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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
防治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88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省委、省政府对此一贯十分重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防治规划的各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十二月三日

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省国土资源厅 

                 目  录 

前  言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三、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六、附  则 

附表一:全省地质灾害隐患点潜在危害程度统计表 

附表二:全省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表三:全省威胁铁路公路地质灾害隐患点基本情况一览表 

附表四:全省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口搬迁避让规划表

前    言

陕西省位于我国内陆腹地,与内蒙古、四川、重庆、湖北、河南、宁夏、甘肃、山西等八个省(市、区)相邻。行政区划辖有10市1区,23个市辖区,3个县级市,80个县,总面积20.56万平方公里,人口3720万人。

由于特殊的地质环境条件和复杂多变的气候,加之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的影响,造成全省地质灾害类型多、分布广、频次高、损失大,是我国地质灾害严重省份之一。每年都有大量的、不同规模的各种地质灾害发生,以滑坡、泥石流、崩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为主,造成不同程度的人员伤亡、交通中断、厂矿建筑和居民房屋被损毁、良田耕地遭破坏,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已成为制约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以及国土资源部和陕西省人民政府的部署,确保“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编制《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本《规划》适用范围是陕西省辖区内由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裂缝、地面沉降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灾害。

规划》基准年为2005年,规划期为2006—2010年。

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面临的形势

(一)地质灾害现状

陕西省地质地貌条件复杂,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断裂构造发育。以北山和秦岭为界,分陕北黄土高原、关中盆地和陕南秦巴山地;全省南北气候差异显著,年降水量400~1200mm,分布极不均匀。由于所处不良地质环境条件以及不合理的人类工程活动,每年都有大量的、不同规模的各种地质灾害发生,造成人民生命财产的重大损失。据不完全统计,从1950年至2000年,全省共发生崩滑流等地质灾害近万起,死亡约1.2万余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2001年至2005年,我省共发生地质灾害4759起,造成235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4.61亿元。历史上影响较大的灾害事件有:1981年8月,秦巴山地西部(汉中市11个县区及宝鸡市凤县、太白县、陈仓区)受暴雨洪水影响,山区发生大量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死亡369人,受伤6055人,损失牲畜14003头,毁坏房屋186961间及道路、线路等,经济损失总计8.01亿元;1988年8月13~14日,柞水县九间房、蓝田县葛牌乡突降大暴雨,沙帽沟及柞水县踩玉河两岸26条沟发生特大泥石流,死亡103人,毁坏房屋3117间,直接经济损失0.89亿元;2000年6~7月,安康市连降暴雨,10个县(区)遭受暴雨、洪水和群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袭击,受灾人口达1.41万人,其中死亡276人,倒塌民房27616间,冲毁农田21.8万亩,农作物受灾164.9万亩,多处桥梁、路基被毁,5条国道、省道公路干线和49条县、乡公路中断,襄渝铁路线中断运行7天,直接经济损失高达6.85亿元;2002年7月25日,延安市吴旗县发生黄土崩塌,造成17人死亡;2003年9月1日,旬阳县桐木乡发生泥石流,造成15人死亡;2003年8月28日~30日,宁陕县持续暴雨诱发了大面积泥石流灾害,造成17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近10亿元。 

全省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其时空分布与地质环境、气候条件关系极为密切,强降雨、冻融作用和人类不合理工程活动是诱发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在时间上,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发生,主要集中在6~9月的雨季及陕北初春融冻时节,而地面塌陷、地面沉降与地裂缝灾害的发生则滞后于地下资源的开采;在空间上,秦巴山区和黄土高原梁峁沟壑区的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等突发性地质灾害和平原区地裂缝、地面沉降等缓变性地质灾害极为发育,危害最为严重。 

据“十五”完成的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资料显示,全省可划分23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10.0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8.8%。地质灾害隐患点8711处(附表一),其中滑坡5426处,崩塌2477处,泥石流沟378条,地面塌陷250处,地裂缝180处。直接威胁人口达49.7万人,威胁房屋31.6万余间(孔),191处公路铁路受到威胁。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907个,威胁300人以上有242个,威胁1000人以上有57个。略阳、镇巴、紫阳、旬阳、宁陕、岚皋、镇坪、白河、镇安、淳化、宝鸡市金台区、铜川市王益区、宜君、延安市宝塔区、子长、洛川、延川、榆林市榆阳区、神木、横山等20个县、区城区受到不同程度地威胁。

