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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汛值班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防汛值班工作的紧急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日,省政府总值班室对全省11个市(区)和省级有关部门的夜间防汛值班情况进行了抽查,并汇总了各市对所属县(区)防汛值班的抽查结果。从抽查情况来看,市县好于厅局,业务部门强于非业务部门,绝大多数市、县、区和部分省级部门的防汛值班情况较好,值班电话有人值守,值班人员、带班领导和主要领导在岗,但也有少数部门对防汛值班工作不重视,带班领导不在岗,主要领导联系不上,甚至个别部门的值班人员不知道汛期有防汛值班的要求。为了进一步加强汛期值班工作,确保防汛信息畅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防汛值班工作。防汛值班是防汛工作的重要环节。搞好防汛值班,对迅速传递和处置雨水情、汛情、险情信息,有效组织和指挥防汛抢险工作至关重要。目前,全省已进入主汛期,气象部门预报今年主汛期我省降雨偏多,水文部门预报主要江河洪峰流量偏大发生,防汛形势依然严峻。对此,各地和各有关部门要切实重视汛期值班工作,要把防汛值班作为整个值班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作为落实以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防汛工作责任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抓好。
  二、明确工作职责,落实值班责任。各级政府和各部门防汛责任人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切实落实好辖区和部门的防汛值班责任。防汛期间,主要领导和防汛责任人不得擅自外出,并保持昼夜联络畅通;一旦接到重要天气预报和发生较大降雨过程,要快速上岗到位,及时掌握和处置汛情,果断组织抗洪抢险。各级、各部门防汛机构在汛期要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迅速传递和处理水情、汛情、险情等重要信息和领导批办事项,及时督办和收集反馈进展情况,特别要重视节假日和夜间的值班,不得空岗、脱岗。
  三、加强防汛值班检查,严肃值班工作纪律。省政府总值班室和省防汛办将继续对各市和省级有关部门的防汛值班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各市、县、区政府也要对辖区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单位的值班情况进行随机检查。要及时通报各地、各部门的值班情况,对不履行职责,擅自离岗的,要通报批评;对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按照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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