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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全球化与政府管理改革

经济全球化与政府管理改革

齐管社
时间: 2008-06-26 00:00

  积极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是各级政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但是,长期以来形成的政府管理体制和传统的公共政策模式,很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正在经受巨大的冲击和挑战。首先,参与经济全球化,必须引入市场法则,打破依靠封闭市场、垄断经营获利的传统做法,按照市场法则进行国际和国内经济竞争。其次,参与经济全球化对政府合理把握对外开放程度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市场开放虽然有助于提高国内资源配置效率,但也可能使国内产业受到巨大冲击,引发经济和社会危机。这就要求政府能够合理把握市场开放程度,佐之以有效的公共政策,提高国内企业适应外部冲击的能力。再次,参与经济全球化对保持宏观经济稳定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加入WTO以后,我国经济将更广泛地融入全球经济之中。一方面可以更多地分享全球经济分工之利,另一方面也更容易受到外部冲击。面对外部世界种种不确定性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它要求政府在应对危机、维护本国经济安全和经济稳定上具有更强的能力。
  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公共政策创新的基本方向是以市场为导向,培养、完善和维护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市场经济呼唤有限政府。市场机制的运转可以实现私人物品的有效供给,应当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政府的功能只在于弥补市场缺陷,提供市场不能有效提供的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在我国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要培育和维护有效率的市场环境,就必须改革传统的政府职能定位和公共政策导向,将政府发挥作用的重点放在以下方面:第一,加快国有经济布局的战略性调整,政府基本退出对企业经营活动的直接干预和对竞争性经营领域的投资。第二,改进宏观经济调控职能,主要以经济和法律手段实施宏观调控,增强对国际经济环境变动的应对能力。第三,健全市场规制职能,打破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建立统一、开放、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第四,完善市场服务职能,促进基础设施建设,注重教育和人力资本投资,推动技术创新和传播,加强信息服务。第五,改进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职能,通过有效的税收和转移支付制度,调节国民收入分配,促进社会公正与和谐。第六,增强社会冲突管理职能,为弱势群体提供必要援助,形成多渠道、多层次的社会利益协调机制,促进社会稳定和进步。第七,加强经济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协调职能,正确处理人口、资源、环境和经济发展的关系。 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或地区,都关心政府与市场的关系。政府的作用是通过宏观经济调控,为市场运行创造一个公平竞争的良好环境。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成长过程相比西方国家市场经济成长过程,政府所起的作用不完全相同。我国的市场经济主要是由政府主导和扶持起来的,因此,政府在市场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尤其重要。在市场化过程中,我国政府不仅承担着提供公共物品、稳定宏观经济、制定垄断行业法规等一些基本职能,而且承担着改革计划经济体制、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职能。我国经济的市场化进程也就是政府逐渐转变职能、精简政府规模、改革经济管理方式、完善市场经济体制的过程。
  发展中国家在参与经济全球化进程中,传统政府管理体制所存在的低效、低能、腐败等问题日益成为国际竞争的重要掣肘因素。只有改革传统政府管理体制,才能适应多边经济交往的游戏规则,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发挥“比较优势”和“后发优势”,推进经济和社会发展。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涉及政府权责配置——政府权力与责任的划分与配置,政府组织结构——政府机关纵向和横向的组织架构,政府运行机制——政府运行所遵循的原则和方法等方面的改革。
  转变政府职能,就是按照市场法则和国际规则的要求,对政府职能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调整和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的目的在于,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有效功能,更好地满足社会公众的物质和精神需求,涉及内容包括:政府权力与社会权利(包括市场权利、企业权利和个人权利)的重新配置;政府内部机构的重新设置及其职能的重新配置;政府职能行使方式的重新界定。转变政府职能的主要途径是进行公共政策创新,即通过制定新的经济社会运行规范,并根据市场经济规则和国际贸易规则,对现行法规和政策进行全面清理和修改。
  就目前的形势来看,政府规制改革已成为政府改革的重要内容,这也是基础领域下一步改革的重要任务之一。在经济全球化的大背景下,发达国家经济规制改革的一个重要趋势是放松规制。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转轨的关键时期,政府规制改革具有开放市场、打破垄断和建立科学有效的政府规制的双重任务。推进政府规制改革的重要目标是打破垄断,引入竞争,通过规制对市场进行有效管理。在垄断还很突出的情况下,政府规制要破除行政垄断,而不是保护新的垄断。
  当前,全面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行政管理体制,是参与经济全球化、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的一个重要环节。2001年,国务院批转了《关于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重点对国务院各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有关经济事务的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彻底清理。2001年11月,国家计委对于不需要中央政府投资、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总投资限额以下的项目,属于地方政府出资的由地方计划部门审批的项目,属于企业出资的由企业自主决策的项目取消了行政审批。第一批取消审批的事项有: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不需要中央投资的农林水利项目、地方和企业自筹资金建设的社会事业项目、房地产开发建设项目、商贸设施项目等。对其他不应继续审批的事项,有关部门正在协调解决,将尽快予以公布取消。对保留的审批事项,也提出了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建立监督制约机制等具体措施。同年,国家经贸委第一批取消了30个行政审批事项;财政部取消了7个涉及企业资产与财务的行政审批事项。今后,除对涉及经济发展、社会安全长远规划和合理布局的公益性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继续保留由政府审批外,国家将继续、逐步地取消其它审批事项,凡是能由市场调节、中介组织提供服务和企业自主决定的事项都由市场决定。这些改革措施,对于推进市场化改革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拉开了政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大幕。只要抓住这个基本环节,就能够有效地推进政府改革,推动经济运行的市场化发展,进一步适应参与经济全球化、应对经济全球化,发展国家经济和地区经济的客观要求。 (作者单位:陕西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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