滑坡  滑坡是全省地质灾害最主要灾种。目前有滑坡隐患点5426处,约占总灾点的62.3%。规模以中小型为主,类型以土质滑坡(黄土滑坡、堆积层滑坡等)为主,岩质滑坡次之。黄土滑坡主要分布于陕北黄土梁峁区和关中盆地黄土台塬边缘及高阶地前缘地带;堆积层滑坡主要分布于陕南秦巴山区,多见于低山山麓缓坡、沟谷陡坡地段,由第四系坡残积含碎石砂土或粘性土组成,土质疏松,强度低。岩质滑坡主要分布在片岩、板岩、千枚岩、片麻岩较发育的秦巴山区及陕北南部、关中北部低中山区。连阴雨、暴雨及人为工程活动是其主要诱发因素。

崩塌  崩塌也是我省造成人员伤亡较大的灾种之一。目前有中、小型崩塌隐患2477处,占总灾点28.4%。黄土崩塌较为发育,岩质崩塌次之。黄土崩塌主要分布在陕北黄土沟壑区的支沟、残塬边坡,关中盆地黄土塬前缘、高阶地前缘及人工形成的高陡边坡地带。岩质崩塌主要分布于坡面不平整、岩石裂隙发育的陕南山区中低山、断裂破碎带及道路沿线与陕北黄土梁峁沟壑基岩陡峻斜坡(大于75度)地带。

泥石流  泥石流同样是我省主要地质灾害之一,危害极为严重。目前发现泥石流沟378条,仅占总灾点4.3%。分为泥流、水石流和泥石流三种,其中泥石流和水石流多分布在秦巴山区,而泥流主要发育在陕北黄土高原梁峁沟壑区。

地面塌陷  包括岩溶塌陷和采空区塌陷,目前有250处,占总灾点2.9%。岩溶塌陷主要分布于汉中市的宁强、镇巴、西乡、南郑及安康市镇坪境内,塌陷面积上千万平方米;采空区塌陷主要分布于陕北神木、府谷、黄陵与渭北的铜川、蒲城、白水、韩城煤矿区,陕南也有零星分布,塌陷面积达27799万平方米。近年来,随着全省煤炭等资源的大力开发,地面塌陷呈增长趋势,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而且诱发了大量的矿坑突水、瓦斯爆炸等地下工程灾害,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

地面沉降  目前主要发生在西安、咸阳、渭南等大中城市,尤其以西安市最为严重,产生的主要原因是过量抽汲地下水。西安地面沉降发生于二十世纪五十年代末,自1959年水准测量以来,累计沉降量超过200毫米的面积为150平方公里;东郊和南郊大部分地区累计沉降量超过600毫米,累计沉降量超过1000毫米的面积42平方公里;在东郊、南郊一带的胡家庙、南沙坡村、大雁塔什字、东八里村、小寨等沉降中心,累计沉降量超过2000毫米,最大沉降量超过2600毫米。危及城市排水防洪等设施和一些名胜古迹。近年来,由于城市供水引用黑河水、关停了城区及近郊区的自备生产井,限制地下水开采量,使地面沉降趋势有所减缓。但咸阳、渭南市区地面沉降近年呈加重趋势。

地裂缝  目前已发现180处,占总灾点2.1%。主要分布在关中盆地中、东部,尤以西安城郊区、咸阳市区和泾阳县最为集中。西安城郊区地裂缝,分布在南起三爻村、北至井上村~辛家庙一线,西达丈八沟、东抵灞桥热电厂约160平方公里范围内发育有11条构造作用形成的地裂缝,出露总长度70余公里,沿伸长度约115公里。由于过量抽汲地下水导致地裂缝两侧地面不均匀沉降叠加于地裂缝活动之中,加剧了其发展;但近年来,由于地面沉降减缓导致地裂缝活动量有所减小。据统计,地裂缝活动已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亿元。

(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进展

省国土资源厅在省委和省政府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指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各项法规制度,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加强基础调查,积极推进法规制度和管理机构及监测队伍建设,初步建立了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体系,在防灾减灾等方面取得了较为显著的成绩。

1.积极推进地质灾害防治法规制度与管理机构建设

──出台了《陕西省地质环境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地质灾害安全防治管理规定(试行)》,于2001年9月,分别以陕西省人民政府第71号令和省人民政府陕政发〔2001〕48号文下发执行。为全省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管理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法律依据。

──落实了领导责任制,积极推进地质环境管理机构和监测队伍建设。各市人民政府及部分地质灾害重点县成立了以主管市长及主管县长为组长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效地推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省、市、县三级政府主管部门均设立了地质环境管理机构或编配了专管人员,建立了省级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及10个市级地质环境监测站,56个地质灾害较严重的县(区)也成立了地质环境监测站。

──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及时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落实了汛期值班与应急调查、灾情速报、险情巡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工作,初步建立了良好的工作机制,为汛期预防突发性地质灾害提供了保障。

