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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
印发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25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国土资源厅编制的《陕西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地质灾害防治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省委、省政府对此一贯十分重视。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议程,认真研究部署,切实抓紧抓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四月五日

 

陕西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省国土资源厅

为切实做好2006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国务院394号令《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要求和《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15年)》的安排部署,结合我省地质灾害活动现状和2006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报,制定本方案。 

一、全省地质灾害现状及2005年地质灾害概况

我省地质灾害类型主要有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和地裂缝。全省可划分出23个地质灾害易发区,总面积10.04万平方公里,占全省国土面积的48.8%,地质灾害隐患点8711处(2005年新增218处),其中滑坡5426处,崩塌(含不稳定斜坡)2477处,泥石流沟378条,地面塌陷250处,地裂缝180处。直接威胁人口达49.7万人,威胁房屋(或窑洞)31.6万余间(孔)及10余万亩土地,191处公路铁路受到威胁。其中威胁100人以上的地质灾害隐患点有922个,威胁300人以上有310个,威胁1000人以上有72个。略阳、镇巴、紫阳、旬阳、宁陕、岚皋、镇坪、白河、镇安、淳化、宝鸡市金台区、铜川市王益区、宜君、延安市宝塔区、子长、洛川、延川、榆林市榆阳区、神木、横山等20个县、区受到威胁。

2005年,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与群专结合的监测预防,成功预报了25起地质灾害,避免了689人伤亡和231.5万元的经济损失。由于降水、冻融和不科学的人类工程活动等作用,全年共发生地质灾害335起,造成51人死亡,11人失踪,23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5903.47万元。灾害主要发生在安康、汉中、商洛、西安、延安等市。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据省气象台预测,2006年我省降水量趋势为:夏季6—8月,全省降水总量以正常偏多为主,其中渭北及关中西部可能偏多2成以上。秋季9—10月,陕北、渭北及宝鸡市、商洛市降水正常偏少,省内其余地市降水正常偏多。春季第一场≥20.0毫米的透雨,开始日期较常年略偏早;初夏汛雨出现日期较常年偏早,预计6月下旬至7月初为关中、陕南汛雨多雨时段;9月前半月关中、陕南有秋淋,出现日期较常年偏早。

根据全省地质灾害分布、发育特征,结合2006年全省降水趋势预报,2006年全省地质灾害发生趋势预测如下:

(一)地质灾害发生区域预测。

秦巴山区主要发生区域有:商洛市的南部及中部地区;安康市的东南部和宁陕县西北部地区及汉阴、石泉中部地区;汉中市的略阳、宁强、勉县西部,城固、洋县中部山前地区,镇巴东南部,留坝中北部和佛坪东南部地区;宝鸡市的凤县、太白地区;渭南市的南部山区。这些地区以中、低山为主,板岩、片岩、页岩、千枚岩易滑地层及第四系坡残积层、膨胀土分布广泛,人类切坡盖房、修路、采矿活动频繁,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隐患点十分发育。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突发性地质灾害机率较高,宝鸡市南部、汉中市和安康市仍是今年地质灾害防范的主要区域。

关中盆地主要发生区域有:宝鸡市渭河北岸黄土塬边缘地带;咸阳市的泾河南岸黄土塬边地带;西安市周至、户县、长安、蓝田、临潼秦岭山前及黄土台塬区;渭南市白水、澄城、合阳、韩城采煤区。这些地区属冲洪积平原或黄土台塬地貌,新构造运动活跃,山前洪积扇、河流高阶地与黄土台塬边坡陡峻,黄土垂直节理发育,具有湿陷性,人类活动频繁。预计在人为及降水等多种因素影响下,将零星发生黄土滑坡、崩塌、地裂缝等地质灾害;采煤区地面塌陷及地表变形裂缝仍将继续发展,严重威胁该区内的村民房屋和人身安全。渭北及关中西部,是今年地质灾害防范的重要区域。

