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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陕西省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政办发〔2006〕22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六年三月三十日

 

陕西省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06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按照省委、省政府的安排部署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要求,我省200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紧紧抓住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体制瓶颈和深层次矛盾,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大机制转变和体制创新的力度,努力在农村、企业及行政管理等体制改革方面取得新的突破,为全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主要任务包括: 

一、积极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

(1)进一步深化以农村税费改革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综合改革。围绕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继续抓好安康市、岐山县、洛川县的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省农村税费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积极稳妥地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切实转变乡镇政府职能。创新乡镇事业站所运行机制,搞好乡镇事业单位转制整合(省编办牵头)。进一步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强村级财务管理和民主监督,选择部分县乡开展化解乡村债务的改革试点(省财政厅牵头)。切实落实国家和我省农村义务教育改革政策。建立和完善全省各级政府责任明确、财政分级投入、经费稳定增长、管理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省教育厅牵头)。

(2)继续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在自愿、依法基础上的有偿流转。积极推动农户自愿基础上的转包、转让、互换等土地流转方式,在有条件的地方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省农业厅牵头)。

(3)深化粮棉流通体制改革。全面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发展多种所有制粮食购销企业。完善粮食储备和管理体系,建立粮食市场的风险预警和应急机制,确保粮食安全(省粮改办牵头)。进一步深化棉花流通体制改革,完善棉花质量检验体系(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4)加快农村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农村信用社治理结构和运行机制,巩固和发展试点成果。继续在神木等县(市)开展直接为“三农”服务的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试点。积极培育小额信贷组织,引导农户发展资金互助组织,规范民间借贷(人行西安分行牵头)。稳步推进农业政策性保险试点(省保监局牵头)。

(5)推进县域经济和小城镇改革。选择部分经济实力较强或发展潜力较大、区域位置适中的县(市)开展在行政区划不变的前提下扩大经济管理权限试点。继续开展小城镇发展改革试点,制定出台促进重点镇又快又好发展的具体政策,选择10个区位优势明显、产业基础较好的小城镇给予重点支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6)继续推进农村其他改革。稳步推进水利工程管理体制改革,上半年完成15个省级水管单位改革试点,下半年全面推开。积极推进水权改革,抓好石头河水权制度建设试点(省水利厅牵头)。深化供销社体制改革,重点推进县级供销社综合改革和社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省供销社牵头)。稳步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完善农技推广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省农业厅牵头)。继续完善林业分类经营管理体制改革,加快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建立健全林业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省林业厅牵头)。 

二、全面深化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改革

(7)加快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的战略性调整。大力推动国有资本向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集中。在能源化工、装备制造、有色金属、军工电子、医药、旅游等支柱产业和关键行业,做强做大一批有市场竞争力的大公司、大集团。加大国有企业联合重组步伐。继续做好省属企业属地化管理的后续工作(省国资委牵头)。

(8)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监管方式。继续探索完善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和国有产权转让的程序办法。加快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强化投资回报。切实完善对国有资产授权经营主体的监管,探索不单独设立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的市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的有效形式(省国资委牵头)。

(9)继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切实加快国有独资企业股份制改造,对未改制或改制不到位的企业,通过积极引进国内外战略投资者,吸引多种经济成分参股。重点抓好延长石油、秦川发展、煤业、旅游等集团与战略投资者的股份制合作项目,年内取得突破性进展。抓好已破产和债转股等企业的主辅分离工作,有效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积极稳妥地实施好困难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工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探索建立外部董事、职业经理人等制度,深化企业内部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和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省国资委牵头)。

(10)大力推进垄断行业和公用事业改革。深化电力管理体制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制订出台全省盐业体制改革方案(省盐务管理局牵头)。调整理顺公路建设、运营、养护和收费管理体制(省交通厅牵头)。研究制订我省市政公用事业市场化改革的意见,选择1—2个城市开展城镇供水、供气、供热体制等改革试点(省建设厅牵头)。 

三、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

(11)优化政策环境。继续出台促进非公有制经济的相关实施办法及配套政策,消除制约其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在投资核准、融资服务和经济技术合作等方面,对非公有制企业与其他所有制企业一视同仁,实行同等待遇(省工商局牵头)。

(12)加强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全省中小企业技术支持、法律服务、认证认可、管理咨询、人才培训、信用担保等社会服务体系。支持非公企业规范改制上市,利用资本市场融资发展(省工交办牵头)。

(13)改善政府监管。依据行政许可与减少审批的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改进政府对非公有制企业的服务和监管,引导非公有制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省工商局牵头)。 

四、加快推进财政、投资、价格体制改革

(14)深化财政体制改革。选择部分省级部门积极推进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改革试点。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改革。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向农业和农村支出比重。探索财政支农资金在县域范围内的集中整合改革。加大对困难县乡转移支付力度,巩固完善“乡财县管乡用”的财政体制改革(省财政厅牵头)。