2.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等基础调查工作进展迅速

──2000年底完成了全省1∶50万以地质灾害为重要内容的环境地质调查,基本掌握了全省地质环境状况及地质灾害主要类型和基本特征。

──从2000年起,开展了以县(市)为单元的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截至2005年底,省国土资源厅共投入1818万元全面完成了以县(市、区)为单元的1∶10万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初步查明了全省地质灾害现状,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提供了依据。

3.地质灾害勘查治理与搬迁避让工作力度加大

──开展了延安宝塔山、略阳县狮子山—凤凰山、宜君县龟山、佛坪县关山、紫阳县一中、山阳县山阳中学、宁陕县宁陕小学和镇坪县城竹溪河街等滑坡的勘查,为治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由部、省、地方共同出资开展了临潼骊山、宝鸡簸箕山、旬阳县国税小区、略阳县狮子山危岩滑坡、镇坪县狮子凸崩塌、黄陵县印台山滑坡、岐山县雍川镇王家村崩塌、宁陕县宁陕小学后山滑坡和镇坪县城竹溪河街滑坡等治理工程;韩城电厂滑坡治理、镇安县贺家槽滑坡治理、镇安县镇安金矿废石堆治理、凤县铅峒山铅锌矿泥石流沟治理等一批由责任单位投资治理项目也顺利完成,治理工程已开始发挥防御地质灾害的作用。

──利用扶贫移民和以工代赈资金,实施了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迁安工程。“十五”期间搬迁避让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约5万人,从根本上解决了这部分群众的安全问题。

4.地质灾害监测网络建设初具规模

──对已发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发放地质灾害防灾明白卡,落实监测领导责任人和监测人,初步建立了群测群防体系。全省共建立了8771个群测群防监测点,群测群防监测人数达到11417人;地质灾害成功预报水平逐步提高,有效地减少了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十五”期间,共成功预报地质灾害225起,避免了6056人伤亡和6000多万元经济损失。

──依托勘查工程,建立了山阳中学滑坡、紫阳一中滑坡、佛坪关山滑坡和宁陕小学滑坡等专业仪器监测点,采用深部变形仪等进行滑坡深部位移及地面形变等专业监测。

──建立了西安地裂缝地面沉降监测系统。该系统由地裂缝自动监测仪器站、跨地裂缝带短水准剖面与对点、地面沉降分层标和地下水水位监测网组成。已积累了大量的第一手监测资料。

5.地质灾害防治研究初见成效

──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2003年8月中旬开始,陕西省国土资源厅与省气象局合作,在省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发布地质灾害预报预警,2005年实现了定量分等级预报,预报水平逐步提高。

──在已完成县(区)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的基础上,经综合研究,编辑完成了《陕西省地质灾害图册》,分发政府和有关部门使用,对指导地质灾害防治具有重要作用。

──开展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为了规范人类工程活动,避免因工程选址不当或不恰当的工程活动诱发和加剧地质灾害,从源头上把住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御关。“十五”期间共开展257项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有效地保证了建设项目的地质环境安全。

6.宣传培训工作成绩显著

──近年来,省、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利用每年的“世界地球日”、“世界环境日”、“国际减灾日”开展保护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的科普知识宣传活动,发放宣传光盘、宣传画等宣传资料。

──举办了多期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管理培训班,培训业务骨干2000余人,极大地提高了各级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

──在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工作中,省厅派出的调查组通过乡乡开座谈会、村村讲解防治知识、点点传授监测方法。据不完全统计,对当地干部群众进行现场宣传培训,达115万人次以上,提高了全社会的防灾意识。

(三)地质灾害防治存在的主要问题

1.地质灾害防治经费进入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尚未落实,地质灾害防治经费严重不足。依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第五条规定“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应当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目前我省各级政府在实际执行中,落实情况差别较大。大部分市、县地质灾害防治经费未纳入同级财政预算,特别是贫困地区;省财政地质灾害防治专项经费还不能满足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需要。

2.基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基本条件较差,整体防御能力不强。地质灾害防治的重心在基层。我省地质灾害点多面广,特别是陕南地区是我省地质灾害防治的重点区,但陕南地方财政十分困难,多数县属于国家或省级贫困县。地质灾害防治还停留在“一张桌子、一把椅子、一个电话”的原始状态,县级国土部门缺乏基本的交通、监测、应急调查及工作设备,应急反应能力十分薄弱。另外,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职能是划入国土资源部门的新职能,基层部门履行职能时间短,人员专业素质不强。从而导致地质灾害防治在预防、应急、抢险等环节上出现“防灾无力、救灾不力”的被动局面。

