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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受灾地区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搞好受灾地区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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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陕政发〔2002〕32号 
                           2002年7月3日 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6月8日至10日,我省汉中、安康、商洛及西安、宝鸡地区遭受特大暴雨洪水灾害,公 路、通信、电力、水利等基础设施遭到严重毁坏,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损失惨重,造成直接经 济损失达25.48亿元。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我省灾情,非常重视我省的抗灾救灾工作,朱 镕基总理作了重要批示,李岚清、丁关根、迟浩田、曾庆红等中央领导同志也都作了重要指 示。温家宝副总理受江泽民总书记和朱镕基总理委托,亲临重灾区佛坪县慰问受灾群众,指导 抗灾救灾工作。国家有关部委给予了大力支持,帮助我省开展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省 委、省政府紧急安排部署,全力以赴组织抢险救灾,灾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紧紧围绕确保灾区 基本生活需要、防疫治病、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的目标,全力做 好抗灾救灾工作。目前,抢险救灾工作已取得阶段性胜利。为了切实搞好生产救灾和恢复重 建工作,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 一、生产自救、恢复重建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灾区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以江 泽民总 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温家宝副总理在陕视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坚定信心,重建家园,统筹兼顾,全面安排,全力解决好灾区群众的生产生活问题。在生产自救 和恢复重建工作中,坚持规划在先,建设在后,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受灾地区要把救灾和重建 放在第一位,全力搞好恢复生产、重建家园的工作。没有受灾的地区,一手抓防汛,一手抓发 展,以经济的快速发展,支援灾区建设,确保全省经济快速发展和今年各项经济指标的完成。 在生产自救和恢复重建工作中,要遵循以下原则: (一)坚持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生产自救的原则。各级政府要充分发动群众,依靠自身力 量,自己动手,尽快恢复生产,重建家园。 (二)坚持分级负责的原则。市、县政府对本地的生产自救工作负总责,认真安排好群众 生活,抓好灾后恢复重建。重建工作要在科学规划的前提下,以当地政府为主,群众投工投劳, 上级财政给予补助。 (三)坚持部门分工负责制原则。各级计委、民政、财政、交通、水利、电力、通信、卫 生、教育、农业、林业、扶贫、建设、国土资源等部门都要按照业务分工,在当前和今后几 年安排项目资金时,对灾区要给予必要的倾斜。坚持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实行项目管理。 灾区重建工作的重点是妥善解决灾民的吃、穿、住及越冬前房屋重建。基础设施的恢复要依 据财力,区分轻重缓急,按不同的资金渠道实行项目管理。 (四)坚持救灾工作统筹兼顾、全面安排的原则。在突出陕南灾区重建工作的同时,要密 切注视汛期雨情,全省要进一步作好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准备工作;要密切注视陕北连 年干旱群众在接上新粮前的救济工作和面上受灾群众的生活安置与恢复重建工作。  二、落实责任,明确任务,全力做好生产自救、群众生活安排和恢复重建工作  (一)妥善安排好灾民的生活,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栖身处。由市上负总责, 以县 为单位,对受灾人口和所需要的粮食数量逐户核实,按照每人每天一斤原粮的标准,一次安排, 发证到户,灾民凭证到当地粮食部门领取救灾粮。粮食部门凭证经县民政部门核实后由财政 部门结算资金。救灾粮源先动用省级储备,如当地无省级储备或省级储备不足的,可由粮食部 门按照保本和顺价销售的原则供粮,不得自行到市场采购。为了确保灾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对 “三无户”特重灾民,按照灾民口粮供应资金的20%,由民政部门发给救济款,用于灾民购买油 、盐、酱、醋等生活必需品。民政部门要将社会各界捐献和储备的衣物,按灾区需要尽快下 拨。当前,对暂无栖身之处的受灾群众,采取投亲靠友、邻里借住、搭建帐篷等应急措施,确 保都有安身居住的地方。   (二)及时修复水毁房屋。