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01年至2005年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实施规划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 2001年至2005年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实施规划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陕政发[2001]68号 2001年12月19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2001至2005年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控制和消除地方病危害,是保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提 高人口素质和加快经济发展的一件大事。多年来,在各级 党委和政府的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和防治专业机构密切配 合,病区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坚持采取综合防治措施, 使一大批患病群众健康状况明显好转,全省地方病防治工 作取得了显著成绩。但是,还有一些地方病尚未得到根本 治理,仍危害着病区特别是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 影响了当地经济建设的发展,防治任务还十分艰巨。为此, 省政府要求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实践“三个代 表”重要思想的高度,切实加强领导,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 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将地方病防治继续作为“惠民工程” 实施,确保实现我省地方病控制工作目标。
  2001至2005年陕西省地方病防治实施计划 
  我省是地方病的多发区、重病区。“九五”期间,在 省委和省政府的重视下,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贯彻防病治 病与脱贫致富相结合的方针,动员各部门协同作战,采取科 学的综合防治措施和重点突破策略,打了一场防治攻坚战 役,使一大批病区群众得到有效防治,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多数地方病的发病得到基本控制。  一、防治现状  经过5年努力,在全省范围内基本普及了碘盐供应,特 需人群补碘600余万人次,群体碘营养状况得到明显改善, 儿童甲状腺肿大率由23.92%下降为9.57%,全省基本实现了 国家消除碘缺乏病阶段目标。地方性氟中毒饮水型病区, 累计改水受益人口180余万;高氟石煤燃用区3.79万户16.2 万人改灶(炉)受益;5000余例氟骨症患者得到治疗,生活自 理和劳动能力明显增强。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区有44个县 近800万人口普及了硒盐防治。手术治疗大骨节病1000余 例,大骨节病病区改水受益19.54万人,异地搬迁2764户1.13 万人,儿童发病率由15.5%下降为5.23%,55%的病区县达到 了国家控制区标准;克山病发病稳定控制,5年内无急型发 病病例报告,防治成果进一步巩固。经过采取以畜间免疫 为主的综合防治措施,布病流行势头得以遏制,畜间阳性率 由10.84‰下降为0.42‰,重点人群感染率由4.77%下降为1.16%, 累计有34个县达到了国家稳定控制区标准。在鼠疫疫区, 通过大面积地开展保护性灭鼠、灭蚤和科学监测,尚未发 生人间鼠疫流行。地方病防治工作的深入开展,有效地保 护了群众健康,推动了病区经济发展。  地方病的发生和流行,主要是环境或自然疫源因素所 致,不论采取什么措施,致病环境和条件不可能在短期内改 变,甚至永远不可改变。当前,虽然多数地方病发病得到控 制或基本控制,但这种控制需要持久的工作机制和强有力 的防治措施予以维持,全省地方病患者仍有300余万。陕北 地区的原盐还占领着很大的市场,全省实现持续消除碘缺 乏病目标的任务还很艰巨;地方性氟中毒病区改水、改灶( 炉)步伐比较缓慢,现已查明饮水型中、重病区84万人口急 需实施改水降氟,煤烟型病区22万户85万人口需要改灶(炉); 一些生存条件差、难以实施有效防治措施的贫困县地方病 重病区,有6.4万人口需要搬迁,从根本上解决防病和脱贫 问题;布病疫情尚未得到根本控制,去年陕北局部地区又暴 发鼠间鼠疫流行;少数设区市和部分县地方病防治管理机 构不健全,没有专职人员;经费投入不足,工作条件落后,有 效的防治措施不能很好地落实。