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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办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督办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08-06-26 00:00
陕政办发[2001]120号 2001年11月14日  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政务督办工作是各级政府、各部门的一项重要职责, 是推动决策落实、改进工作作风、提高行政效率、确保政 令畅通的重要途径和手段。为了充分发挥督办工作在改革 开放和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中的重要作用,切实做好我省 政府系统的政务督办工作,经省政府领导同志同意,现就有 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提高做 好政务督办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我省政府系 统政务督办工作不断加强,督办网络渐具雏型。但也存在 着对督办工作不够重视、抓得不紧,“布置多,检查少”、 督办职责不明确、督办机构和工作人员不到位、督办方法 和效果不能适应形势发展需要等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和 省委、省政府十分重视督办工作。中央领导同志多次指出: “各项法律法规、文件规定、会议决定,一经发布传达,就 要严格执行,真正做到令行禁止,政令畅通”。省政府领导 同志也多次强调要从严治政,加强督办工作,并要求“对党 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重要决定事项和领导人关 注的重大问题,要实行跟踪督办,组织有关人员,深入承办 部门、单位和基层政府,采取多种方式,检查落实效果,调 查存在问题,要一事一督,一事一办,及时反馈,作到件件有 着落,事事有结果;对办理不及时,落实不到位造成后果的, 要实行责任追究制”。各级政府、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 政务督办工作不仅是通过实践把决策变成现实的桥梁,也 是进一步完善和发展原有决策的过程,是政府进行再决策 的重要环节和领导方法,是确保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 贯彻落实的有力措施。因此,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届六中 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决策的过程中,各级政府、各部 门要切实转变行政职能,加强对督办工作的领导,重视发挥 督办机构的作用,通过超前、高效、有力的督促检查,切实 推动省委、省政府重要决策和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全面 反馈落实的进展情况以及存在的问题,掌握不落实的各种 因素,为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和进行科学的再决策提供真实 可靠的依据,以实际行动实践“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反 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切实转变工作作风。
  二、明确督办工作的任务和督办人员的责任。 督办工 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作出的 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党和国家领导人及省委、省政 府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以及省政府、省政府办公厅公文中 明确要求报告结果的事项进行督促检查;对省政府重要会 议决定涉及到本地区、本部门的重要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对新华社编发的《国内动态清样》及其它新闻媒体反映的 问题,涉及到本地区、本部门需要查办、反馈的事项进行 督促检查;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需要报告结果的其他重 要事项进行督促检查。 省政府办公厅督办处负责督促检查省政府各部门、各 地市政府对省政府公文、省政府会议决定事项及省政府领 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交办事项的执行情况。在机构改革中, 各地市、各部门要按照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减少行政协调 事务,加强督办工作力量。要明确一名负责同志分管督促 检查工作,各地市和督办任务较重的部门,要建立专门的督 办工作机构,督办任务较少的部门也应指定一个机构承办 具体督办事项,并选配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的同志从 事督办工作。同时,要赋予督办机构和人员相应的调查研 究、监督检查、组织协调的职责。要帮助督办机构解决工 作所需的办公设备和交通、通讯工具。对一些涉及面广、 难度大、情况复杂的问题,领导人要亲自出面解决,以保证 督办工作正常有序地进行。要运用现代办公手段,建立健 全督办网络,加强经常性的工作联系,形成通畅的督办工作 联系渠道。
  三、进一步加大政务督办工作的力度。 督办工作必须 讲究时效,求真务实,力戒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对上级机 关交办的督办任务,要加强督促力度,提高工作效率,加快 办理速度;要强化督办重点,把督办工作的着力点放在不落 实的问题和环节上;要加强督办反馈,要努力做到一事一办, 一事一查,一督一报,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狠抓督办 落实,对于一些涉及面广、处理难度大的重大问题,要通过 实地查办、明察暗访、进厂(矿)入户等方式,广泛听取各 方面意见;要注意扩大查办效果,要通过查办一些具有典型 性、倾向性、代表性的问题,总结分析,从中发现一般性的 规律,举一反三,找出治本之策,推动同类问题的解决。对 省委、省政府重要公文和省政府常务会议、省长会议、省 长办公会议以及省政府专项问题会议的决定事项的落实工 作,要做经常深入的督促检查,建立定期督办专报制度;对 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的落实结果,要根据时限要求,一事一报; 对新华社编发的《国内动态清样》及其它新闻媒体反映我 省的问题,要及时反馈处理信息,对领导同志有批示的,还 要及时报告处理结果。
  四、建立健全督办制度,认真做好督办结果反馈工作 。 要本着“科学、高效、简明、实用”的原则,建立领导 人督办责任制和督办工作规章制度,健全交办催办、信息 反馈、按期报告、跟踪督办、工作奖惩、责任追究等一系 列制度。目前,要特别抓紧健全、落实好以下四项制度:  一是按期办结制度。对交办的督办事项,要抓紧时间, 尽快办理。凡有明确办理时限的,要按期办结;对未明确办 理时限的,应在两个月内报告办理结果;对难以如期办结的 事项,要及时说明原因,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对领导人批 示件一般在30日内办结;对《国内动态清样》及其他新闻 媒体反映我省的问题,必须在7日内反馈动态信息,办结后 再报告整改结果;对重要查办事项和一些突发性事件的处 理情况,有特殊时限要求的,要特事特办,及时报告查办结 果。   二是跟踪督办制度。对领导同志重要批示件和重要新 闻媒体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要实行跟踪督办,“杀回马枪 ”。对下级承办单位报来的落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各级督 办机构在向上级机关和领导报告办理结果前,要在不打招 呼的情况下进行明察暗访,深入实际,现场踏勘,必要时可 邀请新闻媒体参与跟踪报道,检查反映问题的整改情况,确 保反馈的信息及办理报告的内容翔实,准确无误。   三是督办专报制度。《督办专报》是下级政府向上级 政府反馈决策落实情况的重要载体,也是上级政府了解决 策落实情况的主要渠道。《督办专报》就是要紧紧围绕中 共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和重大决策的贯 彻落实情况进行反馈。在内容上,既要反馈政策、决策下 达后,本级政府的部署和安排,还要反馈政府抓落实的具体 行动;既要反馈决策实施初期的情况,还要反馈决策实施过 程中各个阶段的情况;既要反馈决策落实的进展动态、措 施办法和成绩经验,还要反馈决策落实中遇到的困难、矛 盾、存在问题及改进意见。  四是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务督办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 的单位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对工作敷衍推诿、弄虚作假、 不按规定办理的,一经查实,要给予通报批评,情节恶劣,造 成不良影响的,移送监察部门追究主管领导人及有关责任 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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