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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的意见

陕政办发〔2003〕43号 2003年6月27日
时间: 2008-06-26 00:00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做好我省2003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3〕49号)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 一、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  省政府已经成立了“陕西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各市、县、区也要 尽快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各高校要建立健全以学校党政一把手为组长、分管领导人为副组长,院、系、部和有关部门同志参加的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各高校在人员、经费、办公条件、设备配备等方面给予充分保证,把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在实处。  二、拓宽就业渠道,努力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  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就业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政办发〔2002〕105号)文件规定的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省非公有制单位、基层乡镇、艰苦地区就业,鼓励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鼓励支持毕业生到基层和艰苦地区工作。各级政府要为高校毕业生创造工作条件,主要 充实城市社区和农村乡镇基层单位,从事教育、卫生、公安、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 业。在艰苦地区工作满2年或2年以上者,报考研究生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和录取;报考 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鼓励我省高校毕业生参与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从2003年开始实施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 部计划”,到我省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等单位服务2年,服务期间计算 工龄,并给予必要的生活补贴。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愿意报考研究生或报考党政机关和应聘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仍可享受上述优惠政策。 党政机关录用国家公务员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新增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应主要在高 校毕业生中公开招收或招聘,择优录用。对企事业单位跨地区聘用高校毕业生,各市、县、区 要彻底放开对落户限制,取消审批手续和城市人口控制卡。 任何地区或单位不得以来自非典型肺炎感染地区为借口拒收高校毕业生。高校可视当地疫情适当延长就业签约时间。用人单位已经签订就业合同的,必须认真履行并允许适当推迟报到时间。 各高校要主动做好就业工作,广泛建立毕业生就业基地,与省内外、国内外的企事业单位 建立广泛的人才就业联系,积极引导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非公有制单位、社区、乡镇、艰苦地区就业。鼓励毕业生到西部、省外就业,鼓励毕业生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鼓励毕业生考研、考博、出国留学。总之,要想方设法,为毕业生提供各种方便,努力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  三、健全机构,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队伍建设  各市、县、区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中心,与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人才市场) 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由市、县、区政府领导。 各高校要尽快建立健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逐步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职业化的就业工作队伍。就业指导教师和专职工作人员与应届毕业生的比例,要保证不低于1∶ 500,力争年底配备到位。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机构要增强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毕业 生服务,主动与有关单位联系,获取更多的就业信息。就业指导教师要不断提高服务能力,把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提高到一个更高的层次和水平。  四、增加投入,确保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
  各级政府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纳入财政预算。各高校根据就业工作的实际需求,按照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确定核拨标准并纳入学校预算,确保专款专用,严禁挪作他用。 我省将采取“政府拿一点、学校集一点、社会筹一点”的办法,建立“陕西高校毕业生 创业基金”,用于支持和奖励我省高校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灵活就业的毕业生,以及“挑战 杯”陕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对在“挑战杯”陕西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中表现突出的毕业生给予重点扶持。还将评选“十佳大学生创业明星”,鼓励创业表现突出的在校大学生和大学毕业生。  五、发挥市场作用,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体系  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主动为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岗位信息服务。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在今年6月至12月底,免费为2003届高校毕业生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以及档案管理等“一条龙服务”。 要采取得力措施,加强管理,规范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和秩序。继续办好分科类、滚动式 的供需洽谈会。当前,要抓紧办好小规模、专业化、多批次的供需洽谈会。省教育厅要建立健全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网络并加强对信息发布的管理,抓紧开发“陕西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管理系统”。  六、齐抓共管,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责任  教育部门要积极做好毕业生就业的服务和指导工作,及时为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 ,为毕业 生就业牵线搭桥。人事部门要为毕业生办理人事档案管理手续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并免费提 供人事代理。毕业生要求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应按户籍管理规定办理 落户手续。落实工作单位后,要及时给予办理户口迁移手续。毕业半年以上未能就业并要求 就业的毕业生可持学校证明到入学前户口所在县、市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纳入城镇 就业和失业管理范畴。凡进行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凭失业登记证明享受各种免费就业服 务。劳动保障部门应免费为失业毕业生提供就业服务,帮助他们尽快就业。对2003年就业困 难的应届高职(大专)毕业生,由劳动保障、人事和教育部门共同实施“高职(大专)毕业生职 业资格培训工程”,培训费用由教育系统承担,职业技能鉴定费用由劳动保障部门适当减免。对因患病等原因短期内无法工作并确无生活来源的高校毕业生,由民政部门参照当地城市低 保标准,给予临时救助,其费用由地方财政列支。团省委要认真组织实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 部计划”,引导大学毕业生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走与实践相结合、与人 民群众相结合的成长道路。  七、根据社会需要,调整专业和层次结构  各高校要根据产业结构和就业市场的变化,主动开展就业市场需求分析和毕业生 跟踪调 查,及时调整专业和培养层次。要按照学校主动性调整和政府干预性调整相结合的原则,对市 场需求量过小、毕业生就业率过低的专业和层次,要果断调整,减少招生,甚至停止招生。高职学校要按市场需要积极调整,切实加强职业技能学习。要在高职高专毕业生中实行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以增强就业能力。  八、加强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帮助高校毕业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 各高校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积极开展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帮助毕业生 树立正确 的择业观。要把思想教育和就业指导教育贯穿于学生学习的全过程,要使低年级学生初步了解就业情况,要使中高年级学生掌握就业政策和求职技巧,要使毕业生能够正确选择就业。今年新学期开始,各高校都要开设毕业生就业指导课程,教育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和择业观。 要利用各种新闻媒体,加强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宣传报导。大力宣传就业政策、就业信息、就业形势和毕业生转变就业观念、自主创业、自谋职业的典型事例。并通过对陕西高校毕业生普遍具有基础扎实,素质全面,朴实笃信,敬业实干特点的宣传,争创“陕”字名牌,推动他们走向全国、走向世界。  九、积极开展调查研究,探索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新路子  省人事厅、教育厅、劳动保障厅、团省委等部门和各高等学校要组织力量,对高校毕业生人才需求预测、就业政策、管理模式、就业培训、就业保障等问题深入进行调研,为政府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使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更加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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