对水毁倒塌和致危的房屋,要发动群众,利用农闲时间,务必在 入冬前修复,确保灾民安全过冬。水毁房屋的修复要认真汲取这次洪灾的教训,由城建部门负 责搞好重点受灾乡镇和重点受灾村的规划设计,选择安全区域建设。水毁倒塌民房修复所需 资金,从特大自然灾害救济经费、扶贫异地搬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试点经费中解决,捆 绑使用。民政部门按照水毁造成的倒塌房屋每间300元,危房每间1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每户 补助最多不超过3间。所需资金在国家安排我省特大自然灾害救灾款中解决。 把修复灾民住房同异地搬迁扶贫结合起来。在救灾中各扶贫工作重点县,要把恢复灾民 住房同异地搬迁扶贫结合起来,予以安排。对计划异地搬迁扶贫的贫困户,按照省上给每人10 00元,市县1000元的标准补助,由省扶贫办和各级政府一次安排到位。 确定佛坪县为我省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陕南试点县,由省计委安排以工代赈资金组织 灾民房屋重建工作,不足部分由省扶贫办、民政厅按标准给予配套。 (三)抓紧抢修水毁基础设施。一是对水毁道路、通信、电力设施修复,本着“先通后畅 ”的原则,由各级交通、电信和电力部门负责,尽快抢通。及时对国、省干线水毁公路便道加 固处理,保证通畅,确保年底完成修复工作。县、乡和乡村公路水毁修复主要依靠群众投工投 劳解决。部分乡镇到县城的通信线路,在通信线路未抢通前,采取应急措施,保证县乡通信畅 通。二是对水毁水利设施和度汛应急工程,由各级水利部门负责抓紧抢修,确保防汛抗洪、人 畜饮水和农田灌溉需要。修复用工由受益区群众负担,所需材料费由省上按项目给以适当补 助。对于水毁农田,要发动群众投工投劳,抓紧修复,务必在9月底予以恢复,不误秋播。 (四)全面恢复水毁学校、医院和乡镇机关。对水毁严重的61所中小学、21所乡镇卫生院 和部分乡镇机关办公用房的维修重建,由教育、卫生、财政部门按水毁程度,在有关专项资金 中予以安排。对于水毁的校舍,各级政府要立即组织抢修,务必在9月1日之前全面修复,保证 学生按时开学上课。 (五)水毁严重的乡镇重建采取政府配套,中省单位帮建、群众参与的办法组织实施。这8 个乡镇是:佛坪县的陈家坝镇、石礅河乡、长角坝乡,宁陕县的四亩地镇、金川镇,石泉县的 两河镇,镇安县的柴坪镇,柞水县的营盘镇。参加定点帮助的中省单位是:长庆石油勘探局、 长庆油田公司、省医药总公司、省烟草公司、省电力公司、省投资集团公司、铁一局、铁二 十局、彩虹集团和人行西安分行(牵头组织国有商业银行)。 (六)及时下拨救灾资金和物资。上述各项救灾资金,统一由省政府各业务主管部门会同 财政部门核定后一次下拨,同时抄送受灾市人民政府及参与定点帮助的单位,由各市将补助资 金落实到县、到乡、到户。 (七)积极恢复农业生产,抓紧抢收抢种及补种。由农业部门负责,组织农技人员深入灾区 田间地头,及时调运恢复生产所需的种子、化肥、农药等生产资料,抓住当前有利时机,扩大 农作物特别是晚秋作物的播种面积,力争在7月10日前完成抢种及补种任务,加强田间管理,努 力提高单产。要认真做好消毒和免疫工作,严格防止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暴发和流行。 采取有效措施,组织灾区群众发展多种经营和开展劳务输出,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八)继续做好卫生防疫工作,确保灾后不发生疫情。由安康市政府负责,继续抓好消毒防 疫,严密监测汉江水质,确保两岸人群不发生疫情,汉江水质不受污染。由卫生部门负责抓好 灾区水源保护、饮水消毒及食品卫生工作,加强对疫病的监测和疫情的报告,动员广大群众大 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搞好环境卫生,在灾区强化卫生防疫宣传教育,提高群众自我防疫和自 我保护能力。 (九)采取措施妥善安置“6.8”洪灾后的孤儿。安置形式:有亲属的孤儿,在征求孤儿本 人和亲属意见的基础上,由其亲属代养,当地民政部门与亲属签订代养协议,对其进行生活补 助;无亲属或亲属代养有困难的可安置在当地社会福利院。生活补助标准:对未满18岁的孤儿 ,按照每人每月300元(含服装费)的标准进行补助;对年满18岁未上学的孤儿,可让其自食其力 ,对生活还有困难的可酌情给予补助。对继续上学(包括上大学)的孤儿,由政府予以资助,并 由教育部门负责减免其学费、书本费。 (十)突出重点,抓好佛坪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佛坪县在“6.8”特大洪灾中损失最为惨 重,由省计委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尽快深入灾区,研究制定恢复重建计划,确定建设重点,搞好 设计,及时开工建设,使佛坪灾后生产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快速有序进行。  三、立足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进一步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 目前,我省已经进入主汛期,各级政府一定要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洪、抢大险的意 识 ,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持救灾防灾双管齐下,以临战的状态,进一步做好各项准备 工作。 (一)深入开展防汛安全再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本地区、本部 门的防汛工作进行一次再检查、再落实。