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及廉租住房
制度建设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管理及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情况的通报

陕政办字〔2006〕25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5年,全省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加强对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的管理,积极推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以经济适用住房制度、廉租住房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住房保障政策的框架基本建立,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是,全省经济适用住房还存在着建设速度缓慢、各地工作发展不平衡、廉租住房制度未得到全面实施、惠及面偏小等问题,与广大人民群众的住房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产生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部分地市对这项工作重视不够,思想认识不到位,政府投入不足,管理体制不顺,上下沟通信息不畅,日常管理工作薄弱,优惠政策落实不到位,以经济适用房名义取得划拨土地后变相搞商品房开发的现象屡禁不止。

为了进一步促进各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的开展,现将各市(区)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

1.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和投资情况。1998年我省启动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以来,全省经济适用房建设累计完成投资273.48亿元,竣工面积2217.98万平方米,解决了27.8万户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2005年全省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投资64.27亿,实际完成投资45.79亿,占计划的71.3%;计划施工面积690万平方米,实际施工面积665.22万平方米,占计划的96.4%,竣工面积281.49万平方米,销售面积308.6万平方米。

2.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制度制定情况。截至2005年底西安、铜川、延安、榆林、商洛根据《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和《陕西省实施〈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细则》,结合实际出台并实施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的若干政策和制度;咸阳、宝鸡、汉中拟定了经济适用住房有关管理制度正在报批;渭南、安康、杨凌未制定经济适用住房相关制度。

3.经济适用住房发展规划制定情况。截至2005年底,西安、咸阳、宝鸡、渭南、延安、榆林、商洛已编制了经济适用住房的发展规划;铜川正在编制中;汉中、安康、杨凌示范区未制定发展规划。 

二、全省廉租房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1.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基本情况。截至2005年底,西安、咸阳、宝鸡、渭南、铜川已建立并实施了城镇廉租住房制度,其中西安、宝鸡、渭南根据建设部等5部局《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出台了廉租住房管理办法。延安、安康、汉中、商洛、榆林、杨凌示范区尚未建立城镇廉租住房制度。

2.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情况。目前,全省城镇最低收入家庭住房调查已全部完成,西安、咸阳、榆林、延安、安康已在调查的基础上建立了城镇住房保障对象档案。宝鸡、渭南、铜川、汉中、商洛、杨凌示范区尚未建立档案。

3.城镇廉租住房覆盖面情况。城镇廉租住房制度从1998年开始实施以来,全省累计投资4420万元。截至2005年底,全省符合廉租住房保障条件的145759户中,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有4388户,其中,实物配租1743户,租金核减345户,其他方式2300户。未享受廉租住房保障的有141371户。

全省各市(区)要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加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把此项工作列入政府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切实落实经济适用住房各项政策和管理制度,加快推进本地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扩大廉租住房制度覆盖面,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居住困难,开创全省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制度建设新局面。

附件:2005年各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建设情况一览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七月五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