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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伟副省长要求扎扎实实搞好今冬明春的救灾工作

张伟副省长要求扎扎实实搞好今冬明春的救灾工作

时间: 2008-06-26 00:00

   一、切实安排好受灾群众的吃穿住问题,确保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
  各级民政部门要进一步摸清受灾群众的底数,把工作做细做实,特别要关注边远贫困地区的受灾群众,准确掌握他们缺粮、缺衣少被和安全过冬等问题,区别轻重缓急,分类造册登记,严格确定救济对象,制定科学合理的救济方案。 继续严格执行“实物救灾,救济到户”制度,逐村逐户,排查摸底,分门别类,造册登记,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对受灾群众的缺粮情况,省要掌握到县,市要掌握到乡(镇),县要掌握到村,乡(镇)要掌握到户,保证不丢一户、不漏一人。不能出现受灾群众因生活无着而流浪乞讨的问题。  坚持把当前恢复重建和长远防灾减灾结合起来,按照“三高三避”(即:高出洪水线、高地势、高根基;避开水道、避开泥石流、避开地裂缝等危险地段)的原则,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坚持把救灾工作与发展经济、改善人居环境结合起来,便于紧急情况下迅速撤离避险,便于群众日常生活,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按照“政府补一点,群众拿一点,银行贷一点,亲邻帮一点”的原则筹集建房资金。政府补助资金从特大自然灾害救灾经费、扶贫异地搬迁和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经费中解决,在不违反各种专项资金使用原则的前提下,捆绑使用,发挥资金的最大效益。
  对今冬无法开展建房工作或不能搬进新居的受灾群众,要采取多种措施,确保他们安全过冬。对仍居住在救灾帐篷或临时庵棚中的受灾群众,可按照尊重群众意愿、方便群众生活、就近安置的原则,鼓励其就近在自家门前搭建临时住房,这样不仅可利用倒塌房屋的木料和砖瓦就地取材,而且以后还可作为辅助用房使用,投资少、见效快、不浪费。各级政府要加强组织协调,并给予适当的资金补助,帮助受灾群众加快建设临时住房,确保他们安全过冬。对相对集中安置 的部分受灾群众,要搞好防火、防盗、防煤气中毒工作,确保受灾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
  二、严格管理,严明纪律,最大限度地发挥救灾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效益各地要严格按照“专款专用,保证重点”的原则,迅速下拨上级安排的各种救灾资金和物资,不得截留挪用。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县、乡三级救灾资金专户制度,真正做到专户管理,封闭运行,规范使用。社会募捐资金和地方财政配套的救灾资金要进入专户,专项使用。各级分管救灾工作的领导和所有工作人员,都要严格遵守和执行工作纪律,坚持做到“五不准”: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平均分配、不准层层克扣、不准挪作它用、不准贪污失盗。特别是直接参与救灾资金、粮食和物资分配的基层干部,在救济对象的评定和救济款物的发放过程中,一定要提高工作透明度,坚持做到公开、公正、公平,自觉接受舆论和社会的监督,做到清白无私、一身正气。各级纪检、监察、民政、财政、粮食等部门要加强经常性的监督检查,警钟长鸣。一旦发现问题,立即严加查处,决不姑息养奸。
  三、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形成救灾工作的整体合力救灾工作涉及方方面面,各级有关部 门既有明确分工,又有必然联系。因此,在落实各自职责的同时,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共同为受灾群众搞好服务。民政部门要把救灾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严格执行政策,明确工作重点,核准救济对象,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财政部门要加强救灾资金的调度和管理,及时拨付,严格使用,确保救灾工作需要。粮食部门要搞好救灾粮的调运和供应工作,保证粮源,保证质量,降低价格,方便群众。扶贫部门要结合救灾工作,认真组织实施好扶贫移民搬迁工作,帮助受灾群众搞好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建设部门要指导受灾群众做好危窑危房的安全鉴定,搞好恢复重建的规划设计,加强质量监督检查,避免财力、人力的无为浪费。国土资源部门要积极帮助受灾群众办好宅基地的审批使用手续,并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优惠,优先解决。其他各有关部门也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为基层、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急灾区群众之所急,帮灾区群众之所需,确保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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