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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陕政办发[2001]24号2001年3月6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陕西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省机构改革领导小组审核,省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陕西省旅游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批准的《陕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中委〔2000〕74号)和《中共陕西省委关于省委、省政府机构设置的通知》(陕字〔2000〕35号),陕西省旅游局是省政府的直属事业单位,受省政府委托,主管全省旅游业的行政工作。 一、职能调整 (一)转变的职能 将实施旅游行业技术等级考核、行业资格考试和等级考试的具体工作交由下属事业单位承担。 (二)取消的职能 不再保留对旅游外汇、旅游价格的管理职能。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调整,省旅游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旅游业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开展调查研究,拟定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方针、政策、法规、规章,并监督实施。 (二)研究提出全省旅游业发展战略目标,编制全省旅游业发展的总体规划和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研究制定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对外宣传和重大促销活动;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利用工作;协调管理假日旅游。 (四)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全省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编制省级旅游景区(点)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省级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负责全省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工作;管理指导全省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与经营;组织指导全省旅游统计及分析工作;负责申报管理全省重大旅游投资项目。 (五)拟定并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景区(点)、度假区及旅游住宿、旅行社、旅游车船和旅游项目的服务标准;负责全省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和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审批;组织指导各类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涉外定点及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工作;组织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与评比。 (六)负责管理全省出境旅游;核发入境旅游签证通知;审核、申报境外单位在我省设立的旅游机构;依法对旅游从业人员实施管理。 (七)依法对全省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指导与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全省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受理旅游者投诉,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维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 (八)制定全省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考试认定;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劳资工作。 (九)负责指导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 (十)承办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省旅游局设7个职能处(室):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工作,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负责重要会议的组织和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与公文管理、办公自动化、重要文件的起草、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信访、保卫和接待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报账和资产管理等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旅游事业费的组织与管理;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工作;负责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监督和指导各地市旅游局管理旅行社质量保证金。 (二)政策法规处 制定全省旅游业发展方针、政策、措施;拟定旅游业地方性法规、行政规章并监督实施;负责组织指导全省旅游行业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旅工作;对全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旅游行政执法监督和行政复议工作;研究指导全省旅游行业的企业改制工作;组织指导全省旅游统计工作;负责编纂旅游志各类相关年鉴;依法对全省旅游市场实施监督管理,指导与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受理旅游者投诉;指导“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创建工作。 (三)人事教育处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工资、出国政审及专业技术职务的管理工作;承办局党组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察、选拔、任免的具体工作;组织实施目标责任制和考核、奖惩工作;负责制定全省旅游行业的教育培训规划和人才培养计划;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培训机构及旅游企、事业单位的教育培训工作;指导实施旅游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和等级资格考试认定;负责干部教育培训和人才开发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 (四)规划发展处 负责组织拟定全省旅游业发展战略;编制全省旅游产业发展总体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全省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指导全省旅游景区(点)的规划和开发建设;负责全省旅游景区(点)的质量等级划分及评定工作;负责省级旅游景区(点)的总体规划及重点旅游项目的开发建设;负责指导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及利用外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省级旅游度假区;负责申报、管理全省重大旅游投资项目,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与项目的开发;管理指导旅游纪念品的开发与经营,归口审批旅游商品生产定点单位。 (五)旅游促进处 负责组织拟定全省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及中长期规划;组织开展旅游市场调研,收集旅游市场动态信息,发布旅游新闻;指导企业开发市场;组织全省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和重大国内、国际旅游促销活动;组织指导全省旅游节庆活动;规划、组织、指导全省旅游宣传品的制作与发行;负责境外旅游记者和国际旅行商的邀请及接待工作;负责与境外旅游机构的合作与交流。 (六)质量规范管理处 负责全省经营国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申报;组织指导实施各类旅游接待服务设施的涉外定点工作;组织实施涉外饭店的星级评定及复查;贯彻国家旅游行业服务标准,拟定并组织实施各类旅游服务设施的省级服务标准;负责管理全省出境旅游事项;核发入境旅游签证通知;审核申报境外单位与个人在我省设立的旅游机构;指导旅游文娱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工作;负责全省旅游行业的安全生产;依法对国际旅行社导游人员、涉外汽车驾驶员实施管理。 (七)国内旅游管理处 负责制定全省国内旅游业发展规划;培育和完善国内旅游市场,引导国内旅游消费;协调管理假日旅游;负责全省经营国内旅游业务旅行社的审批;依法对国内旅行社导游人员实施管理;拟定并组织实施国内旅游的省级服务标准;组织全省国内旅游行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与评比。 机关党委按党章规定设置。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省旅游局机关事业编制55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处级领导职数17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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