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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陕西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  陕政发〔2002〕10号 2002年3月15日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陕西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陕西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 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优秀文化的灿烂瑰宝,是中国人民对世界医药的一大贡 献。随着世界 经济一体化和现代医药产业的迅猛发展,传统中医药的优势正面临严峻的挑战,中医药现代化 已成为我国新药研制和走向世界的必由之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为加快中药现代化,增强国 际市场竞争能力提供了新的有利条件。 我省拥有丰富的中药资源、人才资源、技术资源、文化资源和一批中药制药企业,中药 产业化发展具有得天独厚的自然条件和良好的物质生产基础。实施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 ,尽快将我省中药生产经营的资源优势、人才优势和科技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目的就是要适 应新的形势要求,积极运用现代生物技术、现代制剂技术加快新药研制与开发研究以及产业 化进程;在未来5-10年内,大幅度提高我省中药科学技术水平、新药研发能力和制药企业的市 场竞争力,使中药产业成为我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支柱产业。  一、基本原则  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为先导,以产品为核心,以企业为主体,发挥资源优势、科技优 势,突出研发重点,优化产业结构,提高我省中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整体水平。  二、目标与行动计划 (一)战略目标:  “十五”期间,通过加大科技创新力度,建设和完善我省中药药源种植体系,新药研 发体 系、产品生产体系,大力推进中药种植产业化、中药研发国际化、中药生产集团化的进程,使 现代化中药科技产业成为我省国民经济发展的支柱产业。 (二)行动计划:  1.中药材规范化种植体系 建立全省优势中药材规范化种植基地。选择用量大、品种独特、产地地道、历史悠久的 中药材品种30-35种,对其进行GAP标准规范研究,做好示范基地建设,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形 成各地的特色产业和经济增长点。 (1)建立省中药材GAP技术研究中心和服务推广体系。GAP技术研究中心承担全省主要中 药材GAP种植技术、种苗繁育、优良品种选育、病虫害防治、指纹图谱、技术推广等任务。 (2)建立和推广国家级中药材示范基地6个(丹参、酸枣仁、山茱萸、绞股蓝、盾叶薯蓣 、秦艽)。自2002年1月至2003年12月两年间,抓好国家批准的6个中药品种规范化种植基地, 建立(SOP)操作程序,每个品种建立50-100亩的GAP示范园,推广符合GAP种植规范50万亩。课 题通过招标的方式进行,运作模式:企业+公司+农户。 (3)建立陕西省引导性规范化种植基地10个。在全省中药材种植适宜地区,以杜仲、天麻 、猪苓、葛根、柴胡、党参、金银花、黄芩、黄芪、连翘等品种为主,建立10个省级中药材 规范化种植基地,每个基地规划种植10-20万亩,列入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重点支持基地。 (4)建立中药材种植科技示范县4-6个。在陕南、陕北、关中地区设立4-6个具有代表性 的中药现代化科技示范县,以中药材规范化、规模化种植作为该县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的重点, 推动中药材的种植和加工,成为该县新的经济增长点。 (5)组建西部地区中药材濒危品种种质保藏及繁育中心。选择稀缺、濒危药材80余种,分 别从个体、细胞和分子水平建立西部地区稀缺、濒危中药材品种种质资源保存库,并利用现 代生物技术结合繁殖技术开展其快速繁殖研究。  2.中药新药研发体系 (1)加大创新力度,重点从中药新药研制和中药制药技术两个方面,集中优势,建立和健全 我省中药新药和新技术研发体系,提高中药产品的竞争能力。 (2)加快省级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的建设。“十五”期间,根据我省中药现代化 的现状和发展趋势,将建立4个中药现代化技术中心(包括省中药现代制剂工程技术中心,省中 药指纹图谱和质量标准研究中心,省中药制药质量控制技术研究中心,省中药药用成分分离工 程技术中心),使其成为我省中药现代化工程技术研究的核心。 (3)强化制药企业的创新能力。