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艾滋病防治工作的意见》(陕政发〔2004〕23号)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省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普及艾滋病预防知识,增强群众自我防护能力,遏制艾滋病在我省的传播,省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征求省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制定了“陕西省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05年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予转发。
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参照该计划任务,结合当地实际,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切实做好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请省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严格按照宣传教育活动内容,落实责任,加强协作,确保按期完成2005年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一月十三日
附:陕西省预防控制艾滋病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2005年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工作计划(表格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