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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贯彻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
“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的实施意见

陕政发〔2007〕60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加强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促进全社会创新活动,培养和凝聚高层次人才,加快建设创新型陕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国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通知》(国办发〔2007〕7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建设目标

(一)我省科技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进入新阶段。“十五”期间,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规模逐步扩大,自主创新成果显著增加,综合实力明显增强。至2005年,拥有各类科研机构1061所,其中省部级独立科研机构97所,国家级重点实验室11个、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3个、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9个、国家部门专业实验室和国防重点实验室72个、省级重点实验室63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60个,企业技术中心118家。已建成科技企业孵化器12个,留学人员创业园3个,国家级大学科技园3个,国家级软件学院3所,拥有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10万,其中两院院士45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68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累计完成投资50亿元,进一步改善了基础研究设施与实验条件,提升了原始创新能力,取得重大科技成果1900余项,有50余项获国家级奖励,自然科学、生命科学、材料科学等科技前沿领域在国内占有重要位置。生物医药、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等领域一批重大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的实施,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方向重点、技术装备、人才队伍、研发基础和管理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取得了令人鼓舞的历史性成就,综合实力位居全国第十位。

但是,自主创新能力基础建设还存在着技术自给率低、发明专利数量少、科学研究水平不高、优秀人才短缺、资金投入不足、体制机制不活等问题,不适应建设创新型陕西的要求,不适应新一轮科技革命的要求,不适应日益激烈的国际竞争形势的要求。

我国经济发展已逐步进入科学发展轨道,转变经济增长方式、调整产业结构对科技发展提出更多需求。自主创新已成为国家战略,国家已出台了若干扶持政策。我省经济实力不断增强,为加强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奠定了物质基础。随着科技体制改革的深化,科技发展的动力进一步增强。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迎来了新的发展机遇,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我们必须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抓住机遇,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实现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又好又快发展。

(二)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继续走在全国前列这一目标,依靠科教研发机构和重点企业两大力量,突破资金、人才、体制三大瓶颈制约,瞄准装备制造、能源化工、生物技术、新材料等四大领域,建设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大学科技创新基地五大工程,促进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建设西部强省提供科技支撑。

(三)总体目标。“十一五”期间,我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总体目标是:实现“两个翻番”、“三个突破”,力争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走在全国前列。到2010年,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投资达到100亿元,比“十五”翻一番,建成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科研开发和成果转化平台;在优势领域取得重大科技成果4000项,比“十五”翻一番,取得一批具有国际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突破资金投入瓶颈,推进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市场化、产业化;突破人才制约,建立高素质人才支撑体系,培养一批具有世界水平的科学家和研发团队;突破体制机制束缚,深化改革开放,自主创新动力不断增强。

专栏1  “十一五”自主创新平台建设的主要目标

名      称

十五

十一五末”

增加数

投资额

50亿元

100亿元

50亿元

科研成果

1900

4000

2100

国家实验室

0

2

2

国家重点实验室

11

15

4

国家工程实验室

0

2

2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

8

10

2

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9

12

3

国家级大学科技园

3

5

2

省级重点实验室

63

80

17

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60

70

10

省级企业技术中心

118

150

32

省级科技基础条件平台

0

5

5

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

2

5

3

专栏2 名词解释

国家实验室:依托基础好、实力强、水平高的研究型大学和科研院所,在现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其他相关实验室的基础上高起点建设,开展基础研究、竞争前高技术研究和社会公益研究,积极承担国家重大科研任务,产生具有原始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的重大科研成果。

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大学、科研院所和其他具有原始创新能力的机构,围绕国家发展战略目标,针对学科发展前沿和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及国家安全的重大科技问题,开展创新性研究,获取原始创新成果和自主知识产权。

国家工程实验室:依托骨干企业、科研机构,以产业发展需要为出发点,以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产业核心竞争力为宗旨,围绕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重点工程对技术进步的迫切需求,开展重大工程及技术装备的设计和试验验证、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和重大新产品开发、重要技术标准的研究制定,为产业技术进步提供有力支撑。

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针对产业发展重点,将具有重要及长远市场价值的重大科研成果进行完整的工程化和集成化研究开发,消化、吸收和集成创新引进的先进技术,基本完成产业化开发的全部过程,为规模化生产提供成套成熟的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