3.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体系尚不完善,地质灾害治理力度不够。一是地质灾害专业监测点少、监测方法和手段落后;二是群测群防人员需加强动态监测培训,规范监测预警工作,提高监测预警水平;三是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信息系统尚未建立,无法实现动态管理;四是一批威胁县城及主要基础设施安全的地质灾害隐患点,由于资金无法落实,未能进行勘查治理;四是受地质灾害隐患点威胁的群众搬迁任务繁重。

二、规划的指导思想、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坚持“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方针,以汛期突发性地质灾害防治为重点,加强群专结合的监测预报和基础研究工作,逐步加大勘查治理和地质灾害迁安工程的投入力度,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全面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水平,最大限度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各级政府对辖区内地质灾害防治负总责,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其他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相关工作。

2.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

3.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综合治理、量力而行、分阶段实施。

4.坚持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防治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由责任单位承担;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的防治经费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由各级政府分摊负责。

5.坚持地质灾害防治与社会、经济发展同步进行、协调发展。

(三)目标任务

1.以提高素质、规范管理、严格执法、应急迅速为目标,进一步完善各级地质灾害监督管理体系,遏制人为引发地质灾害的增长势头。

2.不断规范和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工作,不断提高成功预报率,人员伤亡比“十五”期间减少30%。

3.加大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和地质灾害迁安工程的投入力度,使全省需要治理或避让的地质灾害隐患点20%得到有效治理和避让。

4.加强宣传培训和综合研究工作,使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有较大提高,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三、地质灾害防治分区

根据全省地质环境条件及地质灾害分布与发育特征,结合人口密度、经济发展水平、地质灾害治理能力及行政区的相对完整性,将全省划分成23个重点防治区、25个重点防治段、20个重点防治城镇、20余个重点防治矿山(区)、152个重点防治点。

(一)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陕北(Ⅰ)

包括延安、榆林两市,面积80290km2。目前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1833处,其中滑坡790处、崩塌927处、泥石流沟36条、地面塌陷61处、地裂缝19处;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131处,威胁300人以上的点21处,威胁1000人以上的点6处。该区地貌可划分为长城以北的沙漠高原和长城以南的黄土高原。沙漠高原地形平坦,以活动沙丘、沙垄及片沙为主,地质灾害不发育;黄土高原梁、峁、塬相间,地形破碎,沟壑纵横,气候干燥,年降水量仅350~500mm,但多集中在7~9月间,常以暴雨形式出现,黄土塬边及沟坡重力侵蚀强烈,水土流失严重,生态环境脆弱。加之人类不合理的削坡建窑、修路以及春季冻融自然作用的影响,黄土崩塌、滑坡、泥流灾害极为发育。此外,该区因煤炭资源开发力度不断增大,采煤引起的采空区地面塌陷灾害呈上升趋势。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为:

神木~府谷以地面塌陷、黄土崩塌为主的防治区(Ⅰ1)

米脂~子洲~绥德以黄土崩塌、滑坡和泥流为主的防治区(Ⅰ2)

定边~吴起~志丹以黄土崩塌、滑坡和泥流为主的防治区(Ⅰ3)

子长~安塞~宝塔以黄土崩塌、滑坡和泥流为主的防治区(Ⅰ4)

洛川~黄龙以黄土滑坡、崩塌为主的防治区(Ⅰ5)

黄陵以地面塌陷、黄土崩塌、滑坡及泥流为主的防治区(Ⅰ6)

2.关中(Ⅱ)

包括宝鸡、咸阳、西安、渭南、铜川五市,面积55384km2。目前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2779处,其中滑坡1185处、崩塌1148处、泥石流沟138条、地面塌陷157处、地裂缝161处;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337处,威胁300人以上的点105处,威胁1000人以上的点30处。该区地貌可划分为冲积平原、黄土台塬、洪积平原和基岩山地。冲积平原位于断陷盆地中部,系渭河及其支流冲积形成,发育有漫滩和多级阶地,地质灾害不发育;黄土台塬分布于渭河北岸及宝鸡、西安、蓝田、渭南、潼关、澄城、铜川等地,塬面有洼地,塬边斜坡陡峭,冲沟发育,地形破碎,且降水较充沛,年降水量500~700mm,人口密集,经济发达,人类活动频繁,发育有与开采地下水有关的地面沉降与地裂缝缓变性地质灾害和黄土台塬边滑坡、崩塌、泥石流突发性地质灾害及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洪积平原分布于秦岭和北山山前,由多期洪积扇组成,为山区泥石流的堆积区;基岩山地分布于秦岭北坡和凤县、太白地区,山坡陡峻、山顶突兀、尖削,相对切割深度大,发育有花岗岩、花岗片麻岩、变质砂岩、石灰岩等岩石,山区降雨充沛,加之修路和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影响,时常发生滑坡、崩塌和泥石流灾害。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为:

