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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地鼠兔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林地鼠兔害防治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年来,在省委、省政府领导下,全省上下认真组织实施退耕还林、天然林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等林业重点工程,森林资源得到有效保护,林草植被不断增加,但与此同时,局部地区因野生动物栖息环境的变化,害鼠和野兔种群数量急剧扩大、种群密度急剧上升,严重危害林地、林木。为了有效扼制林地鼠兔危害,巩固造林成果,现就加强林地鼠兔害防治工作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切实增强搞好林地兔鼠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我省林地特别是新造林地的鼠兔危害的发生范围、发生面积及危害程度近年来呈现逐年扩大和加重的趋势。据省林业厅近期调查,全省新造林地野兔危害面积达227.4万亩,平均被害株率11%。特别是在野兔经常出没区域,幼树被害株率高达30%—60%,被害死亡率4.3%。全省林地鼠害危害面积113万亩,平均被害株率10.7%,幼树被害死亡率3.1%。林地鼠兔害已经严重影响我省造林绿化成效的提高,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林地鼠兔害防治工作作为巩固生态环境建设成果、确保各项林业重点工程顺利实施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增强搞好林地鼠兔害防治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林业发展的决定》为指导,抓住冬春季防治的关键时期,突出重点,精心组织,落实措施,确保林地鼠兔害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采取综合措施,提高防治效果
  我省害鼠和害兔主要是蒙古草兔(俗称“野兔”)和鼢鼠(俗称“瞎老鼠”),其繁殖高峰期为每年的5—7月,对未成林造林地的危害高峰期为每年的11月到翌年的4月,主要啃食幼树根系、树皮和嫩枝,导致新造林的缺苗断垄,甚至成片死亡。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营林措施为基础,采取生物、生态、化学及幼树保护等综合措施,抓住繁殖和危害高峰期这两个关键时期,最大限度降低鼠兔密度,提高防治效果。要积极落实鼠兔害防治的各项营林措施,采取深翻穴状整地,立足发展乡土树种,大力营造混交林,合理配置树种结构,保护鼠兔天敌。鼠兔害严重的造林地块,造林前要先灭鼠兔后栽树,科学采用生物和化学药剂、灭鼠雷(弹)及人工捕杀等措施,有效降低鼠兔密度和危害。要在及时总结和推广先进适用防治方法的基础上,组织有关科研、教学和生产单位,加强林地鼠兔害防治技术的科研攻关,研究解决难点和关键技术,不断提高鼠兔害防治工作的成效。
  三、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
  鼠兔食性杂,转移速度快、活动范围大、危害期长。各地要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鼠兔害的危害性和加强防治工作的必要性,广泛发动群众,开展群防群治,连片防治,规模治理。重点退耕区,要建立和完善幼林管护责任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明确鼠兔害防治任务。其他造林地块要按照“谁经营,谁受益、谁防治”的原则,落实防治责任。在鼠兔害发生区,在积极探索和总结推广专人承包或组织专业队伍进行鼠兔害防治的同时,加强对广大林农进行实用防治技术和安全用药知识培训,提高群众的防治水平。要严格执行药毒品管理规定,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剧毒杀鼠药剂,切实按照规程保管、配置和投放毒饵,确保人畜安全。各级林业部门要调查掌握鼠兔防治区域的野生动物种群情况,加强技术指导,避免防治鼠兔害的同时对其他野生动物造成危害。
  四、加强领导,落实防治责任
  各级政府要重视未成林造林地鼠兔害防治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治任务,落实防治经费,落实防治责任,及时协调和组织有关部门搞好防治工作。林业部门要按照国家林业局《森林鼠兔害防治技术方案》的要求,结合本地鼠兔的种类、种群密度、幼林地的立地条件和幼林生长状况、危害程度等情况,制定具体的防治技术规范,并落实到造林和营林的各个环节。农业、畜牧部门要积极做好草地、农田鼠兔害防治工作,科技部门要组织科技人员有针对性地加强科研攻关、开展试验示范,农资部门要做好有关药品的组织供应和管理工作。各有关部门都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林地鼠兔害防治的有关工作,为加快我省生态环境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作出积极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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