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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四届陕西省艺术节组委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第四届陕西省艺术节组委会的通知

陕政办函〔2005〕132号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由陕西省文化厅、陕西日报社、陕西省建材工业总公司联合主办,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书画艺术研究院共同协办的第四届陕西省艺术节将于2005年9月12日—26日在西安举行。为确保本届艺术节顺利举办,经省政府同意,成立第四届陕西省艺术节组委会,现将组委会组成人员通知如下: 总顾问:马中平 省委常委、省委宣传部部长 主 任:潘连生 副省长 副主任:郑德义 省政府副秘书长
     白阿莹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
     秦天行 省文化厅厅长
     张道宏 西安市副市长
     杜耀峰 陕西日报社总编辑
     郭汉文 陕西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
     蒋惠莉 省文化厅副厅长
     孙豹隐 省文化厅副厅长 执行主任:秦天行 省文化厅厅长
      杜耀峰 陕西日报社总编辑
      郭汉文 陕西省建材工业总公司总经理 执行副主任:孙豹隐 省文化厅副厅长
        丁云祥 省财政厅总会计师
        王 锐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杨 剑 陕西日报社副总编
        兰建文 陕西省建材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王振海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
        黄四领 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党委书记
        刘宽忍 省文化厅副厅长
        乐可锡 省文化厅副厅长
        李延军 省文化厅纪检组组长
        严 彬 西安市文化局局长
        王广群 省电视台台长
        徐来见 省广播电台台长
        陈 浩 西安日报社社长
        张富汉 华商报社总编辑
        盎 然 陕西书画艺术研究院院长
  组委会办公室设在省文化厅。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五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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