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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广电局等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广电局、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实施。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四年十一月二十九日
                       关于巩固和推进我省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
                             省广电局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1998年,我国开始实施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以下简称“村村通”),至2003年,我省共完成了8180个行政村的“村村通”建设任务,基本实现了行政村通广播电视。使全省广播电视人口覆盖率从855%提高到932%,对促进边远贫困农村的物质、文化建设发挥了巨大作用。目前,我省大部分行政村“村村通”工程运行良好,但由于各种原因,一些乡村特别是贫困山村,设备所需的维修更新费用乃至日常维护费用都不能落实,以致无法实现“村村通”长期通,甚至出现返盲现象。
  党中央、国务院十分重视农村广播电视覆盖建设,要求各级政府采取有效措施,巩固“村村通”成果,推进“村村通”工作,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广电总局等部门关于巩固和推进村村通广播电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4〕60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对进一步搞好我省“村村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国办发60号文件充分肯定了“村村通”工程在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普及科学文化知识,提高农民素质,推进扶贫工作,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村村通”工程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任务,是农村实现小康社会的标志。全省各市、县、区、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高度,充分认识实施“村村通”和确保长期通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协调配合,落实职责任务。“村村通”的管理和服务是县市广电部门的重要职能,省广电局具体负责“村村通”的实施,要设立专门的工作部门,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责任人。省发改委要将“村村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各级财政部门要解决好“村村通”建设配套费用和贫困乡“村村通”维护、维修费用。各市县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切实落实“村村通”建设和长期通的各项措施。
  二、加大支持力度、保障“村村通”长期通
  省政府有关部门和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因地制宜,研究制定具体办法,切实解决当地“村村通”工程正常运行和维修经费,严禁不合理收费,防止加重农民负担。根据国务院文件精神,“村村通”工程日常运行和维修费原则上由各级人民政府分级负担。
  省广电局要做好调查研究,摸清“返盲”情况,查明返盲原因,结合各地实际,完善农村广播电视建设和运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并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村村通”运行维护费用。省、市广电局应确定专人负责做好“村村通”管理和设备维修服务工作,并经常性地深入农村,搞好巡回维修服务,确保“村村通”长期通,优质通,巩固成果,推动发展。
  三、抓住机遇,加快自然村“村村通”工程
  国家已于2004年7月下旬启动了自然村“村村通”工程,2004年和2005年,重点解决5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通广播电视问题。国家发改委、广电总局将对西部地区“村村通”工程给予资金支持,这是彻底解决我省农村广播电视覆盖问题的良好机遇。
  我省目前尚有15530个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听不到广播、看不到电视,广大农村群众反映迫切。省广电局和各市、县、区要认真调查研究,在稳步推进20户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制订出科学合理的自然村“村村通”建设规划。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广电局要继续积极争取国家的资金支持,并加强资金的落实、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积极作好“村村通”有关配套工作,千方百计落实“村村通”运行维护费用。各方共同努力,早日完成我省自然村“村村通”建设任务,促进我省农村社会经济的全面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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