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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
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准备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8〕15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规定,全省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将从2008年9月开始进行。这是广大农民群众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也是事关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重要工作。为确保这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广泛宣传动员,提高广大农村干部群众参与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积极性

农村干部群众是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的组织者和参与者。加强宣传教育和学习培训,提高农村广大干部群众对村委会换届选举重要性的认识,充分调动他们当家作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是组织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保障。各地要按照《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和《陕西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的要求,认真制订工作方案,广泛深入宣传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程序步骤等,坚持正面宣传和典型教育相结合,一般性宣传和解答疑难问题相结合,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真正统一干部群众的思想,依法保障农民群众的民主权利,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选好健康向上的村级班子。要采取分级分批培训等方式,增强农村基层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组织换届选举的能力和水平。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画、公开栏等多种形式,让广大农民群众熟悉选举的原则、方法和步骤,能够按照自己的真实意愿投票选举,正确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利。要注意加强对妇女参选参政的宣传引导,在充分尊重民意,严格按法律程序办事的前提下,不断提高妇女的参选率和当选比例。

二、依法推进村务公开,着力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搞好村务公开,是确保换届选举顺利进行的重要基础。在换届选举前的这段时间,各地特别是县、乡两级政府要突出抓好以财务公开为主的村务公开工作,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完善制度建设,不断提高村务公开的质量和效果。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规定的村务公开事项,以及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热点问题,如计划生育、农村低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粮食直补等政策的落实情况,农村宅基地、机动地和“四荒地”的管理使用,村集体债权债务、村干部报酬、土地征用补偿及分配、救灾救济款物发放以及其他涉农项目和资金安排情况等,要按照“全公开、真公开、常公开”的原则,全面、及时地向群众公开,确保各项强农惠农政策真正落到实处。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村务公开事项在公开前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召开村民代表会进行讨论,取得一致意见后再行公开。公开的内容要简洁明了,便于群众了解和掌握。公开的形式和方法要因地制宜,灵活多样,可采取张榜公示、广播电视宣传、召开村民会议公布等多种形式。农村“一事一议”决策的事项,要让群众全过程参与,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评议,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要充分发挥村务公开监督小组和民主理财小组的作用,加强农村财务年度审计和干部离任审计,对村民提出质疑的事项和开支要公布审计结果,属于不合理的开支要坚决纠正。对群众反映问题较多的行政村,要组织纪检、审计、民政、农业等部门进行专项审计,对违规问题要严肃查处,努力把各种问题解决在换届选举之前。

三、加大工作力度,突出解决重点村和难点村的遗留问题

重点村、难点村主要分布在城乡结合部、交通干道沿线等经济发达地区,在村务公开和管理上的矛盾和问题较多,往往在换届选举时集中暴露,容易诱发群体性上访等不稳定事件。各地要提早动手,集中排查,对少数受家族宗族势力影响较大、干群关系矛盾较多、各项工作长期处于后进状态的重点村和难点村,采取针对性措施,妥善解决存在的问题,切实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对问题较多、短期内难以彻底解决的重点村,要选派政策性强、富有基层工作经验的干部驻村蹲点,坚持就地、依法解决问题和思想教育疏导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为切入点和突破口,及时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突出矛盾和问题,为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奠定良好基础。要通过化解矛盾和解决问题,帮助村委会完善各项民主管理制度,强化村务管理监督约束机制,从根本上保证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决策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全面推进农村基层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为换届选举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是我省政治文明建设的一件大事,也是今年全省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级政府要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实施。县、乡两级政府要切实负起责任,搞好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都要提早成立换届选举指导机构,及时向党委和人大汇报情况,自觉接受检查指导,真正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部门参与的有效工作机制。要把换届选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进一步落实任务,明确责任,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当前,要围绕村务公开、干部培训、宣传动员、试点示范等,集中抓好换届选举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特别是针对选举中容易出现的各类问题,要提前制订工作预案和防范措施,确保可能发生的问题在换届选举中能够及时有效地予以处置。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密切协作,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全省第七次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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