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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200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政府法制办200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政府法制办《200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三月十一日
                        2005年政府法制工作要点
                              省政府法制办
  
  2005年我省政府法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以下简称《纲要》)为中心,以努力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以深化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为重点,坚持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按照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的要求,努力提高政府管理能力和水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一、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把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一)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要在本级政府和本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制定《纲要》的学习、宣传和培训计划,并牵头组织好本地方、本部门对《纲要》的学习。要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能力;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人员学法制度,提高行政执法人员正确适用法律的能力和依法办事的水平。通过《纲要》的学习,大力提高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的意识,增强建设法治政府的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要组织力量,研究制定贯彻落实《纲要》的具体办法和配套措施,落实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和要求。要正确把握现代法治政府的基本内涵、基本原则和基本要求,加快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要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推进依法决策、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使各级政府更好地承担起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职能。
  (三)要以贯彻落实《纲要》为契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政府和政府部门要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规范行政执法主体及其职权,依法核准、界定各级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完善执法程序、规范执法行为,全面推进行政执法公开、听证、听取意见等制度,建立健全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依法规范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一步推动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评议考核制,实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和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努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二、适应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政府职能和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不断更新立法观念,提高立法质量
  (一)要围绕省委、省政府的中心工作,以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和规范政府行为为重点,安排好2005年政府立法和制定规范性文件计划,做到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相统一,立法进程与改革进程相适应。
  (二)立法工作要按照“五个统筹”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规范市场秩序,维护法制统一,防止和纠正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利益倾向。要注意处理宏观和微观的关系、数量和质量的关系,加强立法调研,增强前瞻性和可操作性。逐步开展立法评价工作。
  (三)实行民主立法,做到立法程序合法,立法过程公开。探索改进立法的公众参与机制,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法规、规章草案,通过报刊、互联网、听证等方式征求意见。全年组织三至四次立法听证活动。试行向社会公开征选立法项目。
  (四)加强与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联系,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探索建立有关立法项目特别是经济立法项目的成本效益分析制度。
  三、做好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的后续工作,加大行政执法监督工作力度
  (一)认真抓好实施行政许可法配套制度的制定和完善工作。年内争取陕西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陕西省实施行政许可监督规定、陕西省实施行政许可程序规定出台;推动行政许可机制创新,完善“一厅式”、“一站式”、“一个窗口”审批形式的制度与程序建设,使之法制化;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组织开展行政许可法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二)总结、推广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执法试点工作经验,有选择地在设区市扩大综合执法试点。改革和完善执法人员资格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证件管理;争取出台《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制定试点工作方案,落实试点单位。
  (三)按照《陕西省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备案规定》的要求,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机制,确保政府和部门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适当性和有效性。在全省范围内组织规范性文件备案检查活动,促进规范性文件备案工作的落实。
  (四)筹建政府法律顾问组织,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四、促进行政复议应诉工作取得新进展
  (一)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行政复议案件,探索建立解决行政争议的简易程序,提高办案效率,并在办案中试行质证。
  (二)加强对省政府各部门和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工作的督促、指导,纠正依法应当受理而不受理、不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等违反行政复议法的做法,情节严重的应当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严格执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统计报告制度,建立统计工作责任制。加强行政复议文书立卷、归档和文书评查工作制度,年内开展一次全省行政复议案件评查活动。
  (四)继续促进市、县政府行政复议应诉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工作,推行行政复议工作人员资格制度。
  五、加强调研和法制理论研究,抓好法制培训工作
  (一)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都要制定调研计划,围绕今年各项重点工作,确立调研项目,认真开展调研工作。
  (二)重点围绕《纲要》开展培训工作,各级政府和省政府各部门法制机构都要制订具体计划,分层组织落实。
  (三)组织开展政府规章译审工作。
  (四)组建陕西省行政法制研究会。召开全省法制理论专题研讨会。(五)充分利用省政府法制公众信息网和《陕西政府法制》,及时传递信息,指导政府法制工作,为广大群众提供高效、优质、便捷的服务。
  六、加强政府法制队伍建设
  (一)各级政府法制机构在依法行政的进程中承担着重要职责,发挥着重要作用,需要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过硬的专业队伍。各级政府法制机构都要积极参加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树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政治理论及党的方针政策,学习法学理论及法律知识,学习相关行政管理知识,熟悉行政、经济、司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和运转情况,不断提高政府法制工作人员的思想和业务素质,以适应日益繁重的政府法制工作的需要。
  (二)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我国行政法律制度的不断完善和依法行政工作的全面铺开,对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各级政府都应该进一步重视和加强政府法制机构建设,解决编制、人员配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同时,各级政府法制机构要抓好制度建设,提高管理工作水平。要建立健全各种行之有效的工作制度,规范政府法制机构和工作人员的行为。逐步理顺政府法制系统之间的关系,通过制度化、规范化,提升政府法制工作的效能。政府法制工作人员要以奋斗不息、积极进取、迎难而上的精神,开拓创新,以主动积极的服务和卓有成效的工作,为建设法治政府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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