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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意见

陕政发〔2008〕31号
时间: 2008-10-16 09:23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农业综合开发在发展现代农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中的重要作用,促进我省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建设西部强省的宏伟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业综合开发是国家保护和支持农业发展的有效手段,是繁荣农村、富裕农民的重大措施,是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促进农业现代化的重要途径。我省从1990年实施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目前已覆盖到11个市(区)、76个县(市、区)和2个国营农场,累计完成财政投资80多亿元,改造中低产田1400万亩,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700多个。通过项目的实施,改善了农业基本生产条件,促进了农业结构调整,提高了农业科技装备水平,为确保全省粮食安全、推动农业和农村经济快速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省农业农村形势持续向好,粮食连年增产,农民收入稳步增长。但是,由于我省农业基础比较薄弱,粮食等主要农产品供需形势不容乐观,农民持续增收难度还比较大,农业和农村发展仍处于艰难的爬坡阶段。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农业综合开发要充分发挥项目覆盖面大、投资集中稳定、措施综合配套等独特优势,进一步改善农业装备条件,推进农业技术进步,完善农业产业体系,扎实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做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增加投入,创新机制,努力开创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新局面。

二、进一步明确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和基本原则

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工作要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以发展现代农业为统领,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两大目标,坚持与产业结构调整、农业生态建设、新农村建设相结合,按照集中投入、分类指导、板块开发、综合治理的思路,切实改进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着力改善农业生产基础条件,大力推进科技进步,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为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建设西部强省作出贡献。

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的主要目标是,力争每年改造中低产田80万亩,实施生态综合治理10万亩,扶持产业化经营项目40个以上,努力实现项目区新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1亿公斤,农民人均纯收入净增300元以上的目标。

新时期农业综合开发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一是突出重点,择优立项。以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区域优势产业发展为重点,优先扶持资源条件优越、开发潜力大、干部群众积极性高、资金配套和筹集能力强的地方和项目。二是分类指导、板块开发。在省级农业功能区划框架下,立足不同区域资源禀赋,围绕制约农业发展的主要矛盾,形成各具特色的区域治理模式,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发展。三是集中连片,综合治理。按灌区或流域统一规划设计项目,实行集中投入,连片开发,山、水、田、林、路综合治理。四是突出效益,促进增收。始终把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紧紧围绕区域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农业基础建设,积极扶持龙头企业,带动产业结构调整,努力形成“围绕产业搞开发,搞好开发促增收”的新格局。

三、努力提高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建设水平

(一)加大中低产田改造力度,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立足我省农业发展和粮食安全的全局,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重点支持粮食主产县和农业重点县,适当兼顾其他地区,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重点支持中低产田改造。关中、渭北和汉中盆地三个粮食主产区以“兴水治旱”为重点,搞好田间工程设施配套;陕北风沙草滩区以“治沙改土”为重点,搞好沙地综合治理;黄土高塬丘陵沟壑区以“治土保水”为重点,加强生态环境建设;陕南山区以“治水保土”为重点,搞好山地开发,加快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同时,要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共同搞好“四荒地”及废弃老矿区、庄基地的复垦和开发,千方百计增加耕地,努力缓解我省耕地不足的压力。

(二)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依托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积极抓好设施农业、绿色农业、特色农业、观光农业“四大现代农业示范基地”建设,引导项目区农业结构调整,推进“一村一品”工程实施。择优扶持发展一批市场前景好、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提高农业产业化经营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能力,增加农业附加值,带动农民增收。加大对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的扶持力度,积极支持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开展技术培训、技术推广、农产品营销等服务活动,提高农业生产的组织化程度。

(三)加快先进实用技术推广,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在项目区积极推行良种统供,因地制宜地推广土壤改良、测土配方施肥、旱作耕作技术和与其配套的农机具,积极推广标准化栽培管理技术、无公害标准化生产技术、有机食品生产技术。大力发展节水灌溉与旱作节水农业,重点发展渠道防渗、管道输水、集雨节灌等工程措施,推广膜下滴灌技术,有条件的地方可适当发展喷灌和微灌。切实加强对农民的实用技术培训,促进科技进村入户,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种养水平。认真实施农业综合开发世行科技项目,积极探索推广“公司+科技+农户”的新型技术推广模式,努力走出一条农科教结合的新路子,把项目区建成现代农业的示范区。

(四)积极支持农业生态建设,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围绕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加强农田防护林网建设,为改善田间小气候提供生态屏障;逐步加大对陕北、陕南生态脆弱地区的综合治理力度,积极开展土地沙化及荒漠化治理、水土流失治理、小流域治理、荒山造林、封山造林、天然林保护和草场建设,促进区域生态恢复和改善。

四、扎实做好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启动实施工作

为加快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未覆盖地区的县域经济发展,加强农业基础地位,促进农民增收,省政府决定从2009年开始,启动实施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县的范围是,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未覆盖而又具备立项开发条件的县。立项的条件是,土地资源充足,耕地面积较大;灌溉水源有保证,农田防洪有保障;主导产业比较明晰,开发潜力较大;地方政府重视,群众积极性较高。

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既要借鉴国家农业综合开发的成功经验,又要从我省的实际出发,在建设内容上,坚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的原则,宜农则农、宜林则林、宜牧则牧;在扶持重点上,要把改善生产条件、扶持基地建设和龙头企业发展有机结合起来,加快发展区域特色产业,促进农民增收;在治理措施上,坚持集中连片、规模开发、综合治理。

凡具备申报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的县,要组织专门力量,认真搞好调查摸底,编制项目的总体规划和可行性研究,为争取省上立项和启动实施做好准备。省农综办要会同省财政厅参照《国家农业综合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抓紧制订《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确保省级农业综合开发项目顺利启动实施。

五、多渠道增加农业综合开发投入

各市、县必须严格按照国家和省上有关规定,足额落实农业综合开发的配套资金。地方财力较好的市、县要拿出专门资金,自主立项实施农业综合开发项目,也可增加国家和省级项目建设投资,丰富开发内涵,提高建设标准。要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通过贴息等方式,吸引更多的信贷资金投入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同时,要鼓励和引导民营企业和个人投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建设,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要切实加强资源整合工作,更好地推进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坚持规划先行,建立“项目整合、县为平台,党政领导协调、部门联合共建”的资源整合机制,将农业综合开发与农村道路建设、安全饮水工程、绿色家园建设、能源建设等项目有机结合起来,努力把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区率先建成社会主义新农村。

要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坚持以“农民要办”为前提,对群众积极性较高的地方,优先予以立项扶持。进一步完善群众筹资投劳政策,积极推行先建后补、以奖代补、资产拍卖等办法,鼓励和引导项目区农民直接投入农业综合开发。

六、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工作的组织领导

全省各级政府要把农业综合开发放在农业农村工作的重要位置,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任成员的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负责本级农业综合开发重大事项的决策、工作任务和责任的落实。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观念,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抓好农业综合开发工作。各级农综部门和财政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的管理,不断探索农业综合开发的新路子,努力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的效益。

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综合开发奖罚激励机制和动态管理制度,对资金管理严格、项目建设质量高、整体效益突出的项目县,可在下一年度奖励一定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对工作存在严重违规违纪问题的项目县,要扣减下一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规模,情节特别严重的,要暂停或取消其项目县资格。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工作机构建设,充实工作人员,落实工作经费,明确工作责任。各级农业综合开发部门的干部职工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坚持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切实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改进工作作风,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为促进我省农业综合开发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八年七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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