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 繁體版 | En | 无障碍阅读 长者模式

政府公报

传达指令 指导工作 公开政务 服务社会

大力推进气象依法行政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

大力推进气象依法行政促进陕西经济社会发展

时间: 2008-06-26 00:00
陕西省气象局局长崔讲学 气象事业是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的基础性公益事业。依法管理气象工作和发展气象事业,对我省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促进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我省位于祖国内陆腹地,地跨气候分界线的秦岭南北,地形复杂,气候多变,灾害性天气频繁。不仅全省多数地区“十年九旱”,而且冰雹、雷雨、雷电、霜冻、大雾、大风、沙尘暴、寒潮、干热风、高温、连阴雨等气象灾害时有发生,连年不同程度地给当地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同时,气候资源又是一种重要的可再生的较少造成污染的自然资源,合理开发利用气候资源在安排部署工农业生产等方面所产生的直接或间接经济效益也是十分巨大的。1996年,江泽民总书记指出:“气象预报是否准确,不仅是经济问题,也是政治问题,关系到经济建设,关系到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关心,党中央、国务院关心。”今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和9月1日《陕西省气象条例》的开始实施,使我省进入气象事业依法发展、气象工作依法管理的新时期。 长期以来,气象部门工作处于一个相对比较封闭的环境里。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完善,特别是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各行各业对气象服务水平的要求越来越高,对气象服务范围的要求越来越广,气象工作在新的形势下面临着新的困难和问题,气象事业需要依法发展,气象活动需要依法规范,需要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气象法》和《陕西省气象条例》的颁布实施,非常必要和及时。当前,我们的主要任务就是大力推进气象依法行政。推进气象依法行政,既包括作为执法主体的气象部门的依法行政,也包括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发展地方气象事业、保障气象工作正常进行的依法行政。 我国气象事业分为国家气象事业和地方气象事业,相应要求建立国家和地方双重计划财务体制。我省的省、地、县三级政府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精神,逐步建立了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不断加大支持地方气象事业发展的力度,使我省气象现代化建设基本跟上了全国的发展步伐,气象工作在防灾减灾和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等方面所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目前,省市两级和部分县政府对地方气象事业支持力度较大,但也有半数左右的县(市、区)因认识不到位或财政比较紧张,对地方气象事业缺乏必要的支持,使地方气象事业发展受到很大制约。因此《陕西省气象条例》中明确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方气象事业所需的基本建设投资、有关事业经费和专项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确保地方气象事业与国家气象事业协调发展。”气象事业的发展仅仅靠气象部门,有些困难和问题是很难解决的,这就需要各级政府的大力支持、各个部门的通力合作。 积极防御气象灾害,使损失降到最低程度是我省防灾减灾工作中的重要一环,防御干旱、冰雹、雷电和大风灾害等问题尤为突出。近年来,为了抗御干旱和冰雹灾害,各级政府十分重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我省的飞机增雨、高炮火箭增雨防雹已具相当规模。增雨飞机已由每年租用一架增加到租用两架,高炮已发展到420多门,火箭发射架已发展到90多个,作业时段也大大延长。与此相关的各级政府的职责、各有关部门的职责以及其它管理与作业活动,《气象条例》都进行了初步规范。 我省属于雷电灾害中等程度地区。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特别是信息网络系统和高大建筑物、构筑物的发展,近十年来,全省每年因雷电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两千多万元,并有数十人伤亡,损失程度不断加大。而我省雷电灾害的监测能力较低,防雷电装置的安装、使用比较混乱,拒绝防雷电装置检测的情况时有发生。虽然全国防雷电组织管理工作已从2000年1月起,由过去十多个单位的多头管理变为气象部门归口管理,但是,存在的问题还很多,全社会的防雷意识和责任感仍需要进一步加强,相关部门间的职责交叉问题需要进一步解决。《气象条例》对防雷电工作的组织管理、防雷电装置的安装与检测、防雷电工程的图纸设计审核和监督竣工验收等都做了明确规定。 气象事业是一项公益性事业,在1985年之前,气象服务一直是无偿的。随着国民经济的发展,社会各界对气象服务的要求越来越具体也越来越迫切,尤其是随着信息时代的来临,各行各业对气象信息的需求越来越专业化,但是国家给气象部门的经费只能维持基本业务、决策服务和基本公众服务的开展。基于此种情况,国务院在1985年发出文件,鼓励气象部门开展有偿服务。我省气象部门根据上级的要求和实际需要,适时开展了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农作物气候产量预报、大气污染气象潜势预报、生态环境遥感动态监测和其他专项气象服务。实践证明这种做法是正确的,一方面气象部门提供的各种无偿和有偿服务满足了各界的不同需要,拓宽了气象服务的领域,取得了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另一方面也缓解了气象事业经费不足的矛盾。《气象条例》规定:“气象台站在确保公益性气象无偿服务的前提下,可以根据用户要求依法开展气象有偿服务。”这项规定有力地推动着我省气象事业持续、健康地发展,使之更好地为我省的社会、经济发展服务。 近年来,随着社会各界对气象信息要求的不断增加、气象服务能力的提高和服务领域的拓宽,诸如气象预报、警报、情报的发布,气象探测资料的汇交和共享,气象专用技术装备、仪器、设施的使用和保管,升空氢气球的作业等气象活动需要进一步规范管理。对此《气象条例》对气象行业管理的主体、内容均作了规定,这为加强气象全行业的统筹规划,规范气象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依法行政要有法可依,更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随着《气象条例》的颁布实施,气象部门作为一个新的执法部门肩负的任务越来越重,但我们将不畏艰辛,一如既往地开拓进取,认真履行好法律赋予的社会管理职能,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各级气象主管机构都要加强气象法制工作机构和法制队伍建设,尽快建立健全一支政治强、作风硬、业务精的法制工作队伍,保证《气象法》、《气象条例》的准确实施。与此同时,《气象条例》中涉及到各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在气象事业发展规划、地方气象事业发展、观测环境保护、气象灾害防御等方面,起着决定性作用。因而,希望各级政府的有关职能部门从关心、支持基础性公益事业出发,自觉履行《气象条例》赋予的职责。另外也希望各级人大、政府、司法、法制部门大力支持气象工作,对气象依法行政进行监督,对违反气象法规的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和纠正,使气象依法行政真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共同把《气象法》和《气象条例》的贯彻落到实处。 相信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在全社会的支持下,我省气象部门依法行政工作将快速发展,气象部门为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将做出更大的贡献。★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