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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对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检查情况的通报

陕政办发〔2003〕48号 2003年7月18日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实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是减轻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按照中央和省上的要求,各收费单位、乡镇政府和行政村都要设立公示栏(牌)。为了全面了解和掌握各地的落实情况,进一步促进此项工作的实施,近日省政府派出由省纠风办、省农业厅、省物价局组成的联合检查组,分赴各地对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推行情况进行了抽查。现将抽查情况通报如下: 省政府联合检查组共抽查了18个县(区)、36个乡(镇)、72个行政村。总体情况是工作不平衡,差距比较大。工作开展好的有9个县,占50%;工作开展一般的有5个县,占27.8%;工作做得差的有4个县,占22.2%。检查的72个行政村中有12个未公示,占16.7%。 公示制度贯彻落实好的县(区)是:咸阳市秦都区、岚皋县、镇安县、榆林市榆阳区、铜川市耀州区、宜君县、长武县、商南县、甘泉县。这些县的共同特点是,措施落实到位,公示内容规范,形式方法各具特色。秦都区为了全面落实公示制度,提出了“每乡一个公示栏,每村一个公示牌,每村组一本公示手册,每户一个监督卡、一份公开信”的“五个一”标准要求。岚皋、镇安县在县、乡(镇)、村聘请义务物价员,初步建立起了农村价格监督网络。榆阳区明确公示牌由各村会计负责悬挂、更新及政策宣传。铜川市组织协调各县(区)为公示划拨了所需经费。岚皋县县长亲自为发放到村组的公示手册作序。这些措施和好的做法有效地促进了公示制度的实施。 公示制度落实较差的县是:富平、旬阳、清涧、城固。这些县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迟缓,有的县甚至出现空白乡镇。城固县五郎乡马家店村、五郎村、富平县南社乡的亭子村、南社村没有任何公示。旬阳县甘溪镇、城关镇大部分行政村没有公示。清涧县政府在抽查组到达时,才下发文件安排部署公示工作,前期工作没有开展。检查中还发现有的县、乡、村公示牌(栏)公示内容不全、项目不清,有的县级执收部门公示的收费标准标高不标低,有的地方将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标准列入公示内容和范围,有的地方公示经费不落实,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公示工作的正常开展。 推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是民心工程、信用政府形象工程,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把这项工作列入政府和部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负总责,县、乡政府及村委会逐级落实工作责任,加大工作力度,改进工作方法,落实公示经费,规范公示内容,加快公示进度,8月底前各收费单位、乡镇政府和行政村都要设立公示栏(牌)。省政府将在第四季度再次派出联合检查组,进一步检查各地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度的推行情况,对仍达不到省政府要求的,将严肃追究有关部门、单位领导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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