铜川以地面塌陷、黄土滑坡、崩塌为主的防治区(Ⅱ1)

长武~彬县~旬邑以黄土滑坡、崩塌及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Ⅱ2)

宝鸡市渭河两岸黄土塬边以黄土滑坡、崩塌为主的防治区(Ⅱ3)

西安以地面沉降与地裂缝为主的防治区(Ⅱ4)

蓝田~临渭~华县~华阴~潼关以泥石流、黄土滑坡及崩塌为主的防治区(Ⅱ5)

凤县~太白以堆积层滑坡和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Ⅱ6)

3.南(Ⅲ)

包括汉中、安康、商洛三市,面积69929km2。目前有各类地质灾害隐患点3881处,其中滑坡3451处、崩塌402处、泥石流沟204条、地面塌陷32处;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439处,威胁300人以上的点116处,威胁1000人以上的点21处。该区以基岩山地为主,断陷盆地星散于群山之中,汉江谷地贯穿于秦岭、巴山之间。区内内外地质作用强烈,受流水侵蚀和新构造活动影响,山峰陡峭险峻、沟谷深切,相对高差大。由软弱或软硬相间岩体组成的斜坡分布广,坡残积层厚度大,降水充沛。一般年降水量900~1200mm,且6~9月间多暴雨和连阴雨水。由于修路、采矿等人类工程活动频繁,发育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岩溶地面塌陷等灾害。该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为:

洛南县北部以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Ⅲ1)

商洛市北部以堆积层滑坡为主的防治区(Ⅲ2)

留坝以堆积层滑坡和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Ⅲ3)

略阳~勉县~宁强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及采空区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Ⅲ4)

城固~洋县以膨胀土、堆积层滑坡为主的防治区(Ⅲ5)

佛坪~宁陕以堆积层滑坡及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Ⅲ6)

西乡~石泉~汉阴以膨胀土、堆积层滑坡为主的防治区(Ⅲ7)

商洛市南部以堆积层滑坡及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Ⅲ8)

旬阳~汉滨~白河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的防治区(Ⅲ9)

镇巴~紫阳~岚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少量岩溶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Ⅲ10)

平利~镇坪以滑坡、泥石流及岩溶地面塌陷为主的防治区(Ⅲ11)

(二)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

1.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城镇

目前宝鸡市金台区、铜川市王益区、延安市宝塔区和榆林市榆阳区,略阳、镇巴、紫阳、岚皋、镇坪、宁陕、旬阳、白河、镇安、淳化、子长、洛川、延川、宜君、神木、横山等20个县城受到地质灾害威胁。上述城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工程活动等因素影响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是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城镇,有关政府及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

2.地质灾害重点防治段

地处秦巴山区或陕北黄土梁峁区的铁路、公路沿线,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在暴雨、连阴雨诱发下,构造节理发育、岩石破碎或风化严重等局部地段以及穿越较大峡谷地段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灾害,是铁路、公路等交通部门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地段。 铁路重点防治段:宝成线凤州~阳平关段;阳安线阳平关~勉县段;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紫黄段和旬阳~白河段;西康线柞水~安康段;陇海线硖石~凤阁岭段;西延线蒲城~富县段;神延线延安~绥德段;神朔线店塔~府谷段等10段。

公路重点防治段:国道316酒奠梁~河东店段;国道210清涧~延川~宝塔区姚店段、长安区沣峪口~宁陕县广货街段、西乡县古城~镇巴县鱼渡镇段;国道108周至~佛坪段;国道312永寿~彬县段;国道307绥德~吴堡段。省道旬阳~白河段、平利~镇坪段、岚皋~镇坪段、勉县~阳平关段、商州~山阳段、山阳~柞水段、山阳~镇安段、神木~府谷段等15段。

3.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矿区

陕西省是一矿业大省,长期以来,由于开发力度不断加大,而忽视了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引发了大量的地质灾害和环境地质问题,突出表现在采空区引起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矿渣不合理堆放引发的泥石流和滑坡等灾害,这些矿山企业应做好安全防治工作,防止地质灾害造成危害。

存在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隐患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⑴略阳县煎茶岭金矿区、⑵宁强县黎家营锰矿区、⑶勉县茶店磷矿区、⑷凤县铅峒山铅锌矿区、⑸太白县双王金矿区、⑹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⑺柞水大西沟铁矿区、⑻潼关金矿区、⒆紫阳瓦板岩矿区等。

