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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
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

陕政发〔2005〕44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推进我省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在全省范围内尽快形成物畅其流、快捷准时、经济合理、用户满意的社会化、专业化现代物流服务体系,根据经国务院批准、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促进我国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意见》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我省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重要意义

现代物流业是指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管理手段,将物流过程中的交通运输、仓储、流通加工、物流信息、包装、搬运装卸、区域分拨和配送等行业有机结合,形成完整供应链的新的服务业形态。加快发展现代物流业,对于促进我省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加快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推动区域经济协调发展,提高对外开放水平,改善投资环境,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提升经济竞争力,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近年来,我省物流业发展较快,对促进全省国民经济快速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但与发达国家和兄弟省市相比,还存在许多问题和差距,主要是物流的社会化、专业化和组织化程度低,物流基础设施建设滞后,体制机制不完善,还不能适应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需要。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发展现代物流业的重大战略意义,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审时度势,及早谋划,把发展现代物流业提到地方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实际,采取得力措施,促进全省现代物流业的快速发展。 

二、加快发展我省现代物流业的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发展我省现代物流业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政府规划,市场引导,项目带动,政策激励,管理规范”的原则,以推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契机,围绕主导产业发展,运用现代物流管理方式和信息技术改造提升物流业,通过整合现有物流资源和新建物流设施,建立和完善多种经济形式并存的现代物流服务网络体系,促进我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为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相应的物流保障。

发展目标是:到2010年,要基本建成以西安为枢纽,宝鸡、榆林、汉中、安康为节点的现代物流体系,把陕西建成我国承东启西、沟通南北的重要物流集散地;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积极培育和发展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大型物流企业,努力提高物流业的社会化、专业化和国际化水平。全省物流业增加值年均递增18%左右,达到870亿元,占全省生产总值的15%左右。全社会物流总费用占全省生产总值的比例在目前23%的基础上下降3—4个百分点。 

三、加快发展我省现代物流业的主要任务

加大物流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重抓好一批重要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的建设。关中地区重点建设三大物流园区:

一是新筑物流园区。以西安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和新丰镇列车编组站为依托,以西安国际港务区为龙头,建设集散型的综合物流园区;

二是西安空港物流园区。以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为依托,以咸阳空港产业园为龙头,建设空港物流园区;

三是陈仓物流园区。依托宝鸡铁路枢纽,以西部物流公司为龙头,建设陈仓物流园区。加快建设榆林能源产品、延安石化产品、安康中药材、汉中绿色产品、咸阳农副产品、渭南果品、商洛特色农产品、西安大明宫建材、北石桥冷冻品、石家街钢材等十个物流中心。

促进五大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按照物流的流量和流向特点,优化综合运输网络配置,促进多种运输方式的合理分工和有效衔接,建立各种运输方式衔接顺畅的运输资源配置中心,逐步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通过建设一批公路、铁路货运站场、集装箱中心站和中转站,构建运输集散平台。通过优化线路配置,提高运输装备,强化枢纽功能,增强铁路运输能力。依托高速公路,重点发展快速客货运输,增强零散货运的集疏能力。进一步增开货运航线,积极争取第五航权(即经停第三国某点上下旅客和货物权),加大货源组织力度,大力发展航空货运。积极发展管道运输和内河航运。

构筑四大物流服务网络体系。围绕重点和特色商品,加快构建符合各自特点的物流服务体系。

一是以西安咸阳空港物流园为依托,建设以电子、高附加值产品为主的航空物流体系。

二是在全省建设完善若干个果品、蔬菜、畜产品(肉、蛋、奶)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在此基础上,把西安及有条件的中心城市附近的批发市场,建设或改造成农产品配送中心,延长配送链,增强分拣、储藏、包装和快送服务功能,逐步对接超市和实施远距离冷链运输,建立布局合理、安全快捷的农产品流通体系。

三是围绕汽车及零部件、输变电设备及机床等机电产品和纺织品,建立新型工业品批发市场体系。

四是大力发展连锁经营、便利店、折扣店、仓储式会员店、购物中心等现代流通方式和零售业态,进一步扩大连锁经营范围,延伸服务半径,建立集约便利的现代零售服务体系。

大力培育和发展现代物流企业。打破行业、地区分割和体制机制的制约,积极引进国内外资本和企业参与我省物流企业改制重组、兼并联合,整合改造现有商业、运输、货代、联运、物资、仓储等行业的物流资源。鼓励和扶持多种经济成分的物流企业,特别是民营物流企业发展。积极引进、培育和发展一批以仓储分拨、零担快运服务、特定客户服务、综合物流服务和快速运输服务等为主的大型物流龙头企业,推动传统物流向现代物流转变。大力支持省内物流企业“走出去”,拓展国际市场,提高我省物流的国际化水平。

加快推进物流信息化建设。积极推进企业物流管理信息化,促进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抓紧开发建设电子商务网站,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加快物流电子数据交换(EDI)的普及和应用。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改造现有的交通和物流企业,提升企业物流网络的信息化水平。加快建立和完善全省公路运输信息系统和航空货运公共信息系统。加快构建商务、金融、海关、检验检疫、交通运输和工商管理等政府部门的公共信息平台,实现公共信息网络与企业物流网络的有效结合。 