这些问题的存在,致使一 些病区特别是边远贫困地区群众,因病致贫、因病难以脱 贫的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转变。为了加速改变这种现状的 进度,省政府确定继续实施“惠民工程”计划,进一步加大 工作力度,再打一个5年地方病防治战役。  二、总体目标和指导思想  总体目标是: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群众参与、 机构稳定、经费保证、依法管理的防治体系和工作运行机 制,以地方性氟中毒防治为重点,持续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 标,稳定控制克山病、基本控制大骨节病和布病发病,杜绝 人间鼠疫发生。经过5年奋战,力争3年控制发病,主要控制 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5年使我省主要地方病的危害得到 基本消除。  指导思想是: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始终不 渝地坚持防病治病与脱贫致富相结合的基本方针,采取以 “双补双改”(补碘、补硒,改水、改灶)、异地搬迁、退 耕还林(草)换粮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最大限度地控制青 少年新发,满足病区群众最基本的健康需求,推进病区社会 和经济全面发展。  三、任务和指标  (一)地方性氟中毒。  完成榆林、渭南、咸阳、延安、宝鸡、商洛、西安7 市41个县区已查明的中、重饮水型病区84万人口改水降氟 任务;完成安康、汉中市9个县区煤烟型病区12.5万户50万 人口改灶(炉)任务;在榆林、延安、宝鸡、汉中、商洛5市11 个贫困县病区175个生存条件差、无低氟水源可供饮用的 重病村,力争完成异地搬迁2385户1.1万人口;在已改水改 灶(炉)病区,治疗氟骨症病人9500例。  2001年,进一步调查核实需实施防氟改水、改灶(炉) 和异地搬迁病区范围,做好实施规划所需资金的筹集、具 体行动计划的部署等前期准备工作,治疗氟骨症病人1500 例。  2002-2003年,完成中、重饮水型病区60万人口的改水 和陕南煤烟型病区7万户改灶(炉)任务,每年治疗氟骨症病 人2000例。  2004-2005年,完成煤烟型病区5.5万户改灶(炉)任务, 每年治疗氟骨症病人2000例。2004年,完成中、重饮水型 病区24万人口的改水任务,并对中、重饮水型病区改水受 益情况进行核查,核实改水遗漏病区范围和人口数。2005 年,对遗漏病区进行改水扫尾,实施1.1万人口异地搬迁任 务。  (二)大骨节病和克山病。   巩固已取得的防治成果,继续坚持在44个县800万病区 人口中开展硒盐防治;结合退耕还林(草)项目实施,在62个 病区县部分病区村,通过退耕还林(草)调换非病区粮食,调 整村民粮食品种结构;在8个设区市31个贫困县重病区936 个村,力争完成 1.27万户5.3万人口异地搬迁任务;对1500例因患大骨节病 而关节疼痛、功能障碍的青壮年病人,实施手术治疗。通 过综合防治,累计有80%的大骨节病病区县达到国家控制区 标准。  2001年,手术治疗大骨节病人350例。  2002-2004年,每年实施异地搬迁4230户1.77万人,每 年手术治疗大骨节病人300例,累计有70%的大骨节病区县 达到国家控制区标准。  2005年,手术治疗大骨节病人250例,大骨节病控制达 标县实现5年目标。  (三)碘缺乏病。
  非碘盐冲击市场得到根本控制,碘盐覆盖率稳定在95% 以上,居民合格碘盐食用率、碘盐合格率和学校健康教育 知识普及率达到90%以上,有90%以上的县实现消除碘缺乏 病目标。药物治疗地方性甲状腺肿病人15万例(每年3万例), 治愈率达到80%以上。  2003年,85%以上县8—10岁在校学生甲状腺肿大率降 到10%以下,80%以上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2005年,95%以上县8—10岁在校学生甲状腺肿大率降 到10%以下,90%以上县实现消除碘缺乏病目标。  (四)鼠疫。  加强以定边、靖边县为重点的沿内蒙古、宁夏边界地 带保护性灭鼠,定边疫区和神府煤田、长庆油田等经济开 发区灭鼠、灭蚤及疫情监测。力争将长爪沙土鼠平均密度 控制在2只/公顷以下,家鼠平均密度控制在5%以下,室内游 离蚤指数控制在0.01以下。当发生鼠间鼠疫流行时,疫点 净化区长爪沙土鼠平均密度控制在0.4只/公顷以下,家鼠 密度不超过3%,杜绝人间鼠疫发生。  (五)布病。  进一步控制人、畜感染发病,全省畜间(羊、牛、猪) 平均阳性率稳定控制在0.5‰以下。以县为单位,畜间阳性 率不超过 1‰,对检出的病畜全部予以处杀。重点人群感染率力争控 制在 0.5%以下,新发病人得到早期诊断、减免治疗,力争全部治 愈。  四、保证措施 (一)技术措施。