存在地下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灾害隐患的重大矿区有:⑼铜川煤矿区(王石凹煤矿、玉华煤矿等)、⑽白水县白水煤矿、⑾澄城县董家河煤矿、⑿韩城煤矿(下峪口井田、象山井田、桑树坪井田等)、⒀彬县煤矿区(下沟井田、大佛寺井田、火石咀煤矿)、⒁长武县亭南井田、⒂黄陵县煤矿区(双龙井田、店头矿区案角井田、店头李章河井田、仓村井田等)、⒃子长县煤矿区(羊马河井田等)、⒄神木县煤矿区(大保当井田、大柳塔井田、活鸡兔井田、榆家梁井田等)、⒅府谷县沙川沟井田等煤矿区。此外,一批新建的榆阳区榆树湾,神木县锦界、凉水井、柠条塔煤矿和未来规划建设的大型煤矿区都有可能引发地面塌陷和地裂缝灾害。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治点

对威胁县级以上城镇行政机关、学校、多个企事业单位或居民集中区和建制镇政府驻地、学校、居民集中区以及威胁人数大于300人以上的灾害隐患点,目前稳定性差、较差的作为省级规划重点防治点。据调查筛选,省级规划重点防治点有152个,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其中有滑坡108处、崩塌7处、泥石流37处,威胁人数大于1000人以上的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5个(附表二)。地质灾害的发生发展是一种动态的地质变形过程,随着时间的推移或区域经济社会的发展及环境地质条件的变化,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将不断产生,现有隐患点的危险级别将降低,故省级规划重点防治点将更新调整,实行动态管理。

对于直接危及国家级、省级公路与铁路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铁路、公路等交通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全面规划,重点防治。据调查统计,目前全省范围内直接危及国家级公路、省级公路与铁路交通干线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372处,其中危险性高、危害程度大的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有191处(附表三)。涉及到陇海线、西延线、神朔线、宝成线、西康线、襄渝线、阳安线等铁路;108、210、307、312、316等国家级公路和102、201、203、204、207、212、301、305、308、309等省级公路。

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

根据我省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分区和目标任务,“十一五”期间,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部署概括为“4大体系,12项措施”(简称为412工程),通过实施“412工程”,使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上升一个新台阶。

(一)地质灾害基础调查与管理信息平台体系建设

进一步查明矿业大县矿山以地质灾害为主的地质环境状况,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研究,深化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成果,构建全省统一联网的地质灾害防治信息化管理平台,提高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基础平台体系建设水平。

1.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

采用“先重点,后一般”的原则,对我省25个矿业大县开展矿山地质环境重点调查,全面掌握我省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及地质灾害隐患,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建立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项目库,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局三部门关于逐步建立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责任机制的指导意见,强化矿区地质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促进矿区地质环境的综合治理,逐步改善恢复矿山地质环境提供科学的、全面的基础数据。

具体实施方案是:(1)2006年安排5个县,陕北、陕南各选2个县,关中选择1个县,作为试点。(2)2007—2008年,安排完成其他20个县。(3)2009年完成一般矿业县或矿区调查。(4)2010年提交全省矿山地质环境调查成果,编制全省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划。

开展矿山地质环境调查的重点县市区:陕北的神木、府谷、横山、黄陵县及榆阳区;关中的彬县、长武、旬邑县,铜川市印台区,韩城市,蒲城、白水、澄城、合阳县,凤县、太白、潼关县,华阴市;陕南的洛南、山阳、柞水、镇安、旬阳、略阳、宁强等共25个县(区)。

2.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科学研究

实施“科技兴地”战略,紧密结合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需要和重点,选择不同地区、不同灾种开展防治对策研究,发展符合省情的地质灾害监测和地质灾害防治理论与技术,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具体实施方案是:(1)2006—2007年开展渭北及陕北煤矿采空区地面塌陷形成机理与防治对策研究。(2)2007—2008年开展陕南堆积层滑坡及泥石流形成机理与防治对策研究。(3)在已完成的全省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和防治对策研究工作基础上,结合国内外地质灾害防治现状和发展趋势,对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全面总结提高,形成对我省地质灾害防治具有战略指导意义的研究成果,于2010年编制并出版《陕西地质灾害》及图册。

3.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

建设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信息系统,连接群测群防、专业监测网络以及防汛、气象等专业网络,及时传递地质灾害现场的险情和各种地质现象和降雨气象资料、数据到各级应急处置系统决策指挥中心,并能提供相关的地质环境背景资料和对地质灾害的危险性和灾情进行评估分析,形成集地质灾害信息管理、传递、查询、评价和决策发布于一体的信息管理系统。