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由国家认定的,隶属于企业(集团)的具有较高层次、较高水平的技术研究和开发机构。中心任务是为本企业(集团)的技术进步服务,目的是增强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促进科研与生产的紧密结合,提高企业自我发展和市场竞争能力。

二、建设五大重点工程

加强政府指导,集中科教优势资源,服从产业发展需求,发挥企业主体作用,重点实施五项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重大工程,力求突破科技发展和产业技术的瓶颈制约,带动区域自主创新能力的整体提升。

(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依托重点大学、科研机构和骨干企业,在农业、能源、信息、材料、装备、资源与环境、人口与健康等领域,建设一批区域性科学研究基础平台。重点抓好装备制造科学与技术、能源科学与技术2个国家实验室,高压电气、WAPI技术2个国家工程实验室,植物遗传工程育种、电子物理与器件等30个重点实验室,陶瓷基复合材料、透平压缩机成套设备关键技术等20个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通过重点科技基础设施的建设,使我省在装备制造、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的研发能力取得突破,继续保持优势重点领域的全国领先地位。

专栏3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装备制造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建设先进制造技术研发平台,开展快速制造、数控机床等领域的重大技术研究。

能源科学与技术国家实验室: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建设新能源技术研发平台,开展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能源核心技术研究。

植物遗传工程育种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建设作物细胞、染色体和基因工程育种等研究设施,重点突破小麦改良创制特异新种质和培育直接应用于生产的小麦新品种技术。

医学分子生物学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第四军医大学,建设分子免疫、抗体基因工程、肿瘤治疗基础等研究设施,重点突破分子免疫学、新功能基因的功能及表达调整等关键技术。

电子物理与器件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西安交通大学,建设物理电子学和信息显示器件与技术等研究设施,重点突破高分辨率和高清晰度彩色显示器件、大屏幕平板显示器件等关键技术。

高速公路施工机械国家重点实验室:依托长安大学,建设高速公路施工机械牵引动力、自控技术等研究设施,重点突破高速公路施工机械智能化关键技术。

高压电气国家工程实验室:依托西安电力机械制造公司,建设进行特高压输变电设备设计、制造技术、检验检测等设施,重点突破特高压交直流输变电设备关键技术。

WAPI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依托西安西电捷通无线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建设WAPI技术标准制定、测试及产业化的相关设施,突破国际对WAPI技术标准的封锁。

陶瓷基复合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依托西北工业大学,建设进行陶瓷基复合材料产业化所需的成套先进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工程研究设施,重点突破陶瓷基复合材料工程化关键技术。

透平压缩机成套设备关键技术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依托陕西鼓风机(集团)有限公司,建设透平压缩机成套设备关键技术研制体系和系统集成等相关设施,实现关键技术的突破。

(二)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充分运用信息、网络等现代技术,创新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对区域内的科技资源进行战略重组和系统优化,促进全社会科技资源的高效配置和综合集成,形成布局合理、开放高效、资源共享的区域科技基础条件支撑体系。并逐步实现和国内外相关平台的对接,形成全国性的共享网络。根据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按照共建、共管、共用的原则,“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陕西省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陕西省科技图书文献资源共享平台、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陕西省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等5个科技基础条件应用示范平台。

专栏4  科技基础条件平台建设工程

陕西省研究实验基地和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平台:依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单位,主要建设专业性共享研究实验基地、服务型分析测试中心、大型科学仪器协作共用核心网和大型科学仪器数据库以及社会公用计量标准体系等。

陕西省科技图书文献资源共享平台:依托陕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单位,主要建设科技图书文献资源共享服务系统,加快制定统一的技术标准体系。

陕西省科学数据共享平台:依托陕西省科学技术信息研究所等单位,主要建设特色主体数据库和科学数据中心群。

陕西省自然科技资源共享平台:依托省内主要高校和科研院所,重点建设省实验动物中心、微生物菌种资源的保藏与利用、动植物种质资源保护与利用等服务共享平台。

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公共服务平台:依托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单位,重点建设科技成果推广信息服务系统、科技中介服务体系和企业孵化服务体系。

