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政办发[2001]121号 2001年11月23日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省人民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省公安厅《2000-200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考评工作安排意见》以及《考评标准》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0-200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制
考评工作安排意见
省公安厅
2000年3月,张伟副省长代表省政府与各地市政府签订了2000-200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根据责任书的内容及要求,2001年底省政府要对各地市政府落实责任书情况进行考评。为了切实搞好这次考评工作,现提出考评安排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考评工作的领导,成立省考评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贾治邦 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
副组长:〖WB〗贾 湘 省政府副秘书长
郝英武 省公安厅副厅长
杜承章 省公安厅消防局局长
成 员:〖WB〗辛建伟 省政府办公厅社会处处长
李金生 省公安厅消防局副局长
陈金民 省公安厅消防局防火部副部长
考评工作分三个组进行:
第一组,考评汉中、安康、商洛、渭南4个地市。
第二组,考评西安、宝鸡、咸阳3市和杨凌示范区。
第三组,考评榆林、延安、铜川3个地市。
二、考评时间: 2001年12月中旬
三、考评内容: 陕西省人民政府2000-200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确定的地市政府消防安全责任的9项内容,即政府对消防工作的领导、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建立完善和落实、消防宣传教育、消防经费投入、城市消防规划编制、防火检查及重大隐患整改、消防执法、火灾事故查处、消防安全培训等。
四、考评方法: 以《责任书》为依据,采取听汇报,查看记录、档案、文件和实地检查等形式,全面考核,并对照《考评标准》,逐条逐项加分或扣分。
五、评比奖励: 考评结束后,按考评成绩对前三名以省政府名义通报表彰,同时奖励现金1万元。
六、要求:
(一)各地市政府要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考评工作,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加强领导,充分准备,积极配合,确保考评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各考评小组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考评标准》为依据,认真考评,公开评分,增强考评工作的透明度。
(三)各地市政府及各考评小组要发扬实事求是的精神,正确对待考评,严防弄虚作假、徇私舞弊。
(四)考评结束后,各考评小组要及时汇总情况,向省政府写出书面报告。
陕西省人民政府2000-2001年度消防安全责任书考评标准(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