具体实施方案是:(1)2006—2007年组织开发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软件并做好应用培训。(2)2007—2009年逐步完成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信息管理系统的基本设备配置(数据和图文处理、传递、信息采集设备等),基本完成全省地质灾害数据库建设,实现地质灾害综合信息的动态管理;同时,与全省防汛网络、气象监测网络联网,及时获取全省各雨量监测数据和降雨情况的预测信息。地质灾害数据库从已完成的全省107个县市地质灾害调查与区划资料、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及相关资料中采集,并按照统一的要求建库。地质灾害动态综合信息由地质灾害基础数据库、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的监测数据构成。各网络点设在同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内,对本行政区内的地质灾害信息进行管理。(3)2008年建设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专业网站。

(二)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总体目标是要逐步构建起“点面结合”的监测预警机制,提高成功预报率,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具体由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专业监测网络建设、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3大工程组成。

1.群测群防网络建设

在群测群防试点县基础上,出台《陕西省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与运行办法》,用3年时间逐步建成“责任落实、监测规范、信息畅通、措施到位、应急有效”等5项要求的规范、畅通、效能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

具体实施方案:(1)对现有的8711处隐患点,在现有基础上,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落实各隐患点的监测人和各乡镇、村组的防灾责任人,形成以县为中心、以乡镇、村组防灾责任人为结点、监测人为基础的群测群防网络,实施对隐患点的全面监测。监测人按“防抢撤”方案的要求,进行监测。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及乡镇国土所负责具体业务管理工作,同级地质环境监测站给予技术指导。新发现的隐患点要及时纳入群测群防网络。(2)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对隐患点监测人和相关基层干部进行基本监测知识和防灾知识培训,使基层干部具有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监测人能掌握地质灾害简易监测方法,正确分析监测信息,及时做出较为准确的监测预报。(3)建立健全监测工作制度、监测资料管理和地质灾害灾险情报告制度,编制地质灾害隐患点防灾责任人和监测人联络手册以及地质灾害基础知识手册。(4)开展地质灾害科普知识宣传,利用各种形式普及地质灾害基本知识,使广大群众认识地质灾害现象,了解地质灾害的危害性,从而在日常生活中主动观察,及时发现险情,并作出初步判断,对发现的地质灾害前兆及时报告。(5)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有承担群测群防工作的内设机构和人员,负责利用信息管理系统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群测群防人员和监测资料进行管理,及时将地质灾害监测和险情信息上传下达。(6)制定《陕西省地质灾害成功预报奖励办法》,建立成功预报奖励基金,对避免了人民生命财产损失的预报有功个人或集体,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7)从抓示范县入手,制定《群测群防网络建设与运行办法》,全面推广达标。

2.专业监测网络建设工程

在现有专业监测点的基础上,逐步建成一批危重地质灾害点的专业监测点,形成由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各市、县地质环境监测站和专业监测点构成的专业监测网络。对列入本规划的重点防治点中,按其活动情况选择不同类型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采用GPS、TDR或深部变形仪等精密监测设备,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专门监测,实现数据的采集、处理和分析自动化,基本建成全省专业骨干监测网。通过强化监测手段与监测精度,以提高综合分析与成功预报水平,达到防灾减灾效果。

具体实施方案:(1)进一步完善现有的5个专业监测点,提高监测频率,强化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水平。(2)根据实际,选择5个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建立专业监测点,由专业人员利用仪器进行监测。专业监测点的建设应强调监测设施的自动化,提高监测水平和工作效率。(3)发挥其他部门、单位地质灾害监测力量,扩大专业监测网络覆盖面。

3.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设

在现有基础上,完善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建成与省气象、防汛连接的省级可视化会商系统,开发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逐步推进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建立起完善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运行体系。 具体实施方案:(1)2006—2007年完善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模型,提高预报精度,并实现与管理信息系统相衔接。(2)2007—2010年,开发市、县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系统,全面推进10个市和30个县区级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工作。(3)2009年前,建成与省气象、防汛部门链接的省级可视化会商系统。

(三)地质灾害治理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治理体系的目标是通过工程勘查治理和搬迁避让工程,有效减少地质灾害隐患对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威胁。

1.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评价

用5年时间,把“十五”期间列入省级年度方案的50个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稳定性评价。通过稳定性评价,提高监测的针对性,为进一步勘查或治理提供依据;同时建立项目库,为申报中央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治理提供资源。

具体实施方案:(1)编制《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稳定性评价技术要求》,每年安排10个,组织具有地质灾害治理工程勘查乙级资质以上的单位承担。(2)重点向地质灾害严重的县和经济欠发达的县区倾斜。

