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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的通报

陕政办发〔2007〕137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体改办关于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2〕45号),省政府办公厅于2004年8月印发了《陕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启动了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经过有关方面三年多来的共同努力,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了较大进展。各设区市和杨凌示范区都成立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并在认真调研、仔细测算、反复研究的基础上,出台了本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省上确定的15个不同类型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其定性定编(以下简称“两定”)方案全部通过本级政府批复,大部分单位已完成了“管养分离”、机构设置、人员分流安置、人事劳动和分配制度改革、社会保障政策落实等内部改革工作,按照新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运转,职工思想稳定,工作效率提高,工程面貌发生很大变化。其他水管单位的改革正在积极推进。全省有改革任务的水库、灌区、堤防管理单位共227个,其中139个单位的“两定”方案得到批复,占到总数的61%;新落实公益性工程管理经费和维修养护经费(以下简称“两费”)4406.5万元,占到应落实数的33.6%。全省有143个城市供水、水力发电管理单位已转制为企业,按照产权清晰、权责明确、管理科学的原则,建立了现代企业制度,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负盈亏、自我发展。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看到,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仍很艰巨。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意见》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陕西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在2007年底前基本完成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任务。前不久召开的全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再次强调,各级政府和各有关单位要把此项工作作为落实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按照这个目标要求来衡量,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我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相对滞后。存在的主要问题是:个别地方、部门和单位对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重建轻管”的思想依然存在;工作进展不均衡,西安、榆林两市和杨凌示范区对水管单位的“两定”方案全部予以批复,其他地方对水管单位的“两定”方案批复缓慢;“两费”落实不到位,大部分地方没有建立公益性水利工程维修养护资金;已经实行定性定编的一些水管单位,内部改革没有跟上,新的运行机制尚未建立。这些问题需要各地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并切实加以解决。

为了进一步推动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确保年底前基本完成改革任务,特提出以下几点要求:

一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水利工程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新中国成立以来,经过全省上下的共同努力,我省相继建成了20多万处水利工程,初步形成了防洪、排涝、灌溉、供水、发电等工程体系,在抗御水旱灾害、促进经济发展、保护水土资源、改善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水利工程管理体制不顺、水管单位机制不活、水利工程运行管理和维修养护经费不足、供水价格形成机制不合理、国有水利经营性资产管理运营体制不完善等问题也日趋突出,不仅导致大量水利工程得不到正常的维修养护,效益严重衰减,而且对经济发展和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隐患,如不尽快从根本上加以解决,大量的水利工程设施将老化失修、积病成险。因此,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势在必行。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从大局出发,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深刻认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主动地抓好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加快建立职能清晰、权责明确的水利工程管理体制和管理科学、经营规范的水管单位运行机制。

二要分类施策,推进改革。省上确定的改革试点单位,要严格按照已经批复的方案,尽快落实相应的改革措施,抓紧完成“管养分离”和内部改革等工作,11月底前申请上级部门验收,年底前全面完成验收任务;“两定”方案已经批复的水管单位,水利、财政部门按照政策尽快落实“两费”,水管单位加大内部改革力度,年底前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实到位,争取通过上级部门的验收;“两定”方案尚未批复的水管单位,编制、财政、水利部门要加快审核进度,年底前将“两定”方案予以批复,将“两费”基本落实,明年上半年水管单位完成内部改革任务,并申请上级部门验收。各级水利、编制、财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快制定和完善与改革相关的配套办法,加强对水管单位的督促指导。各水管单位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沟通,对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妥善解决;要切实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改革顺利实施,确保大局稳定;要逐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降低运行成本,充分发挥工程效益,实现水利可持续发展。

三要加强领导,形成合力。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将其列为2007年度全省水利系统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区政府要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正做到责任明确、组织有序、措施得力、工作扎实。各级编制、财政、人事、劳动保障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共同促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顺利进行。省水利厅要对各地的改革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将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与水利项目投资挂钩,对改革任务完成好的市、县、区和水管单位,优先安排项目资金,对改革进展滞后的市、县、区和水管单位,可以限批或停批各类水利投资项目。近期,省政府将组织省级有关部门,对各地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并将督查结果作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全省“水利振兴杯”考核评比的重要内容,推动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确保今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务,使水利工程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发挥更大作用。

附件:

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进展情况统计表

市(区)名称

有改革任务水管
单位数(个)

“两定”方案

批复数(个)

新落实

“两费”数(万元)

西安市

38

38

962.5

铜川市

8

7

53.7

宝鸡市

20

15

250.0

咸阳市

19

9

350.6

渭南市

42

3

269.2

汉中市

32

17

1145.4

安康市

6

5

86.0

商洛市

11

1

39.9

延安市

16

12

351.0

榆林市

28

28

335.0

杨凌区

1

1

7.2

省属单位

6

3

556.0

合  计

227

139

4406.5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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