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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2003年秋粮收购工作的紧急通知

陕政发〔2003〕42号 2003年10月23日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8月以来,我省出现了持续强降雨过程,引发洪涝、泥石流、滑坡、坍塌等多种灾害,部分地区农作物严重受损,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遇到严重的困难。当前秋粮收购在即,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有关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和省委工作会议精神,支持灾区群众恢复生产,增加农民收入,切实做好秋粮收购工作,保护农民种粮积极性,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努力做好新形势下的粮食收购工作
  
  各级人民政府要以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为动力,坚定信心,加强领导,在抓紧救灾重建工作的同时,一定要认真抓好秋粮收购工作。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的指导和管理,以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和创新收购方式为重点,千方百计方便群众售粮。国有粮食购销企业要按照“购得进、销得出”的原则,在坚持粮食质量标准的前提下,认真负责地做好秋粮收购工作,防止出现农民“卖粮难”。农业发展银行要进一步改善金融服务,按照“以销定贷、以效定贷”的信贷政策,确保秋粮收购资金供给。适当增加简易粮仓建设贷款。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粮食市场监管,严厉查处无照经营、欺行霸市、掺杂使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正常的粮食流通秩序。
  二、进一步放开粮食收购市场,加快培育粮食收购主体
  
  今年是我省实行秋粮玉米和陕南的稻谷退出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第二年,也是我省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关键一年。各地要继续推进粮食购销市场化改革,鼓励和支持多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参与粮食收购,实现粮食购销经营主体多元化,进一步活跃粮食购销市场。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在审查粮食经营主体市场准入资格时,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简化手续,一视同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继续改善工作方式,努力为经营者提供简便快捷的注册登记服务。
  三、加强粮油市场运行监测,正确引导农民调整种植结构
  
  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粮食购销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对出现的市场波动适时进行宏观调控,坚决维护粮食正常的市场秩序,确保粮食购销市场的正常运行。各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物价部门要加强信息服务工作,密切监测和分析粮食供求和市场价格变化情况,及时公布粮食市场和价格信息,帮助农民正确把握市场形势,积极引导农民生产符合市场需要的粮食品种,优化种植结构,增加农民收入。
  当前,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秋粮收购工作的领导,落实责任,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秋粮收购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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