四、加快发展我省现代物流业的政策措施

(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止盲目重复建设。现代物流业属于新兴产业,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止不切实际的盲目重复建设和造成新的环境污染。省发展改革部门要抓紧会同商务、交通等有关部门编制全省“十一五”现代物流业的发展规划,合理规划和布局重要物流园区和区域性物流中心,报省政府审定后发布实施。各设区市政府也要结合当地实际,科学制定规划,确定各设区市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方向和重点。省上确定建设的物流园区和物流中心,要编制详细的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并制定招商引资的具体措施,稳步推进物流园区的开发和建设。

(二)规范物流企业发展用地,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物流园区和物流建设项目建设规划要与当地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相衔接。市、县人民政府要将物流企业建设用地纳入本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省重点物流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市县安排有困难的,由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调剂解决。铁路、公路、民用机场设施用地可以依法采用划拨方式供地;物资储备、中转场所及其相应附属设施用地按“工矿仓储”确定标定地价;批发、零售市场用地要按照国家规定,通过招标、拍卖、挂牌竞价等公平竞争的方式确定土地使用者;根据城市规划对旧仓库等设施进行拆迁易地改造且新建物流配送中心的,当地政府在拆迁或收回企业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时,应在城市物流规划用地上给予相应安排。对重点第三方物流配送中心和大型连锁经营企业物流配送中心的建设,与农产品仓储设施建设一样,用地按仓储用地对待。市、县人民政府要依照规定程序及时向物流企业颁发土地权属证书,依法确认和保护其土地权利。

税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鼓励物流企业发展的连锁经营、国产设备减免税以及西部大开发等有关税收优惠政策,并及时检查和解决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三)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加强收费管理。省上有关部门要对我省出台的有关物流的文件进行进一步清理,凡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带有地区封锁、行业垄断、市场分割的规定要一律予以废除。加强对物流企业收费的规范和管理,全面清理面向货运车辆收取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集资、政府性基金、罚款项目,取消不符合国家规定的各种收费项目。全面整顿道路运输收费站点,对违反国家规定设置的收费站点,要立即停止收费并限期拆除相应设施。严禁对物流企业乱检查、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评比。凡违规向货运车辆及物流企业乱收费的,要依法严处。

(四)改革货运代理行政管理,规范企业登记注册审批。铁路、交通和民航等部门要加快货运代理行政性管理改革步伐,取消经营国内铁路、水路和联运代理的行政性审批,加强对货运代理经营资质和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取消国际货运代理企业经营资格审批,加强后续监督和管理;民航货运销售代理要严格执行新的《民航货运管理办法》;对危险品等特种货物的运输代理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商部门要进一步规范物流企业登记注册审批,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发布的决定规定外,其他审批事项一律取消。

(五)加强口岸建设和管理,优化城市配送车辆交通管理。口岸、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管理等部门要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简化作业程序,推行物流企业与口岸通关监管部门信息联网,对进口货物实施“提前报检、提前报关、货到验收”的通关新模式,建立集海关监管、商品检验、地面服务一体化的货物进出境快速处理机制。发挥口岸联络协调机制的作用,加强口岸规划和建设,实行分类管理,积极建设保税物流园区,建立大通关信息平台。公安部门要加强对中心城市道路交通流的科学组织,研究制定配送车辆在市区通行和停靠的具体措施。

(六)拓宽融资渠道,加大政府扶持引导力度。支持物流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或募集资金发展社会化、专业化的物流企业。对资产质量好、经营管理好、具有增长潜力的物流企业要鼓励支持上市。鼓励利用国外的资金、设备和技术,参与省内物流设施的建设或经营。各类金融机构应对效益好、有市场的物流企业给予重点支持。地方各级政府要加大对重点物流项目和农产品批发市场的检疫检测系统、信息系统等公益性、基础性设施的投入。经营性设施要按照市场经济规律,扩大投融资渠道,实行企业化经营。

(七)加强人才培养,提高从业人员素质。采取多种形式,加快物流人才培养。要加强物流人才需求的调查,制定科学的人才培养目标和规划,发展多层次的学历教育体系和在职人员培训体系。充分利用国内外教育资源和现代化教育手段,加强对物流企业从业人员的岗前培训、在职培训等。鼓励高等院校开展物流专业本科、硕士、博士等多层次的专业学历教育。制定并推行物流职业资格认证制度,规范对物流职业资格认证主体的管理。鼓励开展物流职业资格认证工作,加大物流专业人才培养和培训的工作力度。

(八)加强组织领导和舆论宣传,促进现代物流业协调发展。建立物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由省政府主管领导同志担任召集人,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省信息产业厅、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质监局、省统计局、省口岸办、西安海关、西安铁路局、民航西北管理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并在省发展改革委设立办公室,研究提出现代物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编制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监测分析全省现代物流业发展状况,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组织推动现代物流业发展等。

各新闻机构要加强对现代物流业发展的宣传,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共同推进全省现代物流业的协调健康发展。

                                                      陕西省人民政府
                                            二○○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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