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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陕西省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发〔2007〕9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七年四月一日

陕西省2007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07年全省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以及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大战略思想,围绕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矛盾和深层次问题,结合实际推进改革,为构建和谐陕西和实现“十一五”规划目标提供体制机制保障。2007年主要改革任务是:

一、稳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优化政府机构设置,理顺编制体制。在做好经济调节和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加强和改善社会管理与公共服务(省编办牵头)。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精减行政审批事项,逐步完善行政审批监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在压缩审批事项的同时,切实完善审批程序,全面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强化对行政审批项目的分类管理,抓好部门行政审批方式改革。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完善行政许可决策公平、公正、公开制度机制建设(省监察厅牵头)。

(二)推进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公务员法》及国家有关公务员管理的单项法规,逐步实行公务员实名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公务员激励约束机制和考核考评办法。完善选派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政策措施,出台《陕西省县以上机关从基层遴选公务员办法》。建立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分类管理的人事制度,在全省事业单位中全面推行新进人员公开招聘制度。继续深化职称分类管理改革,建立职称动态管理机制(省人事厅牵头)。

(三)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制订依法行政监督检查办法,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完善行政执法程序,严格实行执法过错追究制、执法问责制和行政赔偿制。建立重大经济社会事项决策制度,完善社会公示、专家咨询、法律论证、集体决策等程序。继续推进集中行政处罚权试点工作,进行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试点(省政府法制办牵头)。扩大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试点范围(省编办牵头)。

二、继续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四)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县乡财政管理体制三项改革。除省上继续抓好安康市和岐山、洛川县的试点工作外,各设区市都要完成1个县(市、区)、每个县完成1个乡(镇)的试点工作。加快乡镇政府机构和事业站(所)的整合,使乡镇政府的职能更多地转变到服务上来。进一步完善政府投入办学、各级责任明确、财政分级负担、经费稳定增长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不断提高保障水平。以实施“乡财乡用县监管”为重点,全面推进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积极开展化解乡村债务工作,健全和落实县乡领导干部控制和化解乡村债务工作的政绩考核制度(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

(五)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健全农村金融组织体系,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积极推进小额贷款组织试点。继续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完善农村信用社体制(人行西安分行、陕西银监局牵头)。以果业和奶畜业为重点,逐步建立农民个人承担为主、财政适当补助为辅的农业政策性保险制度(陕西保监局、省农业厅、省财政厅牵头)。

(六)进一步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建立和充实省、市级粮食储备,制订和完善粮食应急预案实施办法。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加快推进国有粮食购销企业改革,切实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省粮食局牵头)。继续推进棉花质量检验体制改革,完善棉花市场体系,探索发展棉花产业化经营(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七)推动县域经济和小城镇改革。积极推进扩权强县试点,统筹考虑各县(市、区)综合实力、发展潜力和区域布局,对15个经济强县进行扩权试点。继续抓好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研究制订促进重点镇发展的政策(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八)推进农村其他改革。基本完成全省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工作,实现石头河水权制度改革实质性突破(省水利厅牵头)。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继续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全省供销社综合改革试点县扩大到13个(省供销社牵头)。加快推进农垦体制改革,完善垦区管理体制。继续抓好畜牧兽医体制和基层农技推广体制改革,探索适应农村经济发展需要的畜牧兽医管理体制和农技推广运行新机制(省农业厅牵头)。积极开展集体林权改革试点(省林业厅牵头)。

三、扎实推进基本经济制度改革

(九)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加快国有企业的股份制改造,推动未改制企业抓紧改制。重点抓好煤化、机场、旅游等大企业的股份制改革。促进已改制企业优化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深化省属国有企业属地化管理改革。积极稳妥做好政策性破产工作,加快实施国家已批准的政策性破产企业的破产方案,对无法享受政策性破产的流通、建筑类企业,积极探索依法破产的路子。加快企业主辅分离改制进程,继续完善企业分离办社会的移交配套政策。扩大外部董事试点,推进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积极探索市场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方式和途径,进行公开招聘选拔企业高级管理人员的试点(省国资委牵头)。

(十)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完善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体系和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责任追究制度,完善内部激励约束机制,建立任期目标责任制。规范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体制,积极推进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建设,建立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管理、监督体系。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行为,严格产权交易和股权转让程序,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省国资委牵头)。

(十一)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继续深化电力管理体制改革,探索推进电网企业输配分离,扩大大用户直购电试点范围。研究制订我省盐业体制改革的具体实施方案,加快盐业改革步伐(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继续深化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省交通厅牵头)。继续推进城镇供气、供热等市政公用事业改革(省建设厅牵头)。

(十二)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全面贯彻落实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保障其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财税政策、土地使用、对外贸易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享有同等的市场主体地位(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建立健全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人员培训、创业辅导、技术创新、信息咨询、市场开拓等服务平台,着力解决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问题(省中小企业局牵头)。

四、深化财政、投资、价格体制改革

(十三)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强化公共财政职能,加大财政对新农村建设、和谐社会建设、解决民生问题、生态环境保护与建设、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支持力度。积极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理顺财政分配关系,稳妥实施15个县的省管县财政体制改革试点。加大转移支付力度,完善财政激励约束机制,努力缓解县乡财政困难。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及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加快市区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步伐,每个设区市选择1—2个区县展开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提高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安全性和有效性(省财政厅牵头)。

(十四)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和完善投资核准及备案制度,积极探索政府投资退出机制,探索建立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公示制、招投标制、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和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加快制订《陕西省投资条例》(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五)加快推进价格体制改革。完善涉农价格政策,减轻农民价费负担。继续深化电价改革,调整完善差别电价政策。推行居民生活用水阶梯式计量水价制度,加快推进城市供热价格改革,加快城市污水处理费改革步伐。完善石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继续加大药品价格的监管力度,进一步降低虚高的药品价格。试行游览参观点门票淡旺季浮动价格(省物价局牵头)。

