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02〕100号
2002年10月22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省知识产权局、省经贸委、省科技厅《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 干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关于加强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若干意见
省知识产权局 省经贸委 省科技厅
为切实加强企事业单位的专利工作,提高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意 识和管理水平,充分发 挥专利制度在推动技术创新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科技进步、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按照《中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现产业化的决定》(中发〔1999〕14号文)和省委 、省政府《关于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科技产业化的决定》(陕发〔1999〕13号文),现就加 强我省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促进技术创新的有关事宜提出以下意见。
一、增强专利保护意识,强化专利管理工作
各级政府经济、科技及其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的职能作用,指导和支持企事 业单位 做好专利工作。各级政府要把专利工作列入党政领导干部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的重要内容, 并适时制订本地区本部门专利工作规划,加强专利知识的普及工作。经济、科技、教育行政 管理部门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将专利申请量、拥有量和实施效益作为评价企业、科研院 所、高校技术创新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科技管理部门要将专利制度建设以及专利拥有量等 情况作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重要依据之一。
二、加强和规范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按照国家经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企业专利工作管理办法》的要求,企 事业单 位应制定专利工作规程,确定专利工作的主管领导,建立健全专利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 专利管理工作人员,制定专利工作发展规划。
省政府重点培育的大型企业及企业集团、国家级和省级现代企业制度试点单位、建立国 家级和省级技术中心的企业以及产学研联合示范单位,要把专利工作切实纳入企业技术开发 、技术引进、技术改造、企业管理、生产经营战略与决策的各个环节,充分运用专利信息资 源,制定和运用专利战略,提高企业技术创新和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十五”期间省政府重 点培育的大型企业(集团)每年申请专利的数量要有突破性增长。
要加强企事业单位的专利试点工作。省知识产权局会同经济、科技、教育行政管理部门 每年确定10个企事业单位进行专利工作试点,政府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资金专门用于专利试 点工作。
企事业单位(包括民营科技机构)应设立“专利专项资金”,高新技术企业、国有大中型 企业每年应从科研经费总额中提取不低于5%的费用,作为专利专项资金,用于技术创新中专利 信息检索,专利申请费用和维持费用,费用支出计入科研生产成本。
三、重视人才队伍建设,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利工作者
企事业单位要运用多种形式开展知识产权法规的普及学习宣传,不断增强全体职 工特别 是科技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专利意识,要通过专门培训,培养一批熟悉科研、生产、经营活动专 利法规,懂得知识产权基本知识的专利工作者。要明确专利工作者的权利、任务和责任,给专 利工作者提供必要的条件,支持他们参加专利及其相关业务的研讨交流活动,不断提高业务素 质。
经济、科技行政管理部门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制订知识产权人才培训计划,分期、 分批地对企事业单位的科技管理人员进行知识产权知识培训。重点培养一批高素质的专利工 作者队伍,计划用5年时间培养5000名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者,使我省每家规模以上的工业企 业、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都能有专职或兼职的专利工作人员。重点为我省的大中型企业(集 团)培养一批懂经济、懂贸易、懂法律、懂知识产权并能熟练运用专利战略的专门人才。
四、加强专利信息的开发和利用
企事业单位应在生产经营与科技活动中充分运用专利信息,加速推进专利信息化 进程,充分发挥专利信息资源的作用。
在组织实施重大技术创新、技术改造及科研立项时,必须在国家认定的检索单位进行专 利文献查新检索,并根据检索结果提交该项目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可行性分析报告,选择最优 化的技术开发及产业化路线,避免低水平重复研究。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通过定期检索,不断跟踪与本单位研究开发领域相关的国内外科技 发展动态,及时进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调整研究策略和方向。要在项目中安排一定比例的经 费,用于专利形成和保护的相关费用。
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具备专利申请条件的,要及时申请专利,适宜向国外申请的,也要 及时办理。
在国际科技交流中,应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进行技术进出口贸易时,要遵循国际知 识产权协议的有关规定,合理利用规则,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避免贸易纠纷。
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科技成果鉴定机构组织科技成果鉴定之前,应当要求科技成果 完成者提交完整准确的知识产权报告。重大技术创新项目、技术改造项目的评审及科研项目 的验收要将取得自主知识产权作为重要评价指标之一。在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科技人员 职称评定、成果鉴定、成果登记、科技奖励等工作中,将是否具有自主知识产权作为评审的 重要条件和依据之一。
五、落实奖酬政策,鼓励发明创新
企事业单位要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加大对发明人和设计人 的奖励力 度,采取多种形式的奖酬办法,并与考核、晋级、职称评审等挂钩。积极支持专利技术有偿转 让或作价入股。要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法规,建立企事业单位内部合理的专利利益分 配与奖励制度。
对职务发明人的专利权可采取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的方法,鼓励其转让与开发。专利权 所有单位转让或许可他人实施专利技术的,应当提取不低于所得净收入的40%作为发明人或设 计人的报酬。
在专利权有效期内,专利权所有单位每年应从实施专利所取得的新增税后净利润中提取 不低于10%(属高新技术的专利不低于20%)的比例,作为发明人、设计人的报酬。
专利技术作价入股的,应在该技术股份中提取不低于20%的比例,作为发明人、设计人的 报酬。
在评定和晋升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时,将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作为重要条件之一。
六、大力支持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省政府每年拿出200万元作为专利申请资助资金,支持企事业单位申请专利。省 政府对确 定为省级专利技术孵化推进工程的项目在政策、资金方面重点给予扶持,使其尽快形成产业 化规模。
根据我省经济和科技发展实际情况,省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大力推进优势产业的知识产 权战略研究,每年确定一批专利战略研究软课题,给予经费支持。继续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试 点工作,按照“试点先行、逐步深入、以点带面、指导全局”的工作原则,帮助和指导企事业 单位的专利工作,全面推动我省企事业单位专利工作。
各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要会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围绕当前科技发展的政策方向和重大课 题突出重点,研究相应的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对策,提出综合性、全局性的知识产权战略研究报 告。要在宏观上和战略上加强各相关高新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的态势研究,掌握和了解国外(境 外)地区在相关专业技术领域知识产权状况,积极应对,寻找突破。要通过知识产权宏观战略 研究,重点确定一些优先发展的技术领域,并采取有效的倾斜政策,增加研究开发与产业化经 费的投入,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及产品结构调整,形成具有原创性的自主知识产权群,提高高新 技术产业和优势产业市场竞争的能力。
省经济管理部门要在企业重大技术改造及专利产业化进程中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给予重点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