陕北高原主要发生区域有:榆林市神木—府谷采煤区、榆阳—横山采煤区、榆林市东南部黄土梁峁沟壑区;延安市北部、宜川中部和黄陵县采煤区;铜川市采煤区和宜君县西南部地区;咸阳市彬县采煤区和咸阳市北部山区;宝鸡市千阳—陇县的千河岸边。这些地区黄土梁峁发育,沟壑纵横,生态脆弱,水土流失严重。井下采煤强度不断增大、切坡建窑十分普遍,预计2006年煤矿采空区塌陷将呈上升趋势,黄土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及人工高切边坡的垮塌事故将时有发生。

(二)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城镇有:宝鸡、延安市区和铜川市王益区,略阳、镇巴、紫阳、镇坪、岚皋、白河、宁陕、旬阳、镇安、淳化、宜君、子长、延川、神木、横山县等县城。上述城镇地质环境条件复杂,人口集中,在降水、人类活动等因素影响下,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等突发性地质灾害。

(三)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矿山及集中开采区有:铜川、蒲白、澄合、韩城煤矿区,彬长煤矿区,黄陵县煤矿区,子长县煤矿区,神木县煤矿区,府谷县煤矿区,榆阳区煤矿区,横山县煤矿区,主要表现为地下采空区引发的地面塌陷和地面裂缝;宁强县黎家营锰、铅锌矿区,勉县茶店磷矿区,留坝县蚂蝗沟大理岩矿区,凤县铅锌矿区,太白县双王金矿区,旬阳县南沙沟、关子沟铅锌矿区,紫阳县瓦板岩矿区,洛南县黄龙铺钼矿区、陈耳金矿区,柞水县大西沟铁矿区,潼关县、华阴市金矿区,主要表现为泥石流、矿渣水石流、滑坡等灾害。

(四)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交通干线。

铁路:宝成线凤州—阳平关段;阳安线阳平关—勉县段;襄渝线安康—七里沟段、紫阳—紫黄段、旬阳—白河段;西康线柞水—安康段;陇海线硖石—凤阁岭段;西延线蒲城—富县段;神延线延安—绥德段;神朔线店塔—府谷段;西南线临渭—商南段。以上线路处于秦巴山区和陕北黄土高原沟壑地区,若遇暴雨、连阴雨有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

公路:国道316酒奠梁—河东店段;210清涧—延川—宝塔区姚店段、长安区丰峪口—宁陕县广货街段、西乡县古城—镇巴县鱼渡镇段;108周至—佛坪段;312永寿—彬县段;307绥德—吴堡段。省道旬阳—白河段、平利—镇坪段、岚皋—镇坪段、勉县—阳平关段、商州—山阳段、山阳—柞水段、山阳—镇安段、神木—府谷段。上述公路位于秦巴山区或黄土梁峁区,修路切坡造成的不稳定边坡较多,若遇暴雨、连阴雨,局部地段可能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灾害。对于秦巴山区和黄土梁峁沟壑区正在建设的公路,施工过程中极易诱发滑坡、崩塌等地质灾害,应严格按照有关规范施工,工棚等生产、生活设施选址应避开地质灾害危险区。

(五)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预测。根据目前已掌握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稳定性、危害程度及危险性,从中选择37个作为2006年度省级防治方案点,对其发展趋势进行分析预测,并提出应急防治措施(详见附表1)。

(六)地质灾害发生的时段预测。地质灾害的发生与降水密切相关,预计2006年地质灾害发生的时间段为5—10月,其中6—9月为地质灾害高发期。2—4月、11—12月也是陕北黄土地区冻融作用引发崩塌、滑坡的高发期。 

三、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

按照《陕西省地质灾害防治规划(2005—2015年)》的安排部署,2006年全省地质灾害防治主要目标任务有:

一是全面完成市级和地质灾害严重的县级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工作,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有计划地开展。

