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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陕政办发[2003]8号 2003年3月10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充分发挥供销社在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中的优势和作用,推进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加快建设西部经济强省,根据—省政府领导同志的意见,现将省供销合作总社《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研究执行。
     关于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意见
                  省供销合作总社
  近年来,我省各级供销社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以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围绕农村经济结构调整,积极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为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和农村经济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为了进一步发挥各级供销社的优势,加快我省农业产业化进程,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现就进一步加强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党的十六大报告指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现代农业,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迫切需要,是新时期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必然要求,是促进农业和农村经济持续、稳定、快速发展的重要途径。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有利于促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有利于解决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矛盾,有利于增、强农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有利于提高农业的综合效益,增加农民收入。
  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客观上需要以合作经济组织作为载体,上联龙头企业,下带千家万户。供销合作社是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重要组成部分,有遍布农村、贯通城乡的组织系统和经营服务网络,有一支长期生活和工作在农村、熟悉“三农”情况、与农民有着深厚感情的职工队伍,具有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组织、设施和人力基础。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既是供销社义不容辞的责任,也是供销社生存和发展的迫切需要。供销社事业的重点在农村,为“三农”服务是供销社的根本宗旨,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是供销社生存和发展的基础。供销社只有通过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才能走上富农兴社之路。各级供销社要从全面建设农村小康社会和供销社生存与发展的高度,充分认识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重大意义,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创新供销社体制,建立现代营销方式,延伸服务网络,拓宽服务领域,使供销社的组织体系和服务体系优势同农业产业化的发展需要紧密地结合起来,努力成为农业产业化经营的依托和载体。
  二、采取多种途径和措施,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
  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要以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针,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西部经济强省为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供销社改革的方针、政策,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服务为宗旨,以经济效益为中心,紧紧围绕当地农业产业化发展规划,积极探索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形式和途径,引导和帮助农民走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农业产业化发展路子,促进“两高一优工农业的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实现富农兴社,增强供销社的自身实力和发展后劲。
  (一)积极兴办和领办专业合作社,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各级供销社要把发展专业合作社作为基层供销社改革的重要内容,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依托资源优势,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以市场为导向,采取多种形式兴办和领办各类专业合作社。基层供销社要充分利用在资金、技术、信息、人才、设施、经营等方面的优势,在农民自愿的基础上,与农民共同创办专业合作社。鼓励和支持农民经纪人特别是产销大户牵头组建专业合作社,通过资产人股、人员进社等形式共同兴办专业合作社。各级供销社社有企业也要根据自身实际,自办或与农民联办专业合作社。鼓励专业合作社与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对接,充分发挥其直接组织农民、服务农业的作用,按照“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户”的经营模式,逐步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紧密型产业化集团,稳步推进专业合作社发展,不断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龙头企业的发展水平和辐射带动能力,决定着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规模和成效。培育和发展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是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关键环节。各级供销社要认真贯彻全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社属企业改革改制,积极培育和发展龙头企业。现有的农产品加工、流通为主的中小企业,要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以产权多元化为方向,通过兼并、改组、改制、改造、联合、重组、租赁等多种形式重新整合,鼓励生产要素向优势企业流动,组建一批跨行业、跨所有制、跨地区的贸工农一体化、产加销一条龙的龙头企业,走集团化发展的路子,全面提升龙头企业的经营规模和带动能力。
  (三)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资料供应服务体系建设,改革和创新农资经营服务体制,逐步实现农业生产资料由单纯经营型向引导、管理和服务型转变,逐步与农民结成新型服务和合作关系。二是加强农产品流通、加工体系建设。积极探索适应市场经济要求的新型农产品经营体制,大力推行合同制、代理制、联营制等现代营销方式。引进和推广国内外农产品保鲜、加工、包装、贮藏等先进技术和设备,提高农产品加工经营的科技含量,积极组织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依靠品牌开拓国内和国际市场。三是加强信息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利用现代信息传播手段,广泛搜集并向农民提供国内外的农产品供求信息,加强为农产品购销企业和农民生产的信息服务工作。 (四)切实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各级供销社要根据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需要和当地城市及小城镇建设规划,合理布局,加快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市供销社要发挥中心城市的辐射带动功能,建设大中型农产品批发市场;县供销社要根据当地主导产业发展情况,联合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加工和流通企业等,兴建具有地方特色的农产品交易市场;基层供销社要以集镇为中心,充分利用现有场地和设施,兴建集贸市场。逐步形成综合市场与专业市场、大中小市场相结合,顺畅、有序、高效运转的农产品市场体系。
  (五)以科技为先导,努力搞好农产品基地建设。一是围绕当地主导产业,引导农民建设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促进农产晶零星分散生产向集中连片发展,努力提高生产规模和商品率。二是积极开发、引进和推广新品种、新技术,创办科技示范基地,通过示范推广,培育新的主导产业。三是鼓励和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商品生产基地与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联姻”,引进和培养科技人才,大力开展科技创新活动,开发高新技术产品和名牌产品,不断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科技含量。四是积极承担当地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项目,农产品生产基地;带动当地发展主导产业。
  三、加强领导,狠抓落实,促进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深入发展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对供销社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的领导,将供销社纳入当地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积极解决供销社参与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调有关部门支持和帮助供销社参与当地农村经济结构调整、农业综合开发和扶贫开发等项目,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供销社组织、协调、指导、服务基层企业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工作。
  各级供销社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采取多种形式和措施,大力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经营。要结合自身实际和当地资源优势,选准项目,落实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及时推广典型经验,促进参与和推动农业产业化工作深入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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