(15)继续推进投资体制改革。完善深化投资体制改革的配套办法。积极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公示制、重大投资项目后评估制和投资决策责任追究制,建立健全投资监管体系。加快建立促进城镇公用设施、公益事业投资多元化的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6)加快推进价格改革。完善涉农价格政策,研究建立粮食价格综合补贴制度。深化电价改革,建立合理的输配电价形成机制。深化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形成有利于能源开发和节约利用的价格机制。建立节水型的水价形成机制。推进公交、出租、公路、铁路、民航及旅游等经营性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规范药品价格监管的范围、权限和形式(省物价局牵头)。 

五、加强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17)积极发展资本市场。大力支持各类所有制企业多途径上市融资。分类推进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年内全面完成。规范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行为,着力解决大股东占用资金和违规担保等问题(省国资委、省证监局牵头)。扩大企业债券发行规模,研究建立创业风险投资机制,推动创业投资企业发展。继续推动产业投资基金试点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18)进一步推进土地市场建设。建立健全土地有形交易市场,不断扩大经营性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范围。进一步规范土地的收购储备和资金管理。积极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试点工作。大力推进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和挂牌出让(省国土资源厅牵头)。

(19)推动完善劳动力市场。建立一体化运行的城乡劳动力市场,加快消除阻碍劳动力合理流动的不合理制度,继续清理对农民进城务工的限制政策和乱收费,进一步完善劳动力保护法规和争议协调机制(省劳动保障厅牵头)。

(20)积极推进重点领域政府主导型行业协会改革。按照自发组建、自主办会、自律运行的原则,研究出台我省行业协会改革的实施意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行业协会开展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1)深化流通体制改革。以电子信息、自动化和现代营销为基础,积极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等新型流通方式。鼓励商贸企业通过新建、兼并、联合、加盟等方式在农村发展现代流通业。加快内外贸一体化进程,建立健全外贸促进、监控、预警和反应机制。积极支持和引导优势企业与跨国公司合资、合作(省商务厅牵头)。大力推动物流资源整合,加快区域性物流中心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六、继续推进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体制改革

(22)推进就业与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加强公共就业服务,建立促进就业再就业的长效机制。规范企业用工及分配制度,健全内外部监督机制,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正常支付(省劳动保障厅牵头)。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试行绩效挂钩和项目工资分配办法。按照国家统一部署,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省人事厅牵头)。进一步规范职务消费,推进政府机关后勤管理体制改革(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选取几个试点单位开展公务用车制度改革(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全省住房分配货币化改革,继续搞好企业住房货币补贴改革试点(省建设厅牵头)。

(23)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灵活就业人员为重点,扩大养老、失业、医疗等社会保险覆盖面。研究提出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方案(省劳动保障厅牵头)。扩大开展以家庭保障为主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在有条件的地方加快建立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努力建立以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为主体、专项救助为辅助、社会互助为补充的城乡一体化新型社会救助体系(省民政厅牵头)。 

七、扎实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

(24)继续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省属开发类转制科研机构产权制度改革,启动省属公益类科研机构分类改革。建立健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增强科研院所自主创新能力,加速科研成果产业化(省科技厅牵头)。

(25)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加快构建义务教育投入保障机制。以市场需求和就业为导向,调整职业教育结构和布局。积极推进高等学校自主办学改革试点。优化教育资源配置,促进公、民办学校共同协调发展(省教育厅牵头)。全面组织完成2006年中小学教材出版发行招投标改革试点(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6)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积极推进经营性文化事业和产业单位改制整合,培育一批有较强竞争力的文化企业集团。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鼓励、引导和规范民营文化企业的发展。建立健全国有文化资产监督管理体制。(省文化厅牵头)。全力推进出版业改革,加快组建陕西出版集团公司(省新闻出版局牵头)。

(27)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积极探索公立医疗机构分类管理的有效模式,各设区市选择1—2所公立医院开展试点。加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发展,西安、宝鸡、咸阳、铜川市率先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大力推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省合作医疗试点县增加到43个(省卫生厅牵头)。完善和改进药品集中招标采购,降低药品虚高价格(省药监局牵头)。

(28)继续深化旅游体制改革。整合旅游资源,优化旅游环境,重点解决旅游景区多头管理问题。制订出台吸纳社会资本做大旅游产业的政策。加快推进国有旅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和股份制改造(省旅文办牵头)。 

八、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29)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研究建立行政许可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新设定行政许可项目的审查论证机制以及审批和许可事项的监督管理机制(省监察厅牵头)。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切实把政府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上来(省编办牵头)。

(30)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进一步完善政府机构设置,理顺部门职能分工,着力解决职责交叉问题(省编办牵头)。积极推动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减少财政供养人员(省人事厅牵头)。

(31)深化人事制度改革。贯彻落实《公务员法》,研究出台适合省情的公务员管理办法。在事业单位全面推进以聘用制和岗位管理为主要内容的人事制度改革(省人事厅牵头)。

(32)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全面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完善对重大经济社会问题的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决策程序。健全社会公示、社会听证、专家咨询等制度,逐步建立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省政府法制办牵头)。

各设区市、各部门要依据上述意见,研究提出本市、本部门的具体改革任务和办法。采取切实有效措施,进一步加强对改革工作的领导。全省各级发展改革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采取多种形式,紧密跟踪各项改革进展情况,督促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检查评估改革效果,建立改革进展情况季报、年报制和改革目标任务考核制度,确保改革任务的落实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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