2.勘查治理工程

地质灾害治理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原则,即工程建设等人为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谁引发、谁治理”;自然因素造成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按级别分别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治理,治理经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对于列入本规划的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将根据其稳定性和危险性,由省级国土资源部门在勘查的基础上,组织进行工程治理,所需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算;中、小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勘查治理分别由市、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治理,所需经费纳入同级政府财政预算。

对于汛期一些突发的稳定性较差、危险性较高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暂时无法安排勘查治理的,可采用诸如排水、水田改旱地、夯填裂缝、简单削坡等应急措施进行治理,减缓灾害的发生。治理经费由当地政府筹集,符合条件的可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发布的《省财政补贴地质灾害勘查治理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要求,申请经费补助。

对列入本规划的重点防治矿山(区),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督促矿业权人制定规划和年度计划,自觉开展地质灾害治理,减缓矿山地质灾害日益突出的局面。

对于交通沿线地质灾害的防治,交通、铁路主管部门应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规定,积极组织对已建和在建的公路、铁路等开展地质灾害专项调查,并结合本行业特点,编制本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列入本规划的重点防治段及重点隐患点应优先防治。

规划期内省财政主要开展以下工作:(1)开展15个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勘查。(2)对已经勘查的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选择10个进行工程治理。(3)每年选择10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应急治理,减缓灾害的发生。

3.迁安工程

大量位于山区或农村且威胁人数较少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对受威胁的群众宜实行搬迁避让。由当地政府负责,结合政府扶贫搬迁政策,有计划地实施搬迁避让。规划期内迁安总数约22.07万人,其中2010年前力争对危重地质灾害危险区的群众迁安约8.01万人(附表四)。

(四)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建设

地质灾害应急反应体系的目的是提高政府和国土部门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损失。应急体系由省、市、县三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地质灾害应急制度和运转机制三部分构成。

1.应急指挥系统

按照发布实施的省、市、县三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建立和完善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系统,充分利用省、市县三级地质灾害管理信息系统平台,实施应急决策指挥。

实施内容:(1)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机构。省、市、县三级成立政府突发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2)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承担地质灾害应急管理的日常事务。(3)建立健全应急指挥系统的各项规章制度。

2.地质灾害应急队伍建设

建设群专结合的应急抢险救灾队伍,一旦出现地质灾害,确保应急队伍迅速发挥作用。具体建设三支队伍:技术支撑应急专家库;以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为基础的专业应急调查队伍;由地方政府组建的抢险救灾队伍。

实施内容:(1)应急专家库建设,由省、市建立地质、水利、气象、矿山等方面的专家组成的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建立专家档案和联系渠道,准备相应设备工具。一旦有重大险情,立即从专家库中抽调相应专家赶赴现场,为政府现场抢险救灾决策提供技术支撑。(2)以地质环境监测站为基础的应急反应专业调查队伍建设。应急反应队伍应配备越野汽车、卫星电话、GPS定位仪、数码照相机、全站仪等必要的应急调查、监测设备,提升对突发性地质灾害的应急反应能力。(3)地方政府组建的专业抢险救灾队伍。一是出现险情,需要紧急避险时,帮助转移人员和财产。二是参加应急抢险工程,避免灾情扩大。

3.地质灾害应急制度和运转机制建设

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严格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制度,对重点地段进行巡回检查,加强监测指导,做好汛期值班与地质灾害预报预警工作。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或接到险情(灾情)报告要及时赶赴现场,参与抢险救灾工作,提出应急处理和防范的对策措施,防止灾(险)情扩大,并按照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关于地质灾害灾情分级报告的规定进行速报;对险、灾情进行现场应急调查与鉴定,总结经验,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五、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工作责任。本规划目标任务十分繁重,涉及多个部门,各级政府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切实落实各级行政首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制度,各有关部门须密切配合,通力合作,切实履行工作责任。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

(二)规划控制,项目落实。规划实施期内,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都要在本规划的指导下,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把项目落实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确保规划的顺利实施,促进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制度化和规范化。

(三)落实资金,保证投入。要根据资金投入原则,落实资金筹措渠道,要把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列入同级财政计划,建立稳定的防治经费投入保障机制。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逐步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地质灾害治理投入新机制。

(四)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地质灾害防治水平。加强监测、治理实用技术的研究,充分利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和手段,发挥科研单位与院校技术力量,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的科学技术研究,提高地质灾害防治的综合能力。

(五)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民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的颁布实施,标志着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正式步入法制轨道。要加强条例学习,强化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危险区群众及监测人员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意识、应变能力和整体素质,通过监测、抢险等专业技能培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使地质灾害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六、附  则

本规划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本规划由陕西省国土资源厅负责解释。

附件:陕西省“十一五”地质灾害防治规划附表1-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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