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潘连生副省长要求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

潘连生副省长要求全面完成环境保护年度目标任务

时间: 2008-06-26 00:00

  一、在进一步提高认识的基础上,落实领导责任。环保是关系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实施的基本国策,是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改善人民群众生活质量的重要内容,又是一个民族和地区文明程度的重要标志。各级政府及各部门的领导务必要承担起环保的责任,特别是一把手负总责务必要落实,分管领导的责任、职能部门的责任也都要落实。总体讲,首先要落实环境与经济社会发展综合决策和协调机制,对经济社会发展项目、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务必进行环境影响评估,避免决策失误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其次,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务必要严格履行环境保护依法行政的职责,对各类破坏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必须依法追究责任。
  二、积极实施项目带动战略,逐步增加环保投入。环保基础设施跟不上,投入不足是制约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为了解决这一问题,便于争取国家投入,去年我们编制了渭河综合治理等5个区城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列出了一系列环保工程项目。现在,这些规划和项目受到了国务院和国家有关部门的重视,有的已被同意纳入国家南水北调、黄河中上游防治等规划。各相关单位要抓住这一有利时机,抓好项目落实。一是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并将其作为政府投入的重点纳入财政预算,以促进重点生态功能区、示范区、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二是要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和“保本微利”标准,全面开征城镇污水处理费、生活垃圾处理费和危险废物处置费,已开征的地方要逐步提高收费标准。按照国家统一安排,各市要抓紧排污费征收新条例实施的准备工作,全面落实排污缴费、超标处罚的收费原则,为污染防治筹集资金,用经济手段推进排污单位的治理。三是要认真落实国家四部委文件精神,实施城市公用设施管理和经营权分离,探索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市场化的运作方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企业、社会和外资参与环保设施建设和污染防治设施运营,用市场手段解决当前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运营中存在的投入不足问题。
  三、针对突出问题,落实防治措施。首先要抓重点。生态环境保护任务很重,问题涉及面很广,不可能在短时期内解决所有问题。但只要我们找准影响当地经济发展、社会稳定的主要环境问题,找准改善生态环境的切入点,集中财力、物力予以重点解决,就会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为此,关中各城市要抓住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这个龙头,在今年乃至整个“十五”期间,对“创模”指标一项一项抓落实。陕北是能源重化工基地,煤、油、气、盐等资源的大规模开采开发和一批重化工项目的建设,对本已十分脆弱的生态环境会造成巨大压力,给局部带来生态破坏是难以避免的。这在发达国家和我国都有前辙可鉴。因此,陕北各市县千万不能再走“先破坏后恢复”、“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不能采取竭泽而渔的开发建设模式。要全面贯彻《环境影响评价法》,规范政府决策行为,积极引导企业发展环境友好型产业,走循环经济的路子。陕南是我省生态功能比较好的地区,也是国家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的重要水源地。要抓住机遇,充分利用国家政策,加快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进度。
  其次要落实环境执法。主要有四个环节,一是对环境违法行为要及时查处,二是行政执法关口要前移,三是执法队伍建设要加强,四是加强法制宣传教育。要积极开展对开发区建设总体规划、经济社会发展计划等区域建设和重大决策的环境影响评价,避免和减少决策性污染。认真落实“严格禁止污染企业进入各类开发区”的决定,对关中地区重污染建设项目实行上收一级审批,防止局部环境污染影响区域环境质量。所有建设项目都要坚持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坚持“以老带新”和“总量控制”,坚持“谁审批谁负责”。凡因审查把关不严,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要追究审批负责人的行政责任;触犯法律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第三要加强环境保护能力建设。环境保护能力是实施生态环境监督管理的支撑体系,也是我省环境保护事业的薄弱环节。各市政府要按照统筹协调、资源共享、提高效率的原则,加快环境监测、监察、信息和宣教能力建设步伐,提高环境保障能力。★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