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02〕87号 2002年9月2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发展农村沼气是农村能源建设、农业结构调整和生态环境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促进 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的有效措施。为了加快农村沼气发展,特作如下通知:
一、提高对发展农村沼气的认识
沼气是清洁能源,七十年代开始在我省推广。“九五”以来,随着沼气技术和沼气、 沼液 、沼渣综合利用水平的不断提高,农村沼气发展较快。“九五”期间全省新建沼气池4万口, 截至目前,全省共建成沼气池15.6万口。沼气的推广使用,不仅有效地缓解了农村生活用能紧 张的局面,而且改善了农村卫生条件,提高了农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农村精神文明建设。
沼气是农业发展步入良性循环的一个纽带。沼气上连畜牧业,下促种植业,在农业结构调 整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因地制宜地推广畜—厕—沼三位一体、畜—沼—菜—大棚四位一 体、畜—沼—果—池—房五位一体等沼气发展模式,可以带动畜牧业、果业、蔬菜业的快速 发展,优化农村产业结构,提高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整体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同时综合利用沼 液、沼渣,能够促进生态农业和无公害农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水平。
发展农村沼气是实现山川秀美的重要保证。目前,农村使用的燃料主要是木材、秸秆、 杂草等生物资源。通过发展沼气,建立沼气等多元化的农村能源结构,妥善解决“灶口”问题 ,能够有效地保护林草植被,减少水土流失,从而推动生态环境建设。
综上所述,发展农村沼气不仅仅是农村能源建设问题,而且是一项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 收、农村繁荣的大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促进经济社 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深刻认识发展农村沼气的重大意义,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农村沼气快速 发展。
二、发展农村沼气的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发展农村沼气要抓住国家支持农村小型基础设施建设的机遇,以促进农业结构调整 、农 业增效、农民增收和农村经济发展为中心,以建立多元化农村能源结构、发展生态农业、无 公害农业和保护生态环境为目标,围绕畜牧业、果业、蔬菜业发展,认真组织实施国家安排的 建设项目,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几项原则: 1.政府统筹,统一规划。各级政府统筹安排人力、财力、物力和技术资源,制定农村沼气 发展规划与年度实施计划,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
2.因地制宜,鼓励创新。要从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和自然地理、区域资源的多样性出发, 结合区域特点和经济发展布局,确定适宜的沼气发展模式。鼓励科技人员和农民群众自主创 新,不断探索沼气发展的新模式。
3.综合利用,效益优先。兼顾经济效益和生态效益,实行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将 沼气建设与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和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相结合,促进农村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同 步发展。
4.自筹为主,多元投入。坚持“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以群众投入为主,财政给予适当 补助,建立以群众投入为主体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 5.以点带面,稳步推进。各级主管部门要抓好一批沼气建设重点项目,充分发挥项目的示 范作用,做给农民看,引导农民干,带动农村沼气建设健康发展。
我省农村沼气发展的总体目标是,通过建设农村户用沼气池,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建 立沼气等多元化的农村能源结构,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生态农业、无公害农业和外向型 农业发展,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具体目标任务是:
1.加快户用沼气池建设。重点推广旋流布料自动循环高效沼气池,“十五”期间新建沼 气池15万口,使全省沼气池发展到30万口。到2010年,全省发展户用沼气池50万口,为实现农 村生活用能沼气化奠定基础。
2.推广沼气综合利用技术。通过技术培训和媒体宣传等途径,大力推广高效沼气池建设 技术、沼气灶(灯)运用技术以及沼气、沼液、沼渣综合利用技术,努力提高沼气综合利用水 平。到2010年,力争使沼气综合应用率达到建池农户总数的80-90%。
3.促进生态环境改善。通过发展沼气灶(灯),减少生物资源的消耗,使沼气使用户每年烧 柴时间由12个月减少到4个月,年节约木材等生物资源2吨以上,有效地保护林草植被。
三、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促进农村沼气快速健康发展
农村沼气建设是事关调整农业结构、增加农民收入、改善生态环境的大事,各级政 府要 高度重视此项工作,把它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组织有关部门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制定发展规 划和实施计划,组织协调各方面的力量,保证项目顺利实施,同时注意发现典型,总结经验,以 点带面,推动农村沼气健康发展。各级农业等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密切协作,为群众发展沼气创造良好的条件。
(一)建立和完善管理制度。按照农业部的有关管理规定,制定出台我省农村能源开发与 利用管理办法,建立在各级政府领导下相关部门分工协作的管理体系,规范管理程序,提高管 理水平。
(二)加强技术培训和服务。各级农业部门要切实抓好沼气技术推广队伍建设,依靠这支 力量为群众搞好沼气池设计、建设、利用等方面的技术指导和服务。对沼气池建设施工人员 要进行职业技能考核,实行持证上岗制度,确保施工质量。
(三)加强技术质量监督和安全保障工作。省级农业部门要依据国家可再生能源标准体系 ,制定我省地方性沼气产品标准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全省沼气开发和利用工作。建立沼气产 品与设备质量检查测试体系,对沼气产品及工程设计、施工、安装进行审核、测试、鉴定、 检查。对易燃、易爆、易中毒的产品实行市场准入制度,由农业部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质量 标准严格审批,颁发产品使用许可证。
(四)加强技术创新和开发工作。通过专题立项,鼓励和支持有关科研单位、大专院校、 公司企业、群众性科技组织、技术人员和农村居民,积极研究、开发先进适用的沼气技术和 沼气产品,促进沼气技术创新和无公害产品开发。
(五)多渠道增加投入。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实际需要,安排一定数量的农村沼气建设补 助资金和管理资金。建设补助资金可以灶具、灯具、管道水泥补助的形式补贴到农户,管理 资金主要用于技术培训、项目管理、宣传发动等。要将扶贫开发、生态建设、农业综合开发 以及农村改厕等项目的建设与沼气建设相结合,实行资金捆绑使用。省农业厅制定农村沼气 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加强对财政投入资金的管理,确保有限的资金发挥最大的效益。
(六)加强检查验收和后续管理。农村沼气建设实行项目管理,农业部门对农村沼气建设 按照项目实施合同组织验收。对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要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采取补救 措施。已经验收的项目,农业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档案,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强跟踪服务,确 保沼气池正常运行,切实维护农民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