省医药总公司、东盛集团、步长集团等大中型医药企业, 都要建立新药研发机构,加大新药开发力度。 (4)充分发挥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的作用。涉及中药研究开发的大专院校、科研单位,要 加大改革和创新力度,建立适应市场经济的新机制,加强与制药企业的产、学、研结合,把新 药开发,尤其是一、二类新药开发作为研发重点,把推进我省中药产品优化和制药整体水平的 提高作为自己的重要任务。 (5)现代中药新药的研究与开发。“十五”期间,重点支持3-5个结构清楚、药理药效明 确Ⅰ类中药创新药物;5-10个Ⅱ类中药的临床研究和中试工艺研究;完成3-5个具有自主知识 产权的中药新药产品开发,2-3个中药新药具有进入世界医药主流市场的准入条件。 支持传统中药的二次开发和中药新剂型、新工艺、新技术的研究。通过产品和技术创新 ,力争在五年内使我省传统中药制剂水平有大幅度的提高,为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的现代化夯 实基础。 3.中药现代化产业体系 (1)建立中药质量标准体系。中药质量标准体系的建立是增强我省中药产业核心竞争力 的重要环节。要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按照国际标准进行生产。 全面提高中药材深加工产品的品质和精度,重点解决产品的质量标准,对于中药产品重金 属、农药残留质量等生产技术问题,进行重点支持和联合攻关;对批量生产的植物提取物规范 化、标准化技术和环保标准要求,将列专题予以支持。 改造一批具有优良产品,但技术设备落后的中药材深加工企业。鼓励企业进行技术革新, 推广应用适用的新工艺、高技术和现代装备。通过重点课题支持和重大技术研究招标的形式 ,解决中药提取过程中的关键共性技术,新型高效提取工艺、设备的推广应用。促进企业按照 国际标准和药品质量体系进行生产,提高中药材深加工产品的附加值。 (2)增强中药产品的技术含量,提高中药产品的市场占有率。“十五”期间,要进一步加 大对中药产品的科技投入。对我省已有一定影响的中药品种,通过支持GMP认证,加快设备更 新速度,改进制造工艺和原料标准等措施,不断提高产品质量,稳定和扩大已形成的市场份额 。争取在五年内,培育年销售10亿元的中药品种2-3个,5亿元的中药品种3-5个,5000万-1亿元 的中药品种10-15个。通过名牌产品带动全省中药产业的结构调整,形成规模效益。重点支持 和优先发展治疗心脑血管病、病毒性疾病、恶性肿瘤、老年性疾病的新中药制剂。 重点支持一批符合国际质量标准、疗效确切的现代中药新药品种。加快技术完善,培育 和健全市场营销体系,帮助其走向世界。鼓励企业和中药品种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和国际大循 环。对于这类品种,将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从原料到出口的整个环节予以扶持。 (3)鼓励中药制药企业集团化、现代化和集约化。在中药产业的发展上要向规模化、集 团化、现代化迈进。五年内形成先进集成的生产线10条以上,培植年产值10亿元的大型企业 集团5个以上和产值亿元的成长型中型企业10-15个,尽快建立和健全现代化中药产业创新体 系,尽快建立自己的中药科技创新和技术创新规划,注重技术创新,产品创新,市场营销现代化 和产业经济的结合。结合GMP改造,对骨干中药生产企业进行全面的技术改造和技术设备引进 和更新,实现提取技术现代化、制造工艺工程化、质量保证标准化、产品产量规模化、制药 管理规范化、市场营销国际化的战略目标。  三、保障措施  (一)省科技厅在省科技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的组织 、协调、实施工作。 (二)省科技厅要在自然科学计划、攻关计划等方面对中药新药的研发、基础研究、工程 中心建设等予以优先安排。 (三)省财政要从医药发展基金中调剂资金,支持《陕西省中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项 目。 (四)省计委可选择将项目上报争取示范工程的支持。 (五)省经贸委在企业技改项目等方面,予以支持。 (六)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中医管理局等部门,要帮助企业和科研单位做好中药新药的 研究开发、人才调剂、生产规范化等工作,促进中药产品的成长和成果转化。 (七)省农业厅、林业厅、扶贫办、山川秀美办等单位,要将中药规范化种植与农业结构 调整、农林产品开发、区域治理、资源保护、退耕还林相结合,重点扶持中药材规范化、规 模化种植。 (八)省医药总公司以医药园区为龙头,抓好规范化种植基地、新药研发体系和产业化体 系建设,带动和推进全省中药现代化科技产业的发展。 (九)各市、县要加强对中药现代化的组织和领导,重点市和示范县,都要依照《陕西省中 药现代化科技行动计划》的要求,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相应的发展规划和示范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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