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潘连生副省长指出要从四个方面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潘连生副省长指出要从四个方面抓好药品集中招标采购

时间: 2008-06-26 00:00
 
  一、扩大范围,加快进度。目前,我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范围还不广, 品种还不多,步子还 不够快,而且工作发展很不平衡。全省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977家,其中省级14家,市级4 4家,县级255家,国有企事业646家,中央驻陕单位和军队、武警部队驻陕医疗机构18家, 已 实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医疗机构337家,约占总数的35%,占卫生部门主管医疗机构的94% 。国有企事业单位医疗机构动劲不大,是个薄弱环节。招标品种最多的是西安市,达到3472 种,其次是省上11家医疗机构,达到800余种,宝鸡、咸阳、渭南、铜川等市不足100个品种 ,其他城市尚未正式推行,有的也只是在作准备。总体情况离上级目标差距较大。尤其是陕 南、陕北一些城市行动比较迟缓。要扩大招标单位和药品品种范围,加快集中招标采购步伐 。省市卫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工作规范》要求,负责编制本行政区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 购目录,各医疗单位的主要药品品种都要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目录。对纳入集中招标采购目录 的药品,招标人不得自行采购。各市区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要全面启动,县级以上公立 医疗机构都要积极参加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中央各部委驻陕医院、军队、武警部队驻陕 医院和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都要参加联合招标或委托中介机构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要加 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力度,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出现什么问题,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必 须坚定不移地进行下去,务必达到既定目标。
  二、规范行为,加强监督。国务院有关部门出台的《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规范 (试行)》和《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是规范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具 体操作行为,使其规范化健康运行的政策保障。各部门、各市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学习, 吃透精神,并把贯彻两个文件作为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在规范 操作的前提下稳步推进。
  各级政府不能搞大包大揽、直接操作,而是要把工作重点放在加强监管督办、依法查处违法 违规行为上来。首先全省各级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监督管理机构,要把监督工作提到重要日程 上来,切实负起监督责任。按照《监督办法》,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全方位、全过程进行监 督。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医疗机构、投标企业、中介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政府有关 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监督的主要内容是:以上监督对象在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的所有行为, 中标药品的质量和价格,招标所签药品购销合同及执行情况等。查处的重点问题是:规避招 标(要研究具体制约、制裁措施,如取消独立进药权等)、不正当竞争、不使用中标药品,不 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乱收费,不公正招标、串标、假招标、欺诈及谋取部门、单位和个人不 正当利益等违规行为。对典型案件要公开曝光,以保证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公开、公平和公 正,防止出现新的不正之风。
  三、建立新的合理分配机制,把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好处大部分让利于患者。药品集中招标 采购作为一项改革措施,它将改变过去药品产、供、销等各方利益的分配格局。看这项改革 是否成功,很重要的一点是看在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和患者之间,新的合理分配机 制是否建立起来了。在调整利益分配关系中,首先必须考虑患者的利益。实行药品集中招标 采购后降价的好处大部分让利于患者,这是必须坚持的总体原则。对一些医疗机构不执行招 标合同,变换手法搞什么零采购,或者继续要挟医药企业缴小费,或者招标后仍按原定零售 价格销售药品等等,这类违规行为必须坚决查处纠正。各市区、各医疗机构必须认真执行国 家价格主管部门和省物价局制定的有关药品价格政策,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后降价的好处必须 达到有不低于60%的比例让利于患者的目标,合理分配各方利益,真正让人民群众对集中招 标采购后的降价好处有明显的感受。
  四、与医药卫生体制等三项改革中的有关政策措施同步推进,协调进行。推行药品集中招标 采购必须与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等其它改革措施配套进行。要按照“总量控制,结构 调整”的原则,在推动全面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工作,较大幅度降低药品收入在医院业务 总收入中的比重、减轻人民群众不合理医药费用负担的同时,提高技术劳务性医疗服务价格 ,降低大型设备检查价格,完善医疗机构补偿机制。省物价局、省卫生厅要对《陕西省医疗 服务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陕西省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试行)》加强监督,确保执行到位。 要 深入开展医疗机构医德医风建设,继续推行药品价格和医疗服务价格公示、“住院费用一日 清单”、“病人选择医生”、创建“放心药房”等制度,大力推广广东省中医医院和鸡西矿 务局总医院以病人为中心,全面加强医德医风建设的经验,切实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医疗服 务水平。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等办法,进行门诊药房从 医院剥离,成为新的药品零售企业的试点工作。采取多种措施,促进医务人员合理施治、合 理用药,不断提高诊疗技术水平,为患者提供价格比较低廉、质量比较优良的医疗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