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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转发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
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八部门关于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7〕48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外办(侨办)等八部门制订的《关于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四月二十六日

关于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意见

省教育厅 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 省商务厅

省文化厅 省广电局 省新闻出版局省外办(侨办)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7号)精神,现就我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汉语国际推广工作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转变观念,以体制创新为核心,以师资、教材建设为重点,以网络资源建设为基础,以市场运作为突破口,调动海内外积极力量,加大投入、集成资源,努力加快汉语走向世界的步伐,为促进世界和平与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工作思路

抓住国家加快汉语国际推广的战略机遇,充分发挥陕西教育大省、旅游大省的优势,努力实现汉语国际推广的“六大转变”,即:一是发展战略从对外汉语教学向全方位的汉语国际推广转变;二是工作重心从把外国人“请进来”学汉语向加快汉语“走出去”转变;三是推广理念从专业汉语教学向大众化、普及型、应用型转变;四是推广机制从教育系统内推进向系统外、政府民间、国内国外共同推进转变;五是推广模式从政府行政主导为主向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转变;六是教学方法从纸质教材面授为主向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多媒体网络教学为主转变。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扩大我省来华留学生规模,做好来华留学生的汉语教学工作。一是鼓励高校采取境外展览、中介代理、校际交流、互联网等形式逐年扩大我省招收来华留学生的规模。到2010年,全省接受学汉语的留学生达到5000人,“211”工程高校接收留学生数应达到在校生总数的5%,其他本科院校力争达到3%~4%;二是加强来华留学生汉语教育基地建设,力争在我省建立一个国家级对外汉语教学基地;三是进一步推动来华留学生汉语教学改革,通过举办外国人汉语朗读比赛、作文大赛、语言实践等活动,创造生动、活泼的学习氛围;四是增加省内汉语水平考试(HSK)考点,以满足不断增加的外国人参加汉语水平考试的需要。

(二)支持有条件的学校在海外建立孔子学院。重点帮助西安外国语大学在哈萨克斯坦建立一所孔子学院。到2010年,陕西将在海外建成孔子学院5所,并争取办成一所示范性孔子学院。根据需要和可能,研究筹办在陕西建立西安孔子学院。

(三)加快我省对外汉语教材建设。开发编写有陕西特色、质量优良、实用易学、有针对性的汉语教材,并尽快纳入海外出版发行渠道。

(四)加强我省对外汉语师资队伍建设。指导陕西师范大学、西安外国语大学等有实力、有能力的大学办好对外汉语本科专业,争取每年培养100名国际汉语教学志愿者;支持开办国际汉语教育硕士点,培养较高层次的对外汉语教师;以一所高校为依托,建立“陕西汉语国际推广师资培训中心”,对各层次、专兼职对外汉语师资进行更新知识、教学法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培训。

(五)省财政筹集专项资金,设立陕西省政府外国留学生奖学金,以吸引和鼓励外国留学生来陕学习。各院校也可根据国际惯例,或为留学生减免学费、或提供全部或部分生活费以吸引更多的留学生来陕学习。

四、保障措施

汉语国际推广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策略性极强的工作,必须服从、服务于国家外交工作的大局和

总体部署,需要省政府各工作部门通力合作、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各项工作。

(一)组织机构。建立陕西省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省教育厅为牵头部门,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外办(侨办)为成员单位。省教育厅负责汉语国际推广教学方面的工作,统筹师资、教材、考试等工作和孔子学院建设。省教育厅、省发展改革委组织制订加强汉语国际推广工作规划,明确发展目标,突出建设重点。省财政厅负责落实所需经费,做好财务指导与监督。省商务厅利用援建项目或其他“走出去”项目的机会积极推广汉语,鼓励和支持企业在其出口产品上增加汉字标签和说明。省文化厅向海外孔子学院提供有关中国文化的宣传品,举办展览和演出。省广电局负责指导有关电视台、电台办好对外汉语节目,增加数量和提高质量。省新闻出版局负责推进对外汉语教材、报刊、音像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省外办(侨办)负责相关外事政策指导,并利用与外国缔结友好城市的平台,做好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统筹规划陕籍海外华侨的汉语和文化教育。

(二)经费保障。加大对外汉语国际推广工作的资金投入,重点支持设立政府奖学金、孔子学院建设、师资培训、编写出版教材及音像制品等项目。在政府财政投入汉语国际推广的同时,充分调动社会资金,通过项目招标,吸引海内外企业、个人广泛参与汉语推广项目,形成多渠道投入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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