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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铁通陕西分公司在省内进行通信网络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铁通陕西分公司在省内进行通信网络建设有关问题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中国铁通通信网是国家公用通信网的重要组成成员之一。铁通陕西分公司响应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信息化建设,大力发展通信产业的号召,计划投资10亿元人民币,于2004—2006年在我省境内进一步建设和完善其通信网络,提高通讯能力和水平。这项工程完成后,将对我省综合通信能力和信息化水平的提高以及经济建设和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起到重要作用。为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铁通陕西通信网络建设路由 (一)省内干线光缆
  2004年建成关中SDH25G环网(西安—咸阳—三原—阎良—富平—铜川—白水—蒲城—合阳—大荔—潼关—华县—渭南—西安);侯西光缆(西安—韩城段);郑西光缆(西安—潼关段);合阳—大荔—潼关光缆;铜川—白水—蒲城光缆。
  2005年建成西安—宝鸡光缆;城固—白河光缆。2006年建成陕北SDH25G环网;西安—延安—榆林光缆。
  (二)省内10地市本地网
  1.西安本地网:西安市区—长安—户县—周至—杨凌—咸阳—西安市区;西安市区—长安—蓝田—临潼—阎良—高陵—西安市区。
  2.咸阳本地网:咸阳市区—永寿—彬县—旬邑—淳化—咸阳市区;彬县—长武;咸阳市区—三原—泾阳—礼泉—乾县—武功—兴平—咸阳市区。
  3.渭南本地网:渭南市区—富平—蒲城—白水—澄城—合阳—渭南市区;合阳—韩城;渭南市区—华县—华阴—潼关—大荔—渭南市区。
  4.宝鸡本地网:宝鸡市区—太白—凤县—宝鸡市区;宝鸡市区—陈仓—眉县—扶风—岐山—麟游—凤翔—千阳—宝鸡市区;千阳—陇县。
  5.汉中本地网:汉中市区—大河坎—南郑;汉中市区—留坝;汉中—宁强;略阳—宁强—勉县—汉中市区—城固—洋县—佛坪;城固—西乡—镇巴。
  6.安康本地网:安康市区—紫阳—岚皋—平利—安康市区;白河—旬阳—安康—汉阴—石泉—宁陕。
  7.延安本地网:延安市区—甘泉—富县—洛川—黄陵—宜君。
  8.榆林本地网:榆林市区——神木—大柳塔;定边—靖边—横山—榆阳—神木—府谷。
  9.铜川本地网:铜川市区—耀州;铜川市区—宜君。
  10.商洛本地网:商洛市区—丹凤—商南—商洛市区;丹凤—山阳—镇安—柞水—商洛市区;商洛市区—商南。
  (三)省内10地市城域网城域网光缆建设主要以10个地市的各市区传输节点为中心,向周边地区辐射,向广大企业、厂矿、院校、市场、写字楼、居民区以及个人用户延伸。
  二、沿线各市、县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铁通陕西分公司在本辖区内的工程建设,对期间发生的相关问题要及早协调,尽快解决。凡已由政府向中国电信、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网通各公司提供的各项优惠政策,也适用于中国铁通公司。省通信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工程建设中的有关协调工作。
  三、在工程建设期间,因铁通公司施工造成的各种损失,按如下标准进行补偿:
  (一)临时用地光缆直埋地段临时用地按《陕西省土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由铁通公司报市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负责对临时用地埋缆后照原样复垦,并对造成地力下降的给予适当补偿。
  (二)挖掘占用路面通信光缆工程经过市区、县城及乡镇埋设光缆和管道时,确需开挖路面的,要按城市建设部门批准的规划路由施工。补偿标准执行《陕西省建设厅、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印发陕西省城市道路占用挖掘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陕建城发〔1995〕59号)有关规定。
  (三)农作物、果树、林木、青苗通信光缆工程经过农作物种植地时,采取“先登记、后补偿”的办法,青苗赔补费按每亩最高400元,无农作物地面不赔补,菜地按夏、秋粮赔补标准增加50%;必须砍伐的树木中,成年挂果树按平均每棵60—90元补偿,初挂果树按每棵50—80元补偿,其他成材树木和未挂果树木按平均每棵15—25元补偿,未成材杂树按平均每棵1—3元补偿,苗圃按青苗赔补最高标准的150%补偿;通信光缆工程开工后抢种的农作物不予补偿。赔补费用由建设单位与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核实后,拨付给农户。为确保工期,当地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在施工前要做好赔补登记工作,待光缆铺设工作完成后,及时支付赔补费用。
  (四)穿越建筑物通信光缆工程穿越交通、通信、电力、公用设施等构筑物时,要尽可能做到互不干扰。光缆必须沿公路路肩、边沟敷设的地段,公路部门免收破路费、占用费,损坏的路肩、边沟及路面由施工单位负责恢复原状。在公路、铁路桥梁上附挂钢管及塑料管敷设光缆时,在不损坏原设施的前提下,主管部门应予同意实施并免收补偿费和使用费,光缆穿河堤时,由施工单位按原样修复,保证质量,必要时采取加固措施,河堤管理部门给予监督指导,提供方便,免收补偿费。
  光缆穿越建筑物执行以下标准,按新旧程度,砖混结构每平方米补偿400元,砖木结构每平方米补偿250—300元,土坯房每平方米补偿150—200元,非住房每平方米补偿50元,砖围墙每延米补偿20—30元。违章建筑无条件拆除,抢建的房屋设施不予补偿。
  (五)通信光缆工程建设中损坏的水渠、农耕路、防洪渠等设施,由建设单位负责予以修复,不予补偿,产权单位在修复施工时给予配合。工程建设中需拆迁的建筑物,执行当地拆迁补偿标准。
  四、对采用军民合建形式的,有关市、县、区、乡镇人民政府要妥善安排好施工部队的后勤保障工作,解决好水、电、粮油供应等方面的问题。施工部队团及团以上机关和工程施工单位,由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提供临时联络电话。
  五、各地公安部门应积极配合中国铁通陕西分公司做好通信光缆工程建设施工期间及建成后的安全保卫工作。对聚众闹事、干扰施工、盗窃、破坏施工设备设施、辱骂殴打工程管理及施工人员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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