(三)知识创新工程。依托省内重点院校和科研机构,对重大基础性、前瞻性科学问题和技术问题加强研究,全面提升区域原始创新能力。重点建设信息科学、化学科学、生命科学、现代农业科学、环境科学、材料科学、机械制造、空间科学,力争在这些重点领域取得一批国际领先的原创性科学成果。在高校组建100个优势学科,年申请发明专利1000项。加强中央在陕科研机构在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知识创新体系建设中的骨干作用,依托其现有的科学研究中心和实验室,在现代农业、生物工程、电子信息、航天航空、新材料、资源与环境等领域,培养一批战略科学家和青年学科带头人。

专栏5 知识创新工程

信息科学:依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高校,在无线接入、网络安全、第三代通信、片式元器件、

集成电路、电子材料等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化学科学:依托西北大学等高校,在洗涤用酶、食品用酶、制药用酶、环保用酶、生物防腐剂等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生命科学:依托西北大学等高校,在基因工程药物、重大疾病防治创新药物、新型给药技术、检测试剂、新型疫苗等技术领域取得突破。

现代农业科学: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等高校,在农作物新品种、动物良种、生物农药和新型肥料、饲料、动物重大疫病预防控制等技术领域取得突破。

材料科学:依托西北工业大学等高校,在超导材料、高温结构材料、晶体材料、稀土材料、新型建筑材料等技术领域取得突破。

机械制造: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在快速制造、电子电力器件及变流装置、大型石油化工成套设备、高精度数控机床及功能部件等技术领域取得突破。

空间科学:依托西北工业大学,在卫星通信应用系统、卫星导航应用系统、对地观测卫星系统、航天器、火箭发动机等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环境科学: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等高校,在水处理、大气污染治理、固体废弃物、生态环境保护、清洁生产等技术领域取得重大突破。

(四)技术创新工程。依托装备制造业、能源化工、新材料、电子信息、生物技术等重点领域的大型骨干企业,重点建设和完善30个产学研相结合的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并力争有12个技术中心得到国家的认定,突破制约我省经济发展全局的关键性、前沿性、共性技术瓶颈。加强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陕西电子工业研究院、陕西能源化工研究院和陕西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院等5个省级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为进一步提升我省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提供技术支撑。

专栏6 技术创新工程

金堆城钼业集团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建设钼金属采矿、选矿、冶炼、加工等研发设施,实现钼金属产业化关键技术的突破。

西安北方惠安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技术中心:建设武器推进装备、可燃军械器件和单基发射药、纤维素及其衍生物、有机溶剂、聚氨酯涂料等研发设施,实现该领域制造新技术、新工艺的突破。 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技术中心:建设超深井钻机、海洋石油钻机的研发设施,实现钻机制造关键技术的突破。

陕西工业技术研究院:依托西安交通大学等单位,整合地方科技资源,开展关键性、创新性、公共性、公益性及前瞻性技术的开发与推广,对大中型企业发展中重大项目进行科研攻关,促进产品更新和产业升级。

西北工业技术研究院:依托西北工业大学等单位,整合军工在陕科技资源,组织共性技术、关键性技术、前瞻性技术、公益性技术的集中研发和集成创新,向大中型企业转移技术成果,促进军工技术成果转化。

陕西电子工业技术研究院:依托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等单位,整合全省电子信息科技资源,开展微电子、无线电定位与导航、网络与无线通信、天线、嵌入式软件等领域的共性技术、产品的集成创新和转化,促进电子信息产业结构调整。

陕西能源化工技术研究院:依托西北大学等单位,在石油、煤炭、天然气开采、转化和综合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等方面,集中力量开发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核心技术、专有技术和优势产品,为能源化工产业结构调整、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有力的技术支撑。

陕西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院:依托陕西科技大学等单位,在农产品加工、轻工、化工、机电等领域,构建技术创新与服务、人才引进与培养平台,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重大、关键、共性技术问题,提升产业技术水平。

