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张伟副省长对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提出新要求

张伟副省长对扶贫开发重点村建设提出新要求

时间: 2008-06-26 00:00

  一、充分发动群众,积极投身重点村建设。广大农民群众既是扶贫开发工作的主体,也是扶贫开发工作的最终受益者。因此,在重点村建设过程中,特别要重视群众的主导地位和作用。政府的作用是搞好规划,组织协调,提供保障,有效监督,绝不能大包大揽。群众的参与和投入十分重要。要充分发挥和调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提高群众的参与意识、奉献意识和发展意识,使他们自觉自愿地投身到重点村建设中去,投工投劳,出钱出物,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和与时俱进、开拓进取的时代精神,依靠自己勤劳的双手,改变贫穷落后面貌,走上文明富裕的小康之路。要十分注意尊重群众意愿,维护群众利益,不搞长官意志,不搞强迫命令,让群众全过程地参与项目确定、实施、管理和监督的各个环节,保证群众有充分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凡重点村建设的所有项目,在初步设计完成后,都要召开村民大会集体讨论,在取得大多数村民同意后方可实施,真正把重点村建设成为顺民意、得民心的富民工程。 二、引入市场机制,加快重点村建设。农村水、电、路、基本农田等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落后,是导致贫困的主要因素。只有抓住致贫的主要矛盾,解决发展的关键问题,才能从根本上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快脱贫致富的步伐。按照党的十六大精神,在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机制下,推进重点村基础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尤其要重视发挥个体和私营经济的作用,坚持走市场化的路子,把市场机制引入重点村建设。对一些投资较大的人饮或灌溉工程,可以鼓励村上先富起来的人出资建设,政府适当补助,个人经营管理,村民有偿使用。完全由政府出资建设的基础设施,可以采取拍卖、租赁或承包经营的方式,交给那些懂经营、会管理的人去办,村委会对其进行有效的监督。这样既可以解决资金不足的矛盾,集中力量办大事,又能够很好地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重建轻管、管理责任不落实的问题,使各项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能够长期发挥效益。 三、提高重点村的产业开发标准。重点村的产业开发要加大科技含量,提高产业标准,逐步向园林化、规范化和科技化的方向发展。要重点发展有资源、有市场、有效益的特色优势产业,像佳县、吴堡等黄河沿岸土石山区,应大力发展红枣产业,力争经过几年努力,把红枣发展成为陕西继渭北苹果之后的第二大特色产业,为当地群众提供稳定的收入来源。要十分重视农业科技的创新和应用,注重发挥科技在扶贫开发中的先导作用,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在提高重点村产业开发标准的同时,还要重视和加强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大力发展农村教育、卫生、文化事业,整治村容村貌,改善人居环境,提倡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快农村奔小康的建设进程。  四、加强政府在重点村建设中的组织协调作用。重点村建设涉及方方面面,任务重,要求高。各级政府要按照扶贫开发十年规划和重点村建设计划确定的任务和要求,加大组织协调力度,建立资金捆绑使用、部门联合作战的新机制。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按照省政府提出的“五到村”的要求和“渠道不乱,用途不变,各尽其力,各计其功”的原则,围绕重点村建设,集中安排项目,集中使用资金,最大限度地发挥各种资金的整合效益,集中力量为群众办大事、办实事、办好事。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