  1、抓主要措施,实施综合防治。地方性氟中毒防治重 点是陕北、关中中、重饮水型病区改水,在找不到低氟水 源的重病区,采取异地搬迁;陕南煤烟型病区实施改灶(炉), 将室内煤烟氟含量和其它有害物质污染降至正常范围;对 现症病人投药治疗。强化“一盐防三病”(碘硒盐防碘缺 乏病、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的主导措施。碘缺乏病主抓全 民普及小包装合格碘盐,严格控制非碘盐流入病区,对地方 性甲状腺肿病人进行治疗。大骨节病和克山病以抓好硒碘 盐供应为主,对生存条件差的重病区,通过搬迁异地摆脱其 危害;利用退耕还林(草)区域的换粮措施,预防青少年发病; 还可与解决人畜饮水困难相结合,改饮深井水;对大骨节病 人,施行畸形矫正和关节腔游离体清理等手术治疗。鼠疫 以保护性灭鼠、灭蚤为主,辅之以重点人群免疫。布病防 治的重点是羊只免疫、检疫、淘汰病畜,以净化传染源;及 早诊断及时治疗新发病人。  2、强化专业培训,提高业务素质。加强专业队伍建设, 开展对病情调查、监测、检测和病人诊断等实用技术的培 训,特别是检验人员业务技术的再提高;招聘预防医学专业 毕业的本专科大学生,充实省、市专业所、站,从整体上提 高地方病专业队伍业务素质。进一步改善装备条件,提高 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在专业人员业务水平和设备条件上, 省专业所、站应保证国家和省下达的各类调查、检测项目 的执行,设区市应保证完成省上下达和市本级安排的各项 工作任务,县区能执行省、市安排的一般流行病学调查和 各病种的常规监测项目。通过5年努力,使我省各级地方病 专业机构实现人员、技术、设备三配套,为我省地方病防 治工作提供技术保证。  3、坚持病情监测,掌握综合信息。各级专业单位,要 严格执行各病的监测方案和办法,做好病(疫)情监测,包括 碘、硒盐质量监测和改水、搬迁、换粮的防治效果监测, 分析、预测病(疫)情动态和流行趋势,正确指导防治工作。  4、加强科学研究,开辟防治新路。充分利用国内外已 取得的科学研究成果,发掘我省医学、地学等学科的科研 力量,针对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因研究有苗头的领域,进行 突破,力争取得实质性进展,为两病采取更有效的防治措施 提供科学依据。同时,要探索各病预防和治疗的新方法、 新途径,先行试点,取得经验,再行推广,争取以较小的投入, 取得较大的防病效益。  5、开展阶段考核,评价防治效果。对各病种防治效果, 要按照国家颁布的控制标准和省上的具体要求,进行阶段 性科学考核评估,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寻找差距,及时调 整实施更为科学有效的防治策略。  (二)组织措施。   1、加强领导,强化政府行为。地方病防治是各级政府 的职责,要把地方病防治工作的好坏,作为各级政府领导任 期内的工作考核内容。各级政府要认真落实“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建立稳定的、可持续 发展的地方病防治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把地方病防治继 续作为“惠民工程”实施。各级政府主管领导人,每年至 少听取一次工作汇报,深入病区搞一至两次调查研究,检查 病情,及时研究解决突出性问题。改水、改灶(炉)、搬迁 等重要防治项目,政府要直接牵头组织实施。省、市、县 区政府要分别与同级相关部门签定目标责任书,省政府与 设区市政府、设区市政府与县、区政府签定目标责任书, 明确任务、职责,实行项目管理,确保任务完成。防氟改水 、防氟改灶(炉)和贫困县重病区搬迁项目村,项目完成后, 县级主管部门要制建地方病防治“惠民工程”标志牌,记 载防治项目内容、资金筹集、修建单位和时间、受益情况 等,其中防氟改水项目,还要设立工程建设、管理、收费“ 三明白”公示栏。  要加强组织机构建设。按照《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 》规定,健全政府领导下的各级地方病防治领导小组及其 办事机构,配备具有一定专业知识和思想素质、较强组织 管理和协调能力的专职领导和工作人员,充分发挥其办事 机构的职能作用,给政府当好参谋,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和业 务单位,实施好地方病防治工作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确保 各项任务完成。  