要对“一江两河一库区”、重要城镇、重点险工险 段、重点病险水库、危重滑坡、危房校舍、通讯和交通干线,特别是中小水库进行全面排查, 对防汛责任制、防汛预案、防汛物料和抢险队伍等防汛措施逐一落实。陕南要重点检查暴雨 高频高值区、山地灾害易发区,关中要突出做好渭河干流和南山支流的检查工作,渭北和陕北 地区要重点检查淤地坝、库坝群和工矿区。 (二)进一步优化和落实防、抢、撤预案。要切实细化“防”的方案,对每一座水库、每 一条渠道、每一座城市和乡村都要落实设防方案和措施,做到家喻户晓。要制定“抢”的对 策,在认真分析可能出现的各种险情的基础上,逐一制定抢险技术方案。明确抢险队伍抵达路 线,抢险物料的来源,抢险组织机构,保证抢险工作顺利开展。要落实“撤”的措施,从当地通 讯、交通和地形条件等实际出发,制定不同险情时的预警预报措施,明确撤离避险的组织机构 、撤离方法、路线和地点,确保一旦出现险情能够及时安全撤离。 (三)加强防汛通讯预警建设。各市、县、区要结合行政区划,人口分布状况和堤防、水 库等防洪现状,抓紧制定防汛应急通讯建设规划,合理布点,分步实施,逐步形成覆盖全省防洪 重点地区、暴雨高频高值区域和大、中、小水库的防汛应急通讯系统,以确保在紧急情况防 汛通讯联络畅通无阻。对威胁县城、重要乡镇的河道,要由市、县负责建立雨情、水情测报 站点,配置必要通讯设备。要进一步加强洪水预警工作,建立预警责任制度,采取广播、警报 器、击鼓、敲锣等手段,确保将汛情及时传达到千家万户。 (四)准备充足的抗洪救灾物资,及时充盈仓库,搞好储备。由民政和粮食部门尽快摸清灾 区“三无户”的数量与各基层粮站的储粮情况,按需求及时安排粮源,尽快组织调运,保证在 受灾地区、防汛重点地区和灾害多发区有一个月的成品粮、在县内有足够的原粮储备,保证 粮食供应。救灾衣被根据实际需要及时调拨,确保一定储备。同时由卫生部门提出救灾防疫 药品的需求和储备计划,由省经贸委负责保证灾区药品的需要;要在药品调拨之后及时补充库 亏,尽快达到或者超过灾前的储备;对于有可能致灾的偏远地区要保证一定数量的药品储备, 以应灾后急需。  四、加强领导,严明纪律,确保抗灾救灾和恢复重建工作的顺利进行  按照温家宝副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各级党委、政府必须十 分明 确并坚决做到,再来大洪的时候,一定要把保护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要做到不死人。 特殊时期要有特殊纪律,省、市、县、乡各级领导干部都必须严格坚守岗位,双休日、节假日 要坚持领导干部带班制度。确需离开本行政区域的外出,都必须严格履行请销假制度。家在 外地的干部确需回家的,包括双休日在内,都要请假;经批准回家的,也要明确报告所在位置。 各部门、各单位负责同志必须保证能随时联系上。要安排专人24小时值班,随时关注天气变 化,及时通报情况,确保有事时,能在第一时间得到通知并立即返回。领导干部要迅速行动起 来,转变作风,改进工作,减少会议,减少不必要的检查评比。要深入基层,到灾情最严重的地 方去,身先士卒,靠前指挥,与群众同防汛、同抗灾。 省政府涉及救灾工作的部门,要至少抽出三分之一的干部帮助群众救灾,带领群众发扬自 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延安精神防汛抗洪,大力宣传抗洪救灾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鼓舞群众 坚定信心,团结奋斗。继续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救灾募捐献爱心活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 领导干部要带头参与捐献活动。公安、政法部门要切实加强救灾期间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 各种案件防范工作,依法严厉打击不法分子乘机抢劫、盗窃、破坏等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行 为。 要严肃救灾工作纪律,救灾物资的发放要有完善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切实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救灾资金要确保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绝不能截留挪用。各级在安排救灾资金和 分配救灾物资时,不准平均分配,不准优亲厚友,不准层层克扣,不准贪污挪用。对优亲厚友和 贪污挪用的,要予以严肃查处。对在救灾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表彰奖励。 这次洪水灾害,给我省局部地方带来的损失是严重的,但就全省来说又是局部的、暂时的 。当前全省正在深入学习贯彻江泽民总书记“5.31”重要讲话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广大 干部群众积极性高涨,全省经济运行态势良好,社会稳定。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把 握大局,统筹兼顾、全面安排,抓住机遇、加快发展。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 贯彻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以建设西部经济强省为目标,集中精力抓好经济工作,努力实现今 年全省经济增长9%的目标,夺取救灾重建和加快发展的双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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