年生产能力恢复到灾前水平。畜牧业方面,6月30日前恢复基础设施,8月31日前全面恢复商品畜禽生产能力,12月前全面恢复种猪种禽生产能力。渔业方面,9月30日前修复受损设施。农产品批发市场,3月31日前完成各受损设施的修复。

2.林业。以各市、县政府为责任主体,省林业厅负责指导组织实施。5月31日前修复或重建火险预测预报系统、林火瞭望监测系统、扑火保障系统、防火隔离系统等森林防火基础设施,6月15日前完成基层重点林业机构基础设施的恢复重建,9月10日前修复森林防火道路,用一年时间基本恢复林木良种基地和苗圃的基础设施。

3.水利。按照隶属关系,以各市、县政府和水利部门相关流域机构为责任主体,省水利厅负责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春灌前完成灌溉排涝设施的恢复重建,5月15日前完成乡村供水设施恢复重建工作,6月10日前完成农村水电设施的恢复重建。

4.气象。以省气象局为责任主体组织实施。5月10日前全面修复受损的气象观测仪器以及配套设施,确保气象观测、预报、服务恢复正常。

省农业厅、林业厅、水利厅、气象局分别负责联系协调国家相关部门争取补助。

(三)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生活。

因灾损毁倒塌民房的修复重建,以当地县政府为责任主体,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各县要协调落实好规划、选址、材料、税费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措施。要按照“政府引导、农民自愿、因地制宜、分类实施、经济实用”原则,制订方案、落实资金、组织实施,6月10日前完成重建和竣工验收工作。

(四)抓紧恢复工业生产。

企业要立足生产自救,保险公司要及时定损、理赔,金融机构要积极帮助解决资金困难。

四、工作要求

这次灾害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和正常生活生产秩序影响较大,灾后重建的任务比较繁重。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质量、高标准地全面完成恢复重建工作。

(一)明确责任,落实资金。各市、县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领导,各部门要各司其职,分工合作,形成合力。恢复重建资金通过企业自筹、银行贷款、保险理赔、财政支持、社会捐助等多渠道筹集,同时积极争取国家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二)加强协调,抓紧实施。各级银行业金融机构要提高效率,加快对灾后重建所需贷款的审批。各保险公司要提高查勘定损速度,加快赔付结案进度,使受灾企业、群众尽快拿到保险赔款。各级财政在资金安排上要根据灾情和地区财力,及时下达救灾救济和恢复重建款项。重点支持重灾地区、领域和最困难群体。国土资源部门要及时协调解决恢复重建的临时和永久用地。恢复重建的施工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质量,防止发生事故。

(三)完善制度,认真审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尽快完善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管理规定,建立灾后重建资金监督检查机制,各级审计部门要抽调人员,开展对救灾资金使用的专项审计。 各市县、各部门要认真反思在这次持续低温雨雪冰冻灾害中暴露出的矛盾和问题,总结抢险抗灾经验教训,对可能发生的次生灾害抓紧制订应急预案,并认真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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