(五)大学科技创新基地工程。加快建设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北农林科技大学、西安电子科技大学、西安理工大学等5个科技产业园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其在基础研究、应用开发和成果转化方面的优势,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和高技术产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依托重点学科,建设以西安为中心的电子信息科研基地;以杨凌为中心的现代农业科研基地;以西安和杨凌为中心、咸阳、安康、汉中、商洛参与的生物医药科研基地;以西安为中心的新材料、地球科学与资源环境、数理科学科研基地;以西安为中心、咸阳、渭南、延安、榆林参与的化学与化工科学研究基地;以西安为中心、宝鸡、咸阳、汉中参与的装备制造科研基地;以西安、汉中为中心的航空、航天科研基地。

专栏7 大学科技创新工程

西安交通大学科技产业园:在机械制造、电子物理与器件、流体机械与压缩机、智能网络与网络安全、动力工程多相流等重点科研领域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西北工业大学科技产业园:在凝固技术、超高温结构材料、空间材料、计算机辅助设计与制造、稀土材料、航空动力等重点科研领域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科技产业园:在农作物遗传育种、植物化工、生物农药与饲料、节水灌溉、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等重点科研领域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科技产业园:在天线与微波、计算机网络与信息安全、无线通信、新型半导体材料、集成电路等重点科研领域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西安理工大学科技产业园:在硅基非晶半导体材制备、电站锅炉空气预热器间隙测控系统、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印刷与包装工程等重点科研领域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

三、保障措施

(一)落实和制定相关政策法规。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我省支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一是优化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建立稳定的自主创新支撑平台建设财政投入保障机制;二是加大对企业技术开发费项目的所得税税前扣除力度,对企业用于研究开发的仪器和设备实行加速折旧政策。对企业进行技术研发需进口的自用设备、技术及配套件、备件且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对企业在国务院确定的16个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领域内进行开发、制造装备而进口的部分关键零部件和国内不能生产的原材料所交纳的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实行先征后退;三是完善区域公共科技基础设施的管理运行机制,提高向企业和社会的开放程度;四是实行政府投资绩效评价制,制订相应的绩效考评方案、考评程序、考评管理办法和指标体系,提高政府资金的使用效益。

(二)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充分利用经济杠杆和政策手段,通过政府财政投资,引导企业、金融机构、风险投资机构增加投入,形成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多渠道的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投融资格局。一是积极调整财政科技支出结构,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对科技基础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加快科技基础平台建设;二是充分调动我省大型骨干企业科技创新的积极性,依托实施国家和省上重大工程项目,加大对研发平台建设的投入力度;三是发挥省级有关部门的作用,积极争取国家部委的扶持资金;四是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自主创新基础平台建设;五是建立公开透明、科学合理的政府投资项目审核制度,促进建设项目合理布局、高效运行。

(三)推进体制机制创新。深化自主创新基础设施管理体制改革,建立健全有利于促进资源优化配置和高效运行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发挥政府的推动作用和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一是成立陕西省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领导小组,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工交办、省国防科工委等单位组成,研究制订平台建设的目标任务;二是制订和完善科技基础设施、科技基础条件平台管理办法,打破部门所有格局,形成共建、共管、共用机制,促进资源共享和高效利用;三是建立由政府相关部门和专家组成的工作交流制度,研究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重大问题,建立自主创新基础能力建设监测分析制度,定期发布报告,形成持续发展的长效机制。

(四)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实施“高校创新型科技人才培养引进计划”,优化学科专业布局,在重点专业领域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国内领先水平的紧缺人才。实施“陕西博士后科技创新项目资助计划”,增加博士后流动站、工作站点,不断扩大进站人员规模,努力提高研发水平。加强企业家队伍素质建设,将企业技术创新投入和创新能力建设作为国企或者国家控股企业负责人业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实施吸引优秀留学人才和海外科技人才计划,依托西安、杨凌、宝鸡高新技术产业创新基地,创造良好环境,吸引海外高层次人才参与自主创新基础设施建设,重视引进我省支柱产业、高技术产业急需的创新型人才,特别是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高层次创新人才。

(五)扩大国内国际合作。充分利用我省科教资源优势,加强与国内、国际大型研究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在重点科研机构、大型骨干企业、高新开发区联合建设研究开发平台;抓住跨国公司、东部沿海地区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的历史机遇,合作建设支撑产业发展的研究开发平台;以实施国家重大工程项目为契机,加强与国内外高等院校、研究机构的合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水平。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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