二是完善和规范群测群防体系,严格落实省、市、县三级方案点的监测责任,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加强监测预报,提高成功预报率,避免因管理不到位造成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三是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地质灾害隐患。汛期前,省、市、县均要安排一次全面的巡回检查。省国土资源厅将在各市、县检查的基础上,于5—7月上旬分别对陕南秦巴山区、关中盆地和陕北黄土高原区进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巡回检查。

四是加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的勘查治理和应急处置。

汛期前,争取完成2005年底省财政下达的镇坪县城竹溪河街滑坡等10个治理和应急处置项目,开展旬阳县城商贸街滑坡等3处滑坡勘查和洛南县三要镇五星村荆家沟滑坡等10处应急处置项目,建立专业监测示范点1处。五是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偏远山区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力度。 

四、地质灾害预防措施

(一)落实责任,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地质灾害危害国家财产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一种严重的自然灾害。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科学发展观上来,高度重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增强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意识,抓住制约工作的难点问题,一抓到底,抓出成效。各级人民政府和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地质灾害防治的第一责任人,政府和主管部门都要有一位领导分管这项工作,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在年初或汛前听取汇报,研究部署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确保各项防灾措施和责任落到实处。水利、气象、公路、铁路、电力、建设、农业、民政等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积极协助做好防灾减灾工作。

(二)加强检查,将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落到实处。

一是全省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认真编制好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于汛期前公布实施。

二是要在汛期到来之前,对本地区开展全面的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御措施落到实处。

三是要严格执行汛期值班、险情巡查、灾情速报及应急调查等各项工作制度。

四是全省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对目前掌握的地质灾害隐患点,都要纳入群测群防网络,落实责任,加强监测,提高成功预报率。特别是对列入省、市、县三级年度方案的隐患点要进一步强化管理,落实监测责任,规范监测记录,坚决杜绝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群死群伤事故。

五是加强应急反应能力建设,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进行。全省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结合本地区实际,把应急预案的各项措施落实到基层,加强各级地质环境监测站和抢险救灾队伍建设,储备必要的抢险救灾物资,一旦发生灾情,确保抢险救灾工作及时、有序和有效地开展,防止灾情扩大。

(三)落实经费,确保地质灾害防治工作顺利进行。全省各级政府要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发展计划,安排一定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专项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日常管理,突发性地质灾害的调查处理,重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预测预报及治理工作。同时,要按照“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建立由责任单位承担治理地质灾害的新机制。

(四)加强宣传培训工作。全省各级人民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要加大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扎实细致地做好宣传、培训工作,普及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针对各级地质灾害防治管理人员和监测机构人员,要加强《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防治基础知识和岗位基本技能的培训;针对群测群防监测人员,要加强监测基本方法、临灾征兆识别和“防、抢、撤”方案等方面的培训;针对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广大干部群众,特别是偏远山区的干部群众,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意识和防灾基本知识的宣传培训。这项工作应作为山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

(五)加大执法监督管理力度,遏制人为诱发地质灾害的势头。全省各级政府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严格依法管理,规范相关行为活动。对于各类建设项目,要加强地质灾害执法监督力度,督促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勘查、设计、施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三同时”制度,杜绝人为活动诱发地质灾害情况的发生。对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工程建设项目和城镇规划和移民新村建设,要加强管理,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工作,从源头上把好地质灾害防御关。

(六)协调配合,通力合作。全省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计划、气象、水利、交通、建设、民政、扶贫办等部门的协作,加强信息交流,共同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同计划、扶贫部门的协作,利用扶贫移民搬迁经费和以工代赈资金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的搬迁安置。加强与气象部门的地质灾害气象预报预警,及时掌握水情、雨情、灾情,为制定地质灾害预防措施和抢险救灾提供依据。

省国土资源厅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传真)电话:(029)87851045。 

附件:陕西省2006年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一览表.xls

附图:陕西省2006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图(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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