2、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政府各有关部门, 要按照分工,切实履行职责,完成属于本部门的工作任务, 对于相互扯皮、推委,致使“十五”地方病防治目标不能 如期实现的部门,要追究领导责任。卫生部门要提供准确 的病情资料,提出防治措施,开展病(疫)情调查、监测和水 质检验,做好现患治疗、健康教育、宣传培训、质量评估 、科研等工作,重要的防治项目亦要实行严格的项目管理, 确保最佳效益的发挥。水利部门要将“甘露工程”改水资 金着重用于解决病区饮水含氟超标问题,加强与卫生部门 的合作,按照已查明的中、重病区范围和人口及“十五” 规划指标,共同编报年度改水计划,保证按期完成任务。改 水工程必须严把水质检验关,建立完整的档案卡片和严格 的管理制度,坚持以水养水的管理原则,保证长期受益。计 划、扶贫部门要会同水利部门做好防病改水工作。盐政部 门要加强食盐专营和计划管理,加大私盐稽查力度,保证全 省范围合格碘盐和卫生部门确定的大骨节病和克山病病区 合格碘硒盐的供应。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要协助盐政部门整 顿盐业市场秩序,重点打击私盐贩运,杜绝原盐、非碘盐销 售。农业(畜牧)部门要认真做好畜间布病防制和陕北鼠疫 疫区农田及草原灭鼠工作,尽快稳定控制畜间布病,将鼠疫 防治区域野鼠密度降至安全范围。扶贫部门要将扶贫工作 与地方病防治相结合,将规划确定的贫困县地方病重病区 搬迁和陕南煤烟型氟病区改灶(炉)任务纳入全省扶贫规划, 统一组织实施,防氟改灶(炉)要实行建档建卡管理,资金使 用要严格按照《国家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中关于扶贫资金 要到村到户的规定,保证贫困户真正得到受益。林业、粮 食部门实施的退耕还林(草)项目,应向大骨节病和克山病 区县、乡、村倾斜,使这些病区群众利用改变生态环境和 调换粮食的办法得到防治。质量技术监督、公安、交通等 部门,配合盐业部门抓好食盐市场管理,并做好职责范围其 它工作。  3、深入开展宣传和健康教育活动。病区广大干部群 众对地方病危害的认识,对防治工作能否顺利实施至关重 要。各级卫生、教育、盐政等部门和新闻媒体,要把地方 病特别是碘缺乏病危害的宣传及健康教育,与党的防病治 病方针和社会综合发展紧密结合,一是宣传地方病防治工 作的成就、经验和新人新事;二是宣传地方病危害和科学 防治知识;三是将以碘缺乏病为重点的地方病基本知识,纳 入中小学健康教育课程,通过学生向家庭、向社会进行宣 传。各级政府列入财政预算的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中,用 于地方病宣传和健康教育工作的比例应不低于10%。  4、强化监督检查,实行依法治理。各部门每年要对其 主管的防治项目执行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年终验收结果报 告省政府,通报有关部门。省政府将在“十五”中期组织 一次抽查,末期进行验收,确保规划目标的实现。专项资金 的使用实行严格管理和审计制度,对截留、挤占、挪用者 严肃查处。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陕西省地方病防治条例 》等法规,尽快理顺执法体制,开展执法培训,实施执法监 督,依法保障地方病防治工作健康有序发展。  5、提供足够的经费保证。地方病多发生于边远山区 和贫困地区,病区群众的生存环境和生活条件很差,缺乏起 码的自救能力,有效防治措施的实施,主要依靠政府投入。 各市、县、区政府要按“十五”计划的实际需要,除多渠 道筹集防治资金外,本级财政用于日常地方病预防治疗、 病情调查、监测评估、宣传培训等经费,不得少于辖区人 口年人均0.1元的标准,并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证。贫 困县地方病重病区搬迁和陕南防氟改灶(炉)省投经费,由 省扶贫办在扶贫专项资金中安排;大骨节病和克山病区退 耕还林(草)及换粮措施的实施所需资金,由省林业厅、粮 食局在总体项目中统筹安排;防氟改水经费由省水利厅负 责,省计委、省财政厅和省扶贫办配合,从2002年起,在每 年6000万元的“甘露工程”改水资金中重点解决。省级财 政从2002年起增加地方病防治专项经费基数200万元,以保 证地方病防治科研、监测、培训、手术治疗和组织管理等 工作的需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