五、努力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十六)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加快完善未上市公司监管办法、扶持政策及公司自身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产权交易市场运作,提高交易效率。积极推进企业上市,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现主营业务资产整体上市。重点做好天然气股份、金堆城钼业的上市指导工作。积极做好煤业化工、延长石油、地方电力等企业的上市推荐工作(省金融办、省发展改革委、陕西证监局、省国资委牵头)。积极促进符合条件的大型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着力完善相关扶持办法。建立企业为主、政府推动、中介机构共同参与的招商引资新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十七)规范发展土地市场,加快全省地质勘探发展和改革。进一步完善经营性土地出让制度,健全市场化的土地交易机制。推进集体建设用地制度改革,规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进入市场的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土地管理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建立节约用地的评价体系和考核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工作的决定》(国发〔2006〕4号),出台我省贯彻落实国务院决定,加快地质勘探改革的实施意见(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十八)积极发展矿产市场,实行严格的环保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整顿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做好重点矿区、重点矿种资源整合。积极推进矿产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建设,加快矿产资源有偿使用改革。严格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实行严格的环保准入制度,建立能源开发生态补偿机制,全面推行生态修复保证金制度(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十九)完善劳动力市场。加快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建设,促进劳动力合理流动。完善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制度,健全劳动关系协调和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加强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不合理限制政策和乱收费,建立健全进城务工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制度(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二十)继续深化流通体制改革。引导流通企业跨行业、跨部门、跨地区的联合重组,发展一批区域性流通龙头企业。大力发展连锁经营,重点推进涉农连锁企业的发展。稳妥推进电子商务发展,提高流通业的信息化水平。建立和完善外贸进出口预监测系统(省商务厅牵头)。加快现代服务业的发展,大力推动物流资源整合,统筹规划,积极培育物流市场,形成多层次、多类型的物流配送格局(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一)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加快完善以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为重点的信用信息采集和管理办法,探索建立信用评价体系。逐步整合社会信用资源,建立政府信用、企业信用和公众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探索市场化信用服务的有效方式,培育和发展一批具有较强公信力的信用服务企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强市场整治,维护平等有序的市场秩序(省工商局牵头)。

六、加快推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二十二)推进就业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和完善积极的就业政策体系和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健全劳动保障监察体制。加快完善职业培训体系,建立健全技能人才促进机制(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继续抓好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省人事厅牵头),积极配合国家相关部门做好垄断行业的分配制度改革(省劳动保障厅牵头)。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推进政府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省级机关住房制度改革,适时启动已购公房上市交易,全面落实省级机关、事业单位住房货币化补贴政策(省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制度,建立健全廉租房和住房租赁制度。开展以货币补贴、实物配租及租金核减等多种形式解决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的试点(省建设厅牵头)。

(二十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推进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制度建设。继续完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衔接的政策措施,不断扩大社会保险的覆盖范围。探索建立适应各类人群,特别是适应城镇低收入群体、进城农民工的城镇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工伤保险制度。切实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问题,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工作(省劳动保障厅牵头)。统筹发展城乡商业养老保险和健康保险,完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陕西保监局牵头)。完善以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供养、灾民补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救助体系(省民政厅牵头)。

七、稳步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二十四)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精神,做好西安、宝鸡、咸阳、延安市和省内10个单位的文化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进一步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和产业单位的改制整合,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积极参与文化产业发展。全面落实农村电影改革措施,实施农村电影放映改革发展试点省工程。巩固完善广电网络体制改革工作(省文化厅、省广电局等部门配合)。加快组建陕西出版、报业等产业集团,抓好出版发行产业附属单位的体制改革工作(省新闻出版局等部门配合)。

(二十五)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推进农村义务教育综合改革,提高教育质量,促进教育公平。完善“阳光招生”制度改革。深入推进中小学课程改革,建立和完善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进一步理顺和规范各级各类教育管理体制,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相关政策。大力发展职业教育,深化职业院校教学改革。深化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进一步加强高校科技产业管理体制改革(省教育厅牵头)。

(二十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着力推进省属应用开发类科研机构的转制改革和科研机构与企业技术中心的整合,稳步推进社会公益类科研机构的分类改革,建立健全现代科研院所制度,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以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自主创新体系。促进有条件的科研院所组建科技型企业集团(省科技厅、省国资委牵头)。

(二十七)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按照国家部署和要求,积极做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以调整现有卫生资源为主,大力发展城市社区卫生服务,2007年实现各设区市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覆盖率达到65%;继续抓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2007年将试点县范围基本覆盖全省县(市、区),努力建立规范的经费筹集、管理、运行机制和有效的监督办法。加快农村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县、乡、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扩大医疗救助试点范围,逐步在各级各类医院推行“惠民病床”制度(省卫生厅牵头)。

(二十八)深化旅游体制改革。按照全省文化产业发展的统一规划,加快陕旅集团产权制度改革步伐。理顺重点旅游景区管理体制,提升整体竞争力(省旅文办牵头)。加快全省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开发与管理(省建设厅牵头)。

各设区市、各部门要依据上述意见,研究提出本市、本部门的具体改革任务和推进改革的办法。要切实加强领导,突出改革重点,细化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发展改革部门要进一步发挥好对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指导和统筹协调作用,密切关注各项改革进展情况,加强改革的调查研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多种形式和有效措施,开展跟踪督促和检查,确保各项改革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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