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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8〕80号
时间: 2008-10-22 16:22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入汛以来,我省部分地区多次出现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洪涝、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7月19至22日,全省普降大到暴雨,汉中、西安局部地区形成了两个短历时、小区域、高强度暴雨中心,引发了严重的暴雨山洪灾害,造成了一定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据气象、水文部门预测,今年汛期我省降水总体偏丰,黄河中下游、汉江上游发生大洪水的可能性较大,防汛形势十分严峻。当前我省防汛工作已进入关键时期,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赵乐际书记、袁纯清省长多次强调,各地各部门要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做好思想准备、人员准备、物资准备,扎实做好防汛抗洪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指示精神,进一步加强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预报预警

预报预警是防汛抗洪的基础性工作。各级气象和水文部门,要密切监视天气变化趋势和汛情发展情况,加强灾害性天气及雨情、水情的预测分析,做到科学预报、快速发布、及时预警。特别是要加强对局地性、突发性强降雨等重大灾害天气过程的监测,准确分析降水时间、落雨范围和影响程度,及时发布预警信息,为防洪指挥调度和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依据。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对地质灾害的监测预警,切实做好强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各地要大力加强基层群防组织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县、乡、村、组四级预警联防网络机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电话、短信、锣鼓号等各种途径,及时向群众发布灾害预警信息。

二、切实加强防汛值班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认真执行24小时防汛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迅速传递和处理雨情、水情、险情等重要信息,及时督办和收集反馈工作进展情况,确保防汛信息畅通。防汛期间,重点区域、关键区段以及沿江沿河的县(区)、乡(镇)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必须保持昼夜联络畅通,接到重要天气预报要快速上岗到位,及时掌握和处置汛情,果断组织抗洪抢险。省防办要加强监督检查,及时通报各地各有关部门防汛值班情况,对于擅离职守或迟传、误传信息的人员要通报批评。暴雨洪水频发的乡镇和村组,汛期也要落实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保证汛情信息和防汛指令能够迅速传达到广大群众。

三、切实加强巡堤查险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力量,加强对城镇、乡村、学校、厂矿、重要工程设施的防洪安全巡查。要立足防抗长历时、高水位洪水的不利情况,加强水库特别是震损水库、病险水库和主要江河堤防的巡查工作,把巡堤查险责任落实到位,保证巡查组织、人员、制度、方法“四落实”,力争险情早发现、隐患早排除,确保发生汛限内洪水时大中型水库不垮坝、主要江河堤防不决口。所有水库、水电站都必须服从防汛安全调度,不得超汛限水位蓄水,病险水库必须降低运营水位或实行空库迎汛。安全监管部门要督促工矿企业认真落实防汛措施,存在洪水淹井隐患的矿井,在暴雨期间不得进行井下作业。

四、切实加强防汛准备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修订完善防汛预案,加大宣传力度,搞好技术交底,确保一旦发生汛情,预案能快速有效地启动实施。要加大投入力度,采取政府集中储备和商业代储的方式,切实做好防汛抢险物料储备,做到品种齐全、数量充足、方便实用,宁可备而不用,不可用而无备。要健全防汛储备物料管理制度,加强检查,搞好养护,落实应急调拨措施,关键部位的抢险物资近地储放,保证抢险时能够迅速到位。要按照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要求,加强防汛抢险队伍建设,积极做好技术培训,组织开展模拟演练,努力培养一支能打硬仗的防汛抢险队伍,提高抗洪抢险实战能力。

五、切实加强救灾工作

洪涝灾害发生后,灾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迅速组织开展救灾工作,实现救灾保障与受灾群众“零距离”。县、乡政府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灾区,查看灾情,慰问群众,按照有关救助办法和标准,调运发放救灾物资,妥善安排群众生活,确保受灾群众有饭吃、有衣穿、有地方住、有干净水喝、有病能及时医治。要加强灾区环境消毒和传染病监测预警,确保大灾之后无大疫。水利、交通、电力、通信等部门要及时采取有力措施,抓紧修复因灾损毁的水、电、路、信等基础设施,帮助灾区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秩序。公安部门要抓好灾区的社会治安工作,确保灾区社会稳定。农业部门要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群众开展生产自救。水利、民政等部门要严格执行灾情信息发布的有关规定,及时向社会公布防汛救灾工作进展情况。

六、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对辖区内防汛抗洪救灾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及时深入防汛抗洪救灾第一线,靠前指挥,现场指导,协调解决防汛抗洪救灾中的困难和问题,保证应急抢险、群众转移、灾民安置等工作有序进行。各级防汛指挥部要根据雨情、汛情变化情况,统筹考虑,果断决策,科学调度,组织指挥好防汛抗洪抢险工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通力合作,打好防汛抗洪抢险总体战,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损失。驻陕部队、武警官兵历来是抗洪抢险的主力军、突击队,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向部队的技术交底等工作,协助驻军开展防洪抢险演练,安排好部队抗洪抢险的保障工作,充分发挥部队在抗洪抢险中的主力军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都要认真遵守防汛工作纪律,严格执行防汛指挥命令,对不服从指挥调度或因工作不力造成堤防决口、水库垮坝和人员伤亡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八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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