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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的决定

国务院关于成立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的决定

时间: 2008-06-26 00:00
国发[2000]3号 2000年1月16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加快中西部地区发展,决定成立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 导小组。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是:组织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 于西部地区开发的方针、政策和指示;审议西部地区的开发战略、发展规划、重大问 题和有关法规;研究审议西部地区开发的重大政策建议,协调西部地区经济开发和科 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推进两个文明建设。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朱镕基 国务院总理  副组长:温家宝 国务院副总理  成 员:曾培炎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主任  盛华仁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  陈至立 教育部部长  朱丽兰 科技部部长  刘积斌 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 李德洙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主任  项怀诚 财政部部长  田凤山 国土资源部党组书记  傅志寰 铁道部部长  黄镇东 交通部部长  吴基传 信息产业部部长  汪恕诚 水利部部长  陈耀邦 农业部部长  孙家正 文化部部长  戴相龙 中国人民银行行长  刘云山 中央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 田聪明 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局长  王志宝 国家林业局局长  万学远 国家外国专家局局长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单设机构,具 体承担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曾培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王春 正、段应碧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国务院西部地区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是:研究提出西部地区开发战略、 发展规划、重大问题和有关政策、法规的建议,推进西部地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研究提出西部地区农村经济发展、重点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结构 调整、资源开发以及重大项目布局的建议,组织和协调退耕还林(草)规划的实施和落 实;研究提出西部地区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和引进国内外资金、技术、人才的政策建 议,协调经济开